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嶽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教文(體)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學,相關民辦學校:
現將《嶽陽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嶽陽市教育體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嶽陽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及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湘教發〔2016〕20號)的要求,全面分析我市普通高中學生的素質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促進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和提高的過程,促進學校和教師教育行為和方式轉變,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學生成長發展觀。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嶽陽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王德華同志任組長,劉志高同志任副組長,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民辦科、競訓科、督導室、紀監室、招考辦、教科院主要負責人任成員。
主要職責:審定我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宣傳我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政策;審核縣市區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細則;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全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督查。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
主要職責:制定我我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組織安排全市普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普通高中學校落實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程及反映重大事項。
(三)各縣市區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基礎教育、民辦、競訓、督導、紀監、招考、教研等部門的領導和各普通高中學校校長組成。
主要職責: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對評價者進行培訓,監控學校評價過程,接受相關的申訴與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各普通高中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成員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教務主任、德育主任、年級組長、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並報縣市區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主要職責:制定評價工作實施細則,對校內各班級評價工作進行具體指導,監督評價過程,接受諮詢、投訴和舉報,及時糾正評價中的問題。
(五)班級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為5人,其中必須含1名體育或1名藝術教師。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提名,經公示後確定。班主任擔任評價小組長,負責組織評價小組成員撰寫、提交學生評語。評價小組成員擔任本班級學生授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於1年,對本班級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
主要職責:具體組織實施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審核學生原始實證材料,並填寫教師評語表;整理、遴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材料,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和綜合評價;協助學生形成關鍵性電子檔案並逐級上報;接受社會與家長的諮詢,並清晰地解釋學生各維度評價的結果。
三、基本原則
1.導向性。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增強國家和民族認同感;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對學生成長過程中的主要經歷和典型事例作客觀記錄和寫實性描述,利用電子化管理平臺記錄和儲存材料,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
3.公正性。明確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範評價方法程序、結果應用和組織管理,強化有效監督,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信息確認制度、公示和舉報投訴制度,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4.發展性。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激發學生潛能優勢,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加強學習和生涯規劃指導,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
5.普適性。充分考慮我市城鄉學校實際差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制定評價方法和評價程序,將綜合素質評價融入日常教育教學全過程,面向每一個學生,面向學生的每一個方面,使每一個學生都能記錄自己突出的表現,得到恰當評價。
四、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願者;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誠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個人受到的獎懲情況。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鍊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鍊、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衛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五、評價方法
普通高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從高一年級第一學期開始進行,以學校為單位按照評價內容中五個維度所包含的評價要素和關鍵表現開展工作。
1. 自評
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自我陳述報告。
2. 互評
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方面的要求,結合學生平時表現、學生本人自評,班級同學之間進行互評,寫出評價意見。
3. 綜合評價
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參照互評結果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等級。
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時應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對於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評價結論。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評價結果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確認。
六、評價程序
1. 寫實記錄。
寫實記錄的重要載體是《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單》(以下簡稱《寫實記錄單》)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以下簡稱《綜合素質檔案》,詳見附件1)。《寫實記錄單》由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以電子或紙質形式呈現,供學生及時記錄本人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時使用。《綜合素質檔案》由省教育廳制定,每學期期末和高三畢業時,學生整理、遴選寫實記錄素材後填寫錄入。
寫實記錄的主體是學生。學生在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的指導下,依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在《寫實記錄單》上自主客觀記錄集中反映自己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和突出表現,註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內容、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及時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包括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等,至少每個月要有一次記錄,活動記錄和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一般性的活動可不記錄。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充分利用「湖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綜評管理平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對學生填報的《寫實記錄單》內容進行審核,集中錄入或上傳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寫實材料,導入客觀數據,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2. 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本學期的《寫實記錄單》,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突出表現事實材料,在「綜評管理平臺」上填寫《綜合素質檔案》。學校利用「綜評管理平臺」導入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模塊成績與學分等客觀數據。高三畢業時,學生對本人六個學期評價表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但不得增補或修改,生成畢業時供高校招生參考使用的《綜合素質檔案》。
