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2月,元宵節後。湖南嶽雲中學的丁玲還有半年就中學畢業。
這一年,丁玲以前在桃源第二女子師範學校預科讀書時的學姐王劍虹從上海回湘。王劍虹生於四川酉陽,父親王勃山為同盟會會員,後曾任孫中山廣州國民政府秘書。1916年她考取鄰近的湖南省桃源縣第二女子師範學校,五四運動後又隻身來到上海,參加學生運動和婦女運動。
這一次王劍虹回湖南探親,趁機動員丁玲等原桃源女師同學到上海去,到陳獨秀、李達等創辦的平民女校學習。就這樣,丁玲放棄了中學學業,與王劍虹及另外幾個女同學一起前往上海,從1922年下半年開始與王劍虹二人前往南京遊歷。
丁玲和王劍虹在北極閣附近租了個狹小的房子。也正是在出租屋內,二人的感情慢慢有了些變化。沈從文在《記丁玲》中寫道:「當時丁玲女士年齡還不過十七歲,天真爛漫,處處同一個男孩子相近,那王女士卻是有肺病型神經質的女子,素以美麗著名,兩人之間從某種相反特點上,因之發生特殊的友誼,一直到那王女士死去十年後,丁玲女士對於這友誼尚極其珍視。在她作品中,常描寫到一個肺病型身體孱弱性格極強的女子,便是她那個朋友的剪影。」
沈氏行文措辭尚有些遮掩,只言「特殊的友誼」。但彼時報紙卻直接點出二人是同性之間的愛戀,並繪聲繪色地描繪細節:
「有一天,房東太太經過了她倆的房門口,聽見裡面有耗子叫似的聲音,以為她們不在家,怕耗子偷吃了她倆的東西。便猛的將門推開了,原來她倆正在屋子裡擁抱著接吻哩!房東太太一見此情景,就只好來一個會心的微笑了,而她倆卻感到了難堪。未幾。便搬開了那裡。」(天聞:《丁玲之同性戀愛》,《春色》,1937年第3卷第10期)
《春色》為民間小報,多有添油加醋,自然不可全信。但丁玲與王劍虹二人這段同性愛戀的故事當確有其事。二人的關係一直維繫至回上海。1923年7、8月間,二人從南京回上海,進入上海大學讀書。彼此間同性愛戀漸漸消減,原有的觀念慢慢有些變化。後王劍虹與瞿秋白相戀結婚,丁玲也一度與瞿秋白的弟弟有感情往來。但丁玲對王劍虹的感情一直很深。1924年秋,王劍虹因肺病病逝在上海,丁玲在後來寫的悼念文章中說,為此她悲痛了一生。
丁玲與王劍虹 「鬧朋友」:盛行於學生群體的「假夫妻」與王劍虹的同性之愛,可能只是丁玲一生諸多軼事中小小的一樁。但這樣的經歷卻非丁玲一人所獨有。當代另外兩名著名女作家廬隱與冰心也有過類似的故事。
廬隱回憶其在中學女校讀書時,稱「鬧朋友」一事不能忘懷。所謂的「鬧朋友」,其實就是同性戀。廬隱寫道:「當時只要某人說某人一生好,旁邊的同學,就大起其哄,把這兩個人拖在一堆,算她們是好朋友。有許多人因為被別人起鬨以後,竟不知不覺發生了同性愛,於是一對一對的假夫妻,便充滿於學校園與寢室裡了。」(廬隱:《中學時代生活的回憶》,《廬隱散文全集》,中原農民出版社,1996)
冰心則自言「我非超人,未能免俗,亦曾一度為同性戀愛之蠶絲沾惹」。她在1936年的演講中如是描繪她曾就讀的貝滿中學:「彼時風氣初開,各同學竟以交友為時髦課程之一。乃又格於校章,管理嚴密,平時不能輕越雷池一步,不得已,在可能範圍中,舍遠求近,棄異性而專攻同性戀愛之途徑。初則姐姐妹妹,親熱有逾同胞,繼則情焰高燒,陷入特殊無聊恨海,終則竟超越情理之常,來一下卿卿我我,雙宿雙飛,若婦若夫,如膠如漆。」
