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段時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就電動自行車管理進行地方立法向社會民眾展開問卷調查後,江蘇緊隨其後,就和老百姓息息相關的「電動車」熱點話題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向社會大眾展開討論。
據電車視界獲悉,日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正在調研修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為使立法更好地體現民情、匯聚民意、集中民智,就條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個問題進行問卷調查,問卷調查時間為3月28日起至4月18日止。
臨牌車過渡期滿後,是否就要強制淘汰
條例草案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駛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已按照省、設區的市有關規定申領臨時信息牌的,可以繼續上道路行駛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設區的市的有關規定臨時信息牌有效期早於該期限的除外」。
有意見認為,電動自行車是老百姓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購買時起碼上千元。按照條例草案規定的過渡期截止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將有大量車輛不能上路行駛,這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權益,也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
搭載未成年人年齡限制,12周歲還是16周歲
條例草案規定,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人員。
有意見認為,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長駕駛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其中不少是十二周歲以上的初中生,條例草案的規定不符合實際,也難以執行,因此建議放寬年齡限制至十六周歲。
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要不要強制性規定
條例草案規定,「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頭盔」。
有意見認為,應當對佩戴頭盔作出強制性規定。理由是:據統計,近年在江蘇涉及電動自行車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因顱腦損傷死亡佔比達70%。寧波等地實踐證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有助於大大降低死亡率,是減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有效手段。
問卷調查的7個具體問題如下
1.你平時是否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
2.你是否贊成條例草案規定的臨牌車的過渡期?
3.你認為設定哪個過渡期截止時間比較適宜?
4.你是否贊成設區的市規定的過渡期截止日期早於省條例規定的截止日期?
5.你是否贊成將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從十二周歲以下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
6.你贊成條例對佩戴頭盔作出何種規定?
7.如果要對特殊人群作強制性規定,你贊成包括哪些人群?
不知道如果讓您填寫這份問卷調查,會有怎樣的答案呢?近年來,政府部門越來越多的政策制定更加尊重民意,保障民眾的利益和需求,堅持「從群眾中來,向群眾中去」的原則,還是值得表揚和點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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