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精神病院第一股」之稱的康寧醫院,終究還是沒能通過A股的IPO審核。
證監會官網1月23日披露的信息顯示,包括康寧醫院在內的7家公司,在1月23日接受首發申請時,僅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公司過會,單日否決家數創歷史紀錄,包括康寧醫院和挖金客在內的公司均遭否決。
據上海證券報報導,1月23日的審核持續到晚上11點餘。
而Wind統計的另一項數據顯示,新一屆發審委的通過率僅為51.18%,且1月份審核提速明顯。
鋒龍電氣深夜成功過會證監會發審委1月23日召開了兩場工作會議,分別審核了南通冠東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贛州騰遠鈷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溫州康寧醫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首發申請,僅一家過關。
這一創紀錄的單日否決家數,讓投行圈焦慮不安。
在1月23日下午,市場曾一度傳言7家公司全部被否。據上證報報導,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是1月23日深夜11點餘成功過會的。
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園林機械零部件及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點火器、飛輪、汽缸等園林機械關鍵零部件和多種品規的汽車精密鋁壓鑄零部件等。實際控制人為董劍剛。
康寧醫院IPO被提5點問題6家被否的企業中,康寧醫院此前最受關注。
康寧醫院是目前內地最大的民營精神專科醫院集團,兩年前頂著「精神病院第一股」的概念在香港成功上市,此後向A股發起衝刺,2017年12月22日出現在證監會官網的IPO預披露名單中。
招股書顯示,康寧醫院計劃募集1.93億元資金,這些資金將投向醫院的新建、擴建以及培訓中心建設。
康寧醫院成立於1996年,總院溫州康寧醫院是中國內地目前惟一一家獲評為三級甲等的民營精神專科醫院。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實際投入運營10家自有醫院,並管理8家醫療機構,市場份額居全國第二。
關於這次否決,發審委針對康寧醫院列出的問題,並無網絡段子中針對精神病人數量判斷的質疑,而是集中在各項經營業務的合規性上,主要包括5點:
一是發行人通過管理輸出方式向多家精神專科醫院、以精神康復為主的綜合性醫院和精神科科室提供管理服務,為何所管理醫院未列入合併範圍,向其提供資金、收取管理服務費用是否屬於分紅的行為;是否涉及科室承包、租賃,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形等。
二是要求發行人說明借給北京怡寧醫院部分資金用於日常營運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未向北京怡寧醫院收取利息或資金佔用費的原因等。
三是要發行人代表說明是否存在關聯方替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以及其他向發行人輸送利益的情形等。
四是發行人自有和租賃的物業中存在臨時改變規劃用途的問題,自有物業和租賃物業均存在瑕疵。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將工業用途的物業臨時改變為醫療用途是否合法,期限屆滿後能否以醫療用途合法續期等。
五是2016年發行人涉及房地產開發業務,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溫州國大房地產業務是否涉及住宅開發,是否存在政策和法律風險等。
高盈利不再是護身符另外5家被否企業中,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雖然2014年至2016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94億元、1.51億元、2.85億元。不過,安佑生物的股東出資瑕疵以及業務資質和環保等問題引起了監管關注。
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飼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豬飼料,水產飼料,禽飼料和反芻飼料等,其中豬飼料是最主要的產品。實際控制人為洪平夫婦及其子女。
針對頻繁出現的高淨利潤公司被否,有市場人士表示,盈利金額高已不再是IPO護身符了。
其他被否企業中,南通冠東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汽車車燈配件,汽車內外飾件,汽車功能件等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及線束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獸用生物製品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移動文化娛樂產業領域的整合服務提供商;贛州騰遠鈷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鈷、銅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新發審委審核提速除上述7家公司上會之外,本周(1月22日至1月26日)還將有高達11家公司接受IPO審核,這也意味著本周接受IPO審核的公司高達18家。
具體來看,深圳華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彩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首發申請1月24日接受審核;深圳市貝斯達醫療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九聖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麗人麗妝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朝陽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春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首發申請1月26日接受審核。
統計數據顯示,新一屆發審委自2017年10月17日開始審核以來,審核逐漸提速。
據Wind統計,新一屆發審委上任當月,即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31日,發審委審核了25家公司的首發申請;2017年11月審核了36家;2017年12月審核了32家,而截至2018年1月26日,發審委審核過及即將審核的首發申請總數高達45家。
從通過率來看,截至1月23日新一屆發審委總共審核了127家公司的申請,通過的僅65家,通過率51.18%。