當時的冰心也同高年級的同學相好起來:「我那時彼(『彼』字疑為多字,筆者注)也和一個四年級的同學好起來,無論同性或異性的戀愛都是有佔有性的,兩人便或彼此間是,禁止交朋友,不但與同學『交朋友』而且還喜歡女教員。那時愛教員是很時髦的,心裡愛某個女教員也是不敢公開的承認,寫了信更不敢給她,我竟因寫給教員的信被那個高班的朋友發現,以致感情決裂。」(《謝冰心女士講——我自己的中學生活》,《慕貞半月刊》,1936年第2卷第4-5期合刊)
冰心正如廬隱、冰心所描繪,同性戀的現象在當時學生群體中頗為常見。時有觀察稱:「學生同伴間發生同性愛,幾乎可說是各學校——無論男學校或女學校——普遍的狀態,凡是我們曾有過學校生活的經驗的人,大概都可以見到,並不只是一校如此,其間只有多少的差異罷了。」(晏始:《男女的隔離與同性愛》,《婦女雜誌》,1923年9卷第5期)
此類現象在整個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並不乏見。張鐵笙觀察道:「這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在中學校裡,尤其是女校,同性戀愛有了很嚴重的盛行。筆者親眼看見多少青年同性男女,過著不健全同性『愛』的生活:同起同宿,幾乎不能有一刻分離。愛到成癖的時候,對於異性至於發生憎惡,同盟不嫁不娶,仿佛海枯石爛,自己一對兒也決不要分離。逼真地說,就是要像夫妻一樣地生活下去。」(張鐵笙:《如何防止青年的同性愛》,《現代青年(北平)》,1936年第3卷第3期)
不僅在女子中學,男子學校也有同樣的故事。《北平周報》曾報導過一個男子中學H高中的同性三角戀。時有L君,粉面朱唇,舉動頗類女性。見其同班同學C君品德高尚,便垂青於他。二人定情之後,形影不離,儼若伉儷。另有T君者曾為追逐L最力之人。怎奈無論相貌功課皆不及C君,遭L之白眼。但T仍時獻殷勤,希望L能回心轉意。此情形,當時同學多以稱「三角」代此事實。(《同性戀》,《北平周報》,1934年第51期。)
「同性愛」:輿論中變態的「性倒置」許是出於獵奇,彼時報章關於同性戀的報導多好寫些感情糾葛。1932年的陶思瑾情殺一案便曾引輿論轟動。
杭州藝專學生陶思瑾,為已故畫家陶元慶之妹。其兄長亡故後,陶思瑾便受兄長生前好友、文學家許欽文的照顧。陶思瑾在藝專讀書時,與同學劉夢瑩相戀,有「同性愛」之稱。劉也因陶的關係,與許相識,二人常留宿於許家。劉陶二人為永保其情愛,秘密締結盟約,決不與男性結婚。然其情愛之深,猜忌之心亦愈深。
最開始,許欽文向陶思瑾求婚,陶以盟約拒絕。後許轉向劉夢瑩,頗得劉歡心。為此陶思瑾憤而與藝專女教師劉文如發生感情。劉夢瑩要求陶思瑾與劉文如絕交,陶沒答應,彼此感情益趨破裂。一日,許欽文全家外出,僅剩劉陶二人。劉重提劉文如之事,遂產生口角。陶思瑾一怒之下將劉夢瑩殺死。最終杭縣地方法院宣判陶思瑾無期徒刑。
此事一出,輿論譁然,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細節都被報紙公之於眾。除了獵奇之外,事件中的主人公為同性戀人的身份,也頗引人關注。
