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山前餘家和付家城中村棚改項目
房屋徵收與補償
問題解答
宣傳手冊
Q:
一、山前餘家和付家城中村棚改項目房屋徵收目的是什麼?
A:
答:為加快城市建設,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美好新家園,實現「城市贏得環境、百姓贏得實惠、政府贏得民心、社會贏得和諧」的目標。
Q:
二、山前餘家和付家徵收範圍有哪些?
A:
答:民和鎮山前村委會餘家和付家自然村改造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土地、房屋及附屬物。
Q:
三、山前餘家和付家具體徵收部門和實施部門是哪個單位?
A:
答:本次徵收工作由進賢縣新城建設舊城改造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調度,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部門為進賢縣自然資源局,委託進賢縣民和鎮人民政府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具體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工作。
Q:
四、山前餘家和付家房屋徵收協調推進是由哪個單位負責?
A:
答:房屋徵收協調推進由縣新城建設舊城改造指揮部負責。
Q:
五、山前餘家和付家徵收籤約期限是多久?
A:
答:房屋徵收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
Q:
六、山前餘家和付家房屋徵收採取什麼補償方式?
A:
答:本次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採取貨幣補償與回購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先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及附屬建築等給予貨幣補償,後由被徵收人回購安置房。被徵收房屋、土地補償面積及用途,原則上以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等有關證件登記的面積、用途為準(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Q:
七、山前餘家和付家本村村民房屋徵收補償具體有哪些?
A:
答:山前餘家和付家本村村民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和回購安置標準具體如下:
(一)貨幣補償:被徵收房屋及附屬物按照重置價格給予貨幣補償。(房屋重置價格標準表)
(二)回購安置
1.村民回購安置
村民回購安置面積按照人均不低於50m2、戶均總計不超過350m2的標準進行安置。
(1)被徵收房屋主建面積超出戶均安置面積標準350m2的,超出部分不再進行安置,按被徵收房屋重置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2)被徵收房屋主建面積不足戶均350m2,且大於人均50m2的,按照被徵收房屋面積計算安置面積。
(3)被徵收房屋主建面積不足戶均350m2,且小於人均50m2的,可按照人均50m2進行回購安置。
(4)被徵收村民在本村有兩處及以上房屋的,只能享受一次安置房回購資格。
①對本次未徵收的房屋,被徵收人可申請一併徵收,補償面積合併計算,回購面積標準不變。
②被徵收人不申請一併徵收的,今後徵收時,該戶不再享受回購資格,只對其被徵收房屋給予重置價格補償。
(5)對自願放棄安置房回購資格的被徵收本村村民(原已安置的除外),按核定的每人回購面積標準,一次性再給予1000元/㎡的貨幣補償。凡是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需提交書面申請,並出具書面承諾,保證今後不再向政府提出其他安置要求。
2.結算辦法(原已安置的除外)
(1)可回購面積以內,與被徵收房屋等面積部分,回購價格為重置價700元/m2;可回購面積以內,超出被徵收房屋面積以上的部分,超出部分回購價格為建安成本價1800元/m2;超出可回購面積以上的,回購價格為優惠價3500元/m2。
(2)安置房交付時,實際面積不足可回購面積的部分,在被徵收人按本條第(1)項標準繳納購房款後,按2800元/m2補償。
(3)安置房回購資格人在應用其回購指標,按面積就近成套搭配原則,選購成套安置房後,如面積仍有尾數,按以下方式處理:① 尾數超過10㎡以上的;可選購1套最小戶型安置房,按本條第(1)項標準結算。
②若尾數小於10㎡(含本數)的,按本條第(2)項標準結算,不予再選購安置房。
(三)房屋主、附建認定工作,由徵收部門會同所在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
(四)集體土地按縣自然資源部門確定的徵地價格進行補償。
(五)村民資格認定及非村民補償
1.本村村民與非本村村民資格的認定由村民理事會依據人口認定細則確定。
2.不具備本村村民資格的被徵收人,按照進府辦發〔2019〕17號文件執行。
Q:
八、山前餘家和付家村民及回購資格怎麼認定?