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9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8年第19次發審委會議於2018年1月23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子公司因環保違規被處以8項行政處罰,因安全生產問題被處以3項行政處罰,並有規劃、消防、稅務、農業、畜牧等部門多項處罰,且在報告期後期仍持續發生。發行人的部分養豬場尚未辦理完畢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部分養豬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在出租方名下,部分養豬場已取得環評批覆但未取得環評驗收,部分養豬場未取得環評批覆和環評驗收,部分養豬場待辦理排汙許可證。發行人2012年至今收購了47家公司,但報告期內行政管理人員人數逐年減少。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報告期內頻繁受到處罰的原因,相關養豬場未來持續經營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相關處罰、證照瑕疵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2)結合相關養豬場對應的經營與財務情況,說明對發行人經營業績及生豬養殖業務的影響;(3)說明發行人管理子公司數量逐年增加但行政管理人員逐年減少的原因及合理性;(4)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已建立全面有效的內控制度,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已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擁有的部分房產及土地尚未取得權屬證書,還存在部分無法辦理權屬證明的情形、未籤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情形、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即開工建設的情形。發行人租賃的國有劃撥地存在法律瑕疵,租賃的多處農村集體土地存在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程序瑕疵。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未來持續使用前述房產及土地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是否存在被處罰的風險和其他法律風險,該等情況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2)前述瑕疵房產及土地對發行人經營與財務情況的影響;(3)金壇豬場相關租賃資產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入帳的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出租方破產進展及對發行人該豬場生產經營的影響,相關資產減值準備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率存在波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配合飼料中教保料毛利率顯著高於一般飼料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配合飼料毛利率明顯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養殖業務毛利率波動較大、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影響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3)各年外購豬苗採購與銷售之間的勾稽關係,2017年藥品採購下降與收入之間的勾稽關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銷售模式以經銷為主,飼料業務經銷商收入和數量較為穩定,生豬業務經銷收入和豬販子數量增長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生豬經銷商2014-2016年增長較快、但2017年大幅下滑的原因;(2)發行人與經銷商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交易價格不公允的情形;(3)報告期各期經銷商庫存情況及後續銷售情況;(4)飼料板塊經由第三方回款金額逐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報告期各期養殖場數量、存欄數、人均管理商品豬數量等情況,說明報告期內存貨中的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餘額逐年快速增長的原因;(2)說明報告期末部分養殖場密度高達2頭/平方米的原因及合理性;(3)說明發行人劃分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非成熟和成熟的標準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和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一致;(4)說明報告期各期對自有豬場和契養豬場的生物性資產盤點情況,盤點結果是否存在異常;(5)結合報告期各期生豬市場價格的波動變化情況、生豬存活率等因素,說明報告期內2014年末和2017年6月末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顯著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而2015年末和2016年末未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原因和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溫州康寧醫院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通過管理輸出方式向多家精神專科醫院、以精神康復為主的綜合性醫院和精神科科室提供管理服務。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所管理醫院未列入合併範圍的原因,向其提供資金、收取管理服務費用是否屬於分紅的行為,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2)是否涉及科室承包、租賃,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將對燕郊輔仁醫院等三家醫院提供管理服務的合約權利確認為無形資產的依據,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形成的無形資產有無減值的風險;(4)提供借款、代墊籌建款、墊付營運資金與管理輸出之間的關係,是否為合同義務;(5)舉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原因,與發行人業務協同和業務競爭情況,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形,是否需要承擔額外義務、連帶責任。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北京怡寧醫院在籌建階段的款項部分由發行人墊付,該醫院成立後,發行人為其提供管理服務。北京怡寧醫院的法定代表人為管偉立,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一。