當時的媒體報導:同性戀愛而殺劉夢瑩之陶思瑾《玲瓏》曾對此案有過詳細介紹。評論稱:「一女子和另一女子發生愛的關係,在摩登的女學生中間,原是普遍的現象,然以同性戀故,而慘殺自己所愛的女子,確實意外的結果。我們不必論其原因是出於情妒或別種動機,但同性愛在法律上道德上和生理上的地位,是種犯罪的行為。這醜惡的行為,一般叫做『性的倒錯』,是一種變態的色情,往往帶有危險性的。劉陶案就是這危險的產物。所以正熱於同性戀的姊妹們,看了上述的可怖的慘劇,應該立刻覺悟,趕緊解決了同性的關係,而樹立起兩性的愛,那不僅能免去無限煩惱而且是促進人生的光明的幸福的生活。」(《同性愛的血案》,《玲瓏》,1932年第2卷第53期)
這段評論代表了《玲瓏》雜誌對同性戀的反對態度。《玲瓏》上的文章,視同性戀為「變態的性慾」,是「毫無結果的『消極的愛』是一種神經病傾向的症候」。在他們看來,「同性愛的弊害,不但在精神上造成衰弱的病態,即在生理上更蒙極大的影響,對於正常的結婚生活,且有阻礙。」
《玲瓏》的態度實際上是當時報刊輿論對於同性戀的普遍態度。同性戀在彼時言說中多以「同性愛」或「同性戀愛」的名目出現。當時,同性戀往往視為「性的倒置」,是一種變態的性慾,一種精神上的疾病。有論者將同性戀與色情狂並舉,共同視為病態性慾的表現:「在醫學上,以性慾為病態而顯現於外者,區分為顛倒症與色情狂兩種類。所謂顛倒症,就是同性間——男性與男性,女性與女性——所發生的一種變態的性慾,一般地所謂同性戀愛,就是指此而言」。(行仁:《同性戀愛與色情狂》,《健康生活》1936年第7卷第1期)
還有論者將同性戀看作是變態性慾中最主要的表現:「變態性慾中,在社會上最佔重要性的,便是同性色慾,精神上的同性愛,以少女們為最多,但肉體上的同性愛則以男性為最多,男色惡習,至今猶未絕跡,仍有男娼在社會上出現。」(《返老還童術》《健康生活》,1938年第12卷第3期)
這種對同性戀的敵意,甚至催生出對同性戀失真的想像。《玲瓏》上一篇名為《同性愛之不良結果》的文章,作者稱詢問了做醫生的朋友,說同性戀愛會帶來一系列生理上的危害:「神經衰落,窒道麻脾,指腸出血,子宮破裂,頭痛,頭暈,雙目失明,四肢寒冷,萎黃病,肝火,黃膽病,腦充血等病症。不上三年便要香消玉殞。」
相比於大眾的誇張想像,彼時知識分子對於同性戀的認識相對較為理性些。有人稱其為一種「不自然的性愛」,認為「雖然不能說他怎樣的壞,但不自然是確實的」。當時女學生流行同性愛,是因為「大概女子到中學校以上的年齡,性的本能正在盛旺的發育,這時候他們雖然並不意識地有性的要求,耽於無意中要求同情的慰藉,和感到一種空泛的己身無所的悲哀。同性愛的起頭也往往在這時。」這樣一種少女的普通的短期的同性愛,「到有異性愛的時候,照樣會得轉移的,那時候性的倒置便順行了。」(慨士《同性愛和婚姻問題》,《婦女雜誌》1925年第11卷第5期)
《玲瓏》雜誌登載同性相戀的照片雖然不被視為「變態」,但同性戀還是被當時的知識分子當作社會問題或心理問題被提出來。周作人在《關於捉同性愛》一文中雖然反對德國國社黨捉拿同性戀的暴行,但其著眼點是表示同性戀是「屬於醫生的範圍,而非軍警之事」。說到底,還是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