3. 公示審核。通過整理遴選、綜合評價的學生評語檔案內容和在「綜評管理平臺」上生成的《綜合素質檔案》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後,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按要求在檔案中簽字或蓋章。籤字或蓋章後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予以核實、回復。
4. 形成檔案。綜合素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學校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從高中一年一期開始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後,由學校整理、遴選並導入「綜評管理平臺」。
綜合素質檔案主要內容如下:
(1)學生成長記錄。包括每個學期和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所記錄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2)《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詳見附件2)。畢業時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專業志向與才能、個性特點與愛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形成自我陳述報告,原則上不超過800字。教師評語主要基於學生的寫實記錄和任課教師的意見,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教師評語要公正、客觀,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典型事實材料。檔案中所記錄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事實材料應以原始素材分門別類呈現,有關證明要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籤字、蓋章。(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填寫說明詳見附件3)。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專人審核,原始材料要便於檢索、查找。學生的綜合素質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根據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5. 結果運用。
(1)引導學生主動發展。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並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促進教師開展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和生涯輔導,幫助學生分析其發展優勢與潛能,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2)促進教育評價轉型。引導普通高中學校開展各種素質教育活動,形成科學、健康的育人觀,繼承和發揚成功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各級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督促和指導學校提高育人水平。
(3)適應高校招生改革。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引導普通高中學校適應高等學校招生時對人才培養要求,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為高校招生選拔提供真實可信的參考依據。
七、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保障。綜合素質評價實行全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實行省、市、縣市區、高中學校四級管理,共同負責、協調、落實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積極協調,精心實施。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指導、督促學校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切實抓好綜合素質評價培訓工作,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做好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檢查和指導;加強宣傳,協調各方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
2.建立評價制度。
(1)公示制度。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進行公示,並通過一定形式,向家長做出明確說明。學校要公示評價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公示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評價工作結束後,其結果要及時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並以適當形式及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周)。學校公布評價結果要充分考慮並消除對部分學生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及時召開學生家長會或家長座談會,溝通信息,化解矛盾,保持穩定。
(2)申訴制度。縣市區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評價委員會都要確定專人負責舉報和申訴的處理工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於評價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有異議,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及時解決,對有爭議的結果要重新進行審核確認,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若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學生或家長可向縣市區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縣市區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調查,做出處理,並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3)誠信制度。縣市區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學校評價委員會建立誠信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籤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學校要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不弄虛作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開展自評、互評和綜合評價。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者實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4)監督制度。在評價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充分了解有關信息,及時解決有關問題。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各班評價工作進行抽查,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重大問題要重新組織評價。市、縣市區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各普通高中學校評價工作加強督導檢查,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對弄虛作假的情況要在誠信記錄中記載。如有重大問題應組織重新評價,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3.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工作職責;要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家長正確認識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組織教師、學生開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訓,對學生進行培訓時,要重點學習本《實施方案》,讓學生了解、熟悉評價內容,指導學生填寫《寫實記錄單》和《綜合素質檔案》;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引導、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和記錄有關事實材料,避免集中突擊。充分利用「綜評管理平臺」,及時錄入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等信息,導入客觀數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開發與省平臺對接的電子管理平臺作為補充,保存學生日常記錄,使綜合素質評價有據可查。