A: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進賢縣城區規劃內農房徵收補償辦法》(進辦發〔201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山前餘家和付家城中村棚改項目本村村民安置戶數及回購資格認定操作細則》。
(一)認定原則
進賢縣民和鎮山前村委會餘家和付家城中村棚改項目內本村村民安置戶數及回購資格認定,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議」的原則。經餘家和付家村民小組會議集體討論、表決,報民和鎮人民政府備案後,由余家和付家村民小組張榜公示確定。
1.本村村民安置戶數及回購資格認定時間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在本縣範圍內每人或每戶只能享受一次安置資格,安置回購利益依規就高不就低,不重複計算。
3.安置戶數:分戶應以戶籍登記或有效婚姻證件為依據;被徵收人有多個子女的,必須有一個子女與父母同戶;被徵收人未成年子女不得與父母分戶。
4.回購資格:戶口(農業戶口、含徵地農轉非)在本村、居住在本村、生產生活在本村且擁有土地聯產承包責任權並承擔義務的村民。
(二)認定條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計算或增加計算人口數,享受本村村民回購資格。
(1)原為本村農村戶口的現役士兵、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在押服刑人員等。
(2)本村村民,非農戶口,無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編制,生產生活一直在本村,且長期居住在本村的,由參加村民小組會議的人員過半數同意。
(3)依法嫁入本村女子及其與配偶生育的子女,雖戶口未遷入本村,但夫妻雙方和子女均在本村居住的(嫁入本村的女子有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編制的除外)。
(4)本村純女戶家庭只認可一個女兒招婿(已辦結婚證、戶口已遷入本村且無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編制),夫妻雙方長期在本村居住。
(5)本村村民原配偶生育子女(戶口隨母親遷出的除外)。
(6)2016年1月1日計劃生育政策調整前,農村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家庭、且至本操作細則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獨生子女年滿16周歲或母親年滿49周歲並落實了節育措施的本村獨生子女,增加1人計算。
(7)2016年1月1日計劃生育政策調整前,農村雙女戶家庭、且至本操作細則資格認定截止時間最小女兒年滿16周歲或母親年滿49周歲並落實了節育措施的,增加1人計算(招女婿除外)。
(8)已到法定婚齡未婚男青年(未有婚史或離異未育且前妻戶口不在本村),增加1人計算。
(9)已辦結婚證未生育的(再婚的,前妻戶口不在本村且初婚未育、復婚未育的),增加1人計算。
(10)其他享受村民回購資格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計算本村村民回購資格人口數,不能享受本村村民回購資格。
(1)空掛戶、旁系親屬投靠的人員。
(2)戶口雖在本村但已外嫁(雖未領結婚證但已生育子女的、根據村民小組會議認定為事實上已外嫁的、已離異的)女兒及其配偶和子女。
(3)原嫁入本村離異女子,戶口不在本村的、已再婚辦理結婚證的、與外村配偶已生育小孩的、根據村民小組會議認定為事實上已再婚的。
(4)本村村民配偶帶入的子女(非本村村民所生)。
(5)嫁入本村的女子有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編制的。
(6)戶口在本村,是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除外)、在部隊服役轉幹的現職和退休工作人員的。
(7)原為本村村民,後因工作等原因戶口已從本村遷出的。
(8)死亡未註銷戶口的。
(9)其他不享受村民回購資格的情形。
Q:
九、山前餘家和付家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徵收怎麼補償?
A:
答:為規範縣城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房徵收補償行為,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南昌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指導意見(試行)》、《進賢縣城區規劃內農房徵收補償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本細則所稱農房,是指被徵收範圍內的集體土地上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自建、交易、繼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
(二)本細則所稱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被徵收範圍內集體土地上,經村民理事會認定,不具有本村村民資格的人員。
(三)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取得方式的認定程序
1.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取得方式的認定,由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和民和鎮等單位組成的認定小組進行認定。
2.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取得方式認定結果需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最終認定結果報進賢縣新城建設舊城改造指揮部備案。
(四)補償辦法
農房徵收補償採取貨幣補償與實物安置兩種方式進行,即對不具備實物安置條件的被徵收人,採取貨幣補償方式;對具備實物安置條件的被徵收人,採取實物安置與貨幣補償兩種方式,被徵收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1.貨幣補償
(1)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房屋建設綜合成本價1800元/m2進行。
(2)對提前籤約並搬遷的被徵收人最高給予主建房屋補償款40%的獎勵。
獎勵在被徵收房屋交付時一次性支付。未按協議約定期限交房的,每推遲一天扣減2000元,扣完為止。
2.實物安置補償
(1)通過交易方式取得的房屋安置標準
在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時,在安置房區域內,根據被徵收主建房屋面積及安置房戶型,按照就近靠檔的原則,給予每戶60m2至120m2的房屋安置,且每戶安置面積最多不超過120m2。不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只給予貨幣補償。
①被徵收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縣範圍內無商品住宅、商業用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縣房管局或不動產局出具證明);