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借給北京怡寧醫院部分資金用於日常營運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未向北京怡寧醫院收取利息或資金佔用費的原因;(2)是否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將北京怡寧醫院納入合併範圍;(3)對北京怡寧醫院的投資收益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4)結合對北京怡寧醫院投資收益的會計差錯更正情況,說明2016年發行人在確認杭州宏瀾股權投資收益時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存在關聯交易情況,同時註銷或轉讓了部分關聯方。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是否存在關聯方替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以及其他向發行人輸送利益的情形;(2)對外轉讓關聯方的原因、轉讓對價及其公允性;(3)鼎暉維鑫、鼎暉維森股權轉讓與收購平陽長庚醫院之間的商業邏輯關係,轉讓後原轉讓方是否仍對平陽長庚醫院存在重大影響,發行人繼續管理平陽長庚醫院精神科、確認管理服務收入遠大於其固定效益基準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4)關聯方註銷的原因,生產經營和註銷過程的合規性,是否存在因重大違法違規而註銷的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自有和租賃的物業中存在臨時改變規劃用途的問題,自有物業和租賃物業均存在瑕疵。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將工業用途的物業臨時改變為醫療用途是否合法,期限屆滿後能否以醫療用途合法續期;(2)結合瑕疵房產的面積佔比及相關經營單位的收入、利潤指標佔比情況,說明如未來不能重續租約,或政府部門對瑕疵房產要求整改,對發行人經營、盈利能力的影響,對發行人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重大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2016年發行人涉及房地產開發業務,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溫州國大房地產業務是否涉及住宅開發,是否存在政策和法律風險;(2)溫州醫科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承擔溫州國大相關稅費及滯納金的合理性;(3)對投資性房地產採取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備核算基礎。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三)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直接和間接來自中國移動的收入逐年增長,目前佔營業收入比例已接近80%。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中國移動對業務合作夥伴的選擇政策(包括選擇標準、選擇程序、考核要求等);(2)與中國移動的合作過程及主要內容,是否存在被其他公司替代的風險,來自中國移動的收入是否可持續;(3)是否對中國移動存在重大依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語音雜誌業務一直是發行人內容整合發行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2017年1-6月公司產品支付計費收入大幅增長,首次超過當期營業收入的50%,發行人披露,目前手機話費小額支付在行動支付領域中相比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支付手段更為便利。此外,2016年發行人開始從事企業融合通信業務,收入規模增長也較快,2017年1-6月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15.73%。請發行人代表:(1)對標網際網路語音內容服務市場的主要企業,說明公司在提供語音內容服務方面是否具有可持續的核心競爭力;(2)說明關於手機話費支付方式的披露是否客觀準確,手機話費支付方式今後是否存在被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替代的風險;(3)說明公司融合通信業務的經營前景,與電信運營商其他融合通信的合作夥伴相比,是否具有可持續的競爭力。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根據業務種類說明:(1)各報告期具體產品的終端用戶消費時間、消費時長、消費頻率及各產品終端用戶的特徵、個人用戶消費金額佔其整體話費的比例、單位用戶佔其該類消費金額的比例;(2)各產品設計的應用對象及實際使用對象,收入形成是否符合正常的商業邏輯,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在職員工總數持續減少,分別為72、62、60、59人,與發行人業務規模及其增長態勢不盡匹配。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在職員工人數持續減少的原因,並結合業務類別及不同崗位設置,說明具體員工與相關業務的匹配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客戶北京鴻信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鴻創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喀什洛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系發行人主要供應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招股說明書未合併披露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間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2)前述公司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關聯關係;(3)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和完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和方法,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8年1月23日
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2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8年第20次發審委會議於2018年1月23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南通冠東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南通冠東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前五大客戶銷售集中度較高,尤其是第一大客戶上海小糸的銷售收入佔發行人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同時,上海小糸和海拉控股及其相關關聯方也是發行人主要供應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與上海小糸、海拉控股合作的商業合理性,合同主要內容、交易金額、定價依據,生產經營是否對其存在重大依賴;(2)