本方案於2017年在我市部分學校試點,2018年秋季在全市普通高中一年級開始全面實施。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快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於2017年5月底前報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2.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我陳述
報告和教師評語表
3.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填寫說明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市(州) 縣(市、區) 中學 班
年級 第 學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別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 |||
籍 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聯繫電話 | ||||||
學 籍 號 | |||||||
身份證號 | |||||||
學籍異動情況 |
思想品德
黨團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守紀、孝敬、 感恩、合作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獎懲情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學業水平
科 目 | 必修課程 (模塊) | 成績/學分 | 選修I課程 (模塊) | 成績/ 學分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學業水平考查成績 | ||
語 文 | |||||||
數 學 | |||||||
英 語 | |||||||
思想政治 | |||||||
歷 史 | |||||||
地 理 | |||||||
物 理 | |||||||
化 學 | |||||||
生 物 | |||||||
信息技術 | |||||||
通用技術 | |||||||
體育與 健 康 | |||||||
音 樂 | |||||||
美 術 | |||||||
社區服務 | 內容: | ||||||
社會實踐 | 內容: | ||||||
研究性 學 習 | 內容: | ||||||
內容: | |||||||
內容: | |||||||
必修課程(模塊)學分合計: | |||||||
選修I課程(模塊)學分合計: | |||||||
選 修 II課程 | 選修課程內容 | 修習成績 | |||||
成績/學分 | |||||||
成績/學分 | |||||||
成績/學分 | |||||||
成績/學分 | |||||||
成績/學分 | |||||||
總學分 | |||||||
優勢學科與 獲獎情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
學習表現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
出勤情況 | 遲到 次,病假 天,事假 天,曠課 節。 |
身心健康
國家 學生 體質 健康 標準 測試 結果 | 單項指標 | 成績 | 得分 | 等級 |
體重指數(BMI)(千克/米2) | ||||
肺活量(毫升) | ||||
50米跑(秒) | ||||
坐位體前屈(釐米) | ||||
立定跳遠(釐米) | ||||
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次) |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秒) | ||||
加分指標 | 成績 | 附加分 | ||
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次) |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秒) | ||||
日常鍛鍊、體育比賽與運動特長、衛生習慣等情 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
應 對 困難和挫折等情 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
獲獎 情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藝術素養
藝術興趣與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情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獲獎 情況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社會實踐
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訪問、社會調查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科技活動、創造發明 | □ 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 |
教師評語
學生籤字: 年 月 日 學校(籤章):
家長籤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籤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
市(州) 縣(市、區) 中學 班
姓 名 | 性別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片 | ||
籍 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聯繫電話 | |||||
學 籍 號 | ||||||
身份證號 | ||||||
學籍異動情 況 | ||||||
自我陳述報告 | ||||||
教師評語 |
學生籤字: 年 月 日 學校(籤章):
家長籤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籤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
檔案填寫說明
一、概說
1.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填寫是在整理、遴選學校《寫實記錄單》內容的基礎上,在全省統一的電子管理平臺上進行。
2. 檔案表中記錄的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對照評價內容,有些活動項目學生沒有參加或事跡不突出可以空缺,但《實施辦法》中評價內容的五個方面不能空缺。
3. 在每一個方框(「□」)後填寫一項重要活動或一個突出表現,註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在該方框後對應的「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網頁裡,錄入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照片等相關事實材料。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
4.有些評價項目的評價周期為學年或更長時間(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周期為學年),沒有進行評價的學期評價表中可以空缺。
二、基本信息
由普通高中學校教務人員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導入相應信息。
三、思想品德
1. 黨團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記錄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願者等,突出思想品德素養。
2. 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記錄在學校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守紀、孝敬、感恩、合作等方面的突出事例。
3.獎懲情況:要註明受到獎勵或懲處的時間、內容和實施獎懲的單位。高中階段受到學校「記過」以上的處分要如實填寫,並註明緣由。畢業前學校尚未撤銷的處分決定和受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以上處分的情況,學校要記錄到供高校招生錄取參考使用的評價表中。
四、學業水平
1.學生修習課程內容、考試和考查成績、學分等由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上導入。
2.優勢學科與參賽情況:註明參賽時間、內容和組織競賽的單位。「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材料(不超過5項)」網頁裡,錄入反映優勢學科與參賽情況的事實材料。獲獎情況要註明獎勵時間、內容和頒獎單位。
3.學習表現:填寫在學習興趣、態度、習慣和思維能力、鑽研精神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五、身心健康
1.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由體育教師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系統上導入。
2. 日常鍛鍊、衛生習慣、運動特長只記錄突出特點和成效。體育比賽獲獎情況要註明獎勵時間、內容和頒獎單位。
3. 應對困難和挫折方面只記錄突出事例和成效。
六、藝術素養
1. 學生藝術興趣與特長要有突出的事實材料。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包括在藝術活動中的職責任務、參與活動的持續時間、在活動中發揮的價值和活動成效。
2. 獲獎情況要註明獎勵時間、內容和頒獎單位。
七、社會實踐
1. 以學期為單位,記錄參加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
2. 記錄參加科技活動、創造發明的次數、時間、形成的實物作品照片或活動報告、創造發明說明等。科技活動、創造發明獲獎的,要註明獲獎勵時間、內容和頒獎單位。
八、學生自我陳述報告
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個性特點與愛好、才能與專業志向等方面突出表現情況。篇幅不超過800字。
九、教師評語
1.學期末評語:對學生記錄到檔案中的材料進行認定,提出發展性建議。每個學生的評語不少於200字。
2.畢業評語:基於學生的寫實記錄,公正、客觀地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每個學生的評語為2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