本報訊百事可樂公司拒收7萬中獎瓶蓋,引起連環訴訟。去年,經營飲料生意的焦榮平借錢從收廢品的龍某手中購買了11萬枚中獎的百事可樂瓶蓋子。可是,百事公司拒絕兌換7萬多枚,只有4萬多個兌現。在焦榮平與龍某就這些瓶蓋兒打過一場債務官司之後,昨天大興區法院又開庭審理了這起因7萬瓶蓋挑起的官司。
向百事可樂索賠10萬餘元
百事公司在2005年舉辦了「開蓋有大獎活動」,獲四等獎的消費者可憑瓶蓋換取一瓶贈飲。經營飲料生意的焦榮平從龍某處購買了11萬枚獲四等獎的瓶蓋,由於百事可樂拒絕兌換其中的7萬餘枚,焦榮平無法償還龍某的12萬貨款。為此,兩家打了一場債務官司。而北京藍天勝業公司說,焦榮平是他們公司的職員,焦榮平收購這些瓶蓋是職務行為。公司又出面將百事可樂告上法庭,索賠10萬餘元。
拖著一隻大編織袋上法庭
昨天在法庭上,焦榮平的妻子拖著一隻大編織袋上法庭,裡面有200多枚瓶蓋。她告訴記者,家中還有7萬餘枚瓶蓋,十幾麻袋呢。
據焦榮平說,2005年10月21日上午,收廢品的龍某稱,他有百事公司的兌獎瓶蓋,詢問焦榮平能不能收購。雖然已過了兌獎截止日期2005年10月15日,但焦榮平憑以往的經驗推測,代理商與公司的兌換通常可以拖後幾天。他於是給百事公司打電話進行諮詢,被告知只要是真的,照單全收。焦榮平和龍某商定,買下了這11萬個瓶蓋,每個瓶蓋1.42元。一個瓶蓋換一瓶可樂,一瓶可樂的銷售價格在1.6元左右,11萬個瓶蓋就可賺一萬多元錢。但是,百事可樂只兌換了4萬餘個,拒絕兌換剩下的7萬餘只瓶蓋,而龍某也拒絕退貨。
百事可樂稱兌獎過期
昨天,原告藍天勝業找來了兩名證人,這兩人都是焦榮平致電百事可樂的旁觀者。兩人都說,焦榮平當時打電話時,百事可樂公司的一名主管說這些瓶蓋兒都能兌換。但是,兩人都是從焦榮平的答話中推測對方的說法,誰也沒有直接聽到電話那頭的說法。百事可樂堅稱,因為兌獎時間過期,不能兌換這些瓶蓋,也不認可有主管曾經許諾能夠兌換的說法。
《北京晨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