②被徵收房屋屬成套或成棟的。
(2)繼承方式取得的房屋安置補償
通過繼承方式取得房屋的被徵遷人,補償時不考慮繼承人的人數及戶數,在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時,根據被徵收主建房屋面積及安置房戶型,按照就近靠檔的原則,只給予一套60m2至120m2的房屋安置,且該安置房面積最多不超過120m2。不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只給予貨幣補償。
①被徵收房屋屬成套或成棟的;
②繼承面積不小於60m2;
③該繼承行為得到了所有繼承人的籤字同意。
若繼承人具有回購資格,其繼承面積一併計入家庭總人口可回購面積,不得單獨立戶,總回購面積不得超過戶均350m2。
(3)自建方式取得的房屋安置補償
①因歷史原因形成的、未辦理建房手續的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自建房,在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時,在安置房區域內,根據被徵收主建房屋面積及安置房戶型,按照就近靠檔的原則,給予每戶60m2至120m2的房屋安置,且每戶安置面積最多不超過120m2。不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只給予貨幣補償。
一是被徵收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縣範圍內無商品住宅、商業用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縣房管局或不動產局出具證明);二是被徵收房屋屬成棟的。
②辦理了合法建房手續的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自建房,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一是批准面積大於或等於實際建房面積的,按實際建房面積進行安置;二是批准面積小於實際建房面積的,按批准面積進行安置,超出批准面積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4)結算方式
①被徵收主建房屋面積超出安置面積的,超出的面積按被徵收房屋重置價(磚混700元/m2,磚木520元/m2)進行貨幣補償,不再進行實物安置。
②被徵收主建房屋面積不足可安置面積的,按以下標準補繳購房費用:不足面積在10m2(含本數)以內的,按1800元/m2的標準補繳;不足面積超出10m2以上的,按3500元/m2的標準補繳。
(5)對提前籤約並搬遷的被徵收人,最高給予28000元/戶的獎勵。
獎勵在交付被徵收房屋時一次性支付。未按協議約定期限交房的,每推遲一天扣減1000元,扣完為止。
(五)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安置房產權登記
1.安置房交付滿5年,被徵遷人在補交相關稅費後,可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2.相關稅費補交標準按不動產登記申報年度的相關政策執行。
(六)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違章建築不予補償,堅決予以拆除。
(七)其他規定
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售自建房的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1.非整套或整棟出售房屋的,出售行為不予認可,購買方無補償資格,該房屋納入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範圍計算補償。
2.自建房全部出售的,取消其回購資格;
3.自建房按套出售後,剩餘自用的房屋主建面積不足人均50m2的,在回購安置時,只按剩餘房屋主建面積計算回購面積,不再按人均50m2計算回購面積,且總回購面積不得超過350m2/戶。
(八)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認定及補償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相關工作人員在認定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紀檢監察機關應加強監督檢查,對房屋認定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相關法規給予從重處理。對提供虛假偽證材料,騙取補償的,一經查實,收繳其不當得利,依法立案查處。
(九)本細則未涉及的其他條款,參照我縣相關農房徵收補償政策執行。
Q:
十、山前餘家和付家農房有營業執照的商店、作坊如何補償?
A:
答:因徵收經營性農房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企業搬遷除外),按照經營面積給予200元/㎡的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徵收時其本身已停產、停業的,不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Q:
十一、山前餘家和付家房屋徵收搬遷及過渡費標準是多少?
A:
答:1.搬遷費標準(無房戶除外):選擇貨幣補償的,搬遷費標準為1000元;選擇回購安置房的,搬遷費標準為2000元;經營性農房搬遷根據生產經營面積增加5元/㎡搬遷費。
2.過渡費補償標準和期限:(1)具有本村村民回購資格的被徵收人自行過渡的,過渡費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不具有本村村民回購資格的徵收人自行過渡的,過渡費標準為5元/m2·月,不足800元/戶·月的,按800元/月計算。徵收人提供周轉過渡房的,不支付過渡費。
(2)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補償的,補償期限為9個月;選擇期房安置補償的,補償期限為36個月。
3.過渡期生活補貼標準和期限:為解決村民過渡期生活不便,對具有本村村民回購資格的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期限為36個月。
Q:
十二、山前餘家和付家徵收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怎麼補償?
A:
答:1.徵收房屋已經裝修的,由徵收人付給被徵收人裝修補償費。裝修補償費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詳見每戶室內裝修評估單)
2.被徵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寬帶網、有線電視、獨戶水、電錶拆除或遷移的,依據各有關部門現行安裝或遷移上述設施、設備的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償。
(設施補償標準)
3.附屬設施補償:
Q:
十三、山前餘家和付家養殖戶(豬場)怎麼補償?
A:
答:1.養殖場(戶)的豬欄及附屬物補償
2.生豬搬遷補助
3.本方案未確定的其他設備設施(無法遷移),按照評估價格結合設備成新給予補償。水利、電力、通信、水塔等設施,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補償。
Q:
十四、山前餘家和付家安置原則、地點、戶型及怎麼選房?