不少論者紛紛譯介西方心理學家的學說,對同性戀進行分析,但其旨歸不外乎通過分析其成因,找到防止改正的辦法。如晏始便援引茄裡堪氏的觀點,認為「同性愛的發生大都由於兩性的隔離過嚴」。青年男女情竇初開,有男女交際的必要。對他們而言,「如果同性者一同群居,一定會發生同性愛的弊害」,解決的辦法,便是混合教育,男女同校。(晏始:《男女的隔離與同性愛》,《婦女雜誌》,1923年9卷第5期)
沈澤民則翻譯卡賓塔的學說,認為「中國是一個卡翁所說的『陰溝方法』最流行的地方。」這種封閉助長了同性戀愛。希望透過改革學校教育,滿足學生對性慾的好奇以及感情結合的需求來矯正同性戀。(卡賓塔原著,沈澤民譯:《同性愛與教育》,《教育雜誌》,1923年第15卷第8期)
「同性戀」:尋求正當地位的聲音在近代中國一眾討伐之聲中,也不乏正視同性戀者,胡秋原便是其中代表。1929年胡秋原翻譯的心理學家卡本特的《同性戀愛論》在《新女性》連載兩期。胡氏自陳希望這篇文章「使許多人對於這個問題引起研究的興趣,不將它看作離奇變態,甚是看作『男色』『磨鏡』那一類的東西,就是譯者區區的微意了」。
該文將同性戀與性愛、母愛、異性愛等放在了一個平等的位置,認為同性戀「也同樣的有其深邃的意義與社會的功用與機能」。該文引述大量研究證明同性戀愛並非病態,並闡述同性戀愛在社會中的價值功用。文章表示:「同性的戀愛,或朋友的戀愛在一些地方,在國民生活上,既然如此重要,那麼在此刻,現代公民應當在社會生活特質中認識其真價值,至少應當在公眾意見與教育系統中企圖去了解這種因子而給以一個正當的地位。」
同年,胡秋原還寫了另一篇為同性戀辯護的文章《同性愛的研究》。此文源1929年《北新》雜誌第3卷第2期楊憂天的《同性愛的問題》一文而發。事後,兩文彙編成《同性愛問題討論集》一書,由北新書局於1930年出版。
楊憂天的《同性愛的問題》立意與彼時大多數知識分子相類,通過分析同性戀產生的原因來尋求防止同性戀的辦法。文章羅列了眾多先天、後天因素,男性、女性同性戀的表現,最終指出,防止同性戀的方法便是開放的性教育,讓性不再神秘:「性的秘密一日不解放,性的教育便談不到,性的教育談不到,同性愛便只有流行,便只有蔓延。」
胡秋原對楊憂天的文章非常不滿,認為不能因為一些畸形的性慾就將同性戀愛一筆抹煞。胡從近代戀愛觀的變化入手,指出戀愛由性的事物變為情感的精神的戀愛,而「同性間的愛情實在是愛情最真實最完全形式」。進而羅列歷史上同性的戀愛與朋友的戀愛對於文藝、教育、社會所產生的重要作用。最終稱讚同性戀「這種情愛的光輝,幾乎是與人類社會歷史同始」。
姑且不論胡秋原對同性戀的稱讚是否過譽,但他在文章中對同性戀所遭受的處境頗具洞見:
「所謂『變態』,所謂『病態』,一向是這種愛戀的鐵案如山的罪狀,而成為一般人的口頭禪了。因為這種意見流行著,於是除了少數有膽有識的思想家外,不是為這種意見所同化,就是在這種學說之下,隨聲首肯。沒有人去正視一下問題之究竟的。人類的不潔的眼光以及不能寬容的偏狹,更把這偉大真實的人間的情愛,硬視作為一種無可寬赦的邪惡。」
時至今日,胡秋原這段文字依舊適用。大多數人往往囿於固有觀念,對同性戀無法正視。或許只有克服內心的偏狹,對同性戀予以寬容,人類才能在文明的歷程中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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