A:
答:1.實物安置按照本村村民回購安置和非村民安置標準的原則進行安置。在徵收公告規定的籤約期限內未籤訂協議的,不予實物安置。附屬建築不計入安置面積,按重置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2.安置地點為:安置房由縣城投集團代建,地點縣經開區代建點(鳳嶺路以西、燕曹路以東、青陽大道以北、北二路以南)範圍內規劃的編號7#和10#樓(含村民活動中心)。
3.安置戶型兩種:107.48㎡,128.83㎡(三室兩廳兩衛)。
4.在徵收公告規定的籤約期限內籤訂協議的,按《民和鎮人民政府安置房優先分配辦法》執行。被徵收人應根據面積相近、就近成套搭配的原則,選購成套安置房。
5.安置房交付時間暫定3年,逾期未交付安置房的,繼續支付過渡費,直至安置房交付為止。
Q:
十五、山前餘家和付家安置點具體怎樣?
A:
答:縣經開區(餘家和付家城中村棚改項目徵遷)安置點示意圖如下:
Q:
十六、山前餘家和付家安置房產權怎麼辦理?
A:
答:1.安置房在按規定補繳相關土地規費後,可正常申報商品房產權登記,登記過程中產生的稅費依規繳納。
2.安置房申報產權登記的,根據安置房登記面積,按當年度申報的基準地價標準補繳土地規費。
3.不動產登記的初次申報人應為被徵收對象或其直系親屬。
4.安置房需上市交易的,按相關政策執行。
Q:
十七、山前餘家和付家房屋徵收評估機構是怎麼選定的?
A:
答:1.評估機構由徵收部門推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被徵收人選擇確定。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10日內可以向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對覆核結果有異議的,10日內可以向市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2.本次參選的評估公司有三家評估公司,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共收回有效房屋徵收評估機構選定通知單67張,其中江西誠達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進賢分公司)得票率超過60%,被確定為中選評估機構。
Q:
十八、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怎麼解決?
A:
答: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依據建房〔2011〕77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條、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之規定,在10日內可以向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對覆核結果有異議的,10日內可以向南昌市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Q:
十九、優惠政策有哪些?
A:
答:1.徵收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2.具有本村村民回購資格的安置房免交水電安裝費。
3.過渡期內被徵收人子女上學由教育部門科學合理安排,享受正常入學待遇。
Q:
二十、籤約有哪些獎勵?
A:
答:1.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獎勵標準:農房獎勵每戶或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主建按以下標準和方式給予獎勵:
2.獎勵支付方式:獎金在交付被徵收房屋時一次性支付。在協議約定交房期限內,未交房的,每推遲一天扣減獎金1000元,獎勵扣完為止。
Q:
二十一、被徵收人家中設施和其他構築物怎麼確認及補償?
A:
答:被徵收人家中設施和其他構築物由徵遷工作組到被徵收人家中現場確認,籤發確認表後按標準計算補償。
Q:
二十二、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被徵收人應提交什麼材料?
A:
答:應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證明,由民和鎮(或責任單位)出具,蓋章確認;
2.回購資格人數確認表,由民和鎮出具,蓋章確認;
3.房屋面積測量表,由測繪單位出具,蓋章確認;
4.裝修評估表,由評估機構出具,蓋章確認;
5.其它設施情況確認表,由徵遷工作組籤字確認;
6.房屋面積增減表,由測量單位、徵遷工作組籤字確認;
7.籤約登記表,由籤約組工作人員籤字確認;
8.過渡費補償和生活補貼標準確認表,由民和鎮出具,蓋章確認;
9.被徵收人出具房屋和土地產權手續、身份證和銀行帳號等。
Q:
二十三、如何確認被徵收人身份?
A:
答:籤約時未提供任何產權手續的,籤約人身份由徵遷工作組確定,進行正常籤約。籤約後由徵收部門對籤約情況進行公告,公告期限為60日,公告期滿後無異議的,按協議支付補償款;有異議的,按爭議雙方協定結果或司法裁定進行支付。
Q:
二十四、有爭議的怎麼解決處理?
A:
答:爭議解決辦法:
1.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本方案確定的徵收補償籤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土地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所在地予以公告。
2.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交房的,由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被徵收人補償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
5.如被徵收房屋或土地權屬尚未確定的,由被徵收人向縣房產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產權;未申請確認產權的,籤約後由房屋徵收部門對籤約補償情況進行公告(公告期限為60日),公告期滿無異議的,按協議發放補償款。
Q:
二十五、被徵收人交房有哪些規定?
A:
答:1.在協議約定交房期限內(原則上15天內),未交房的,每推遲一天扣減獎金1000元,獎金扣完為止。
2.被徵收人騰退房屋交房時,應保持房屋及附屬物等基本完好,不得拆除房屋門窗,並與徵收實施部門做好相關被徵收資產交接工作。
進賢縣融媒體中心聯繫方式
原標題:《進賢這個地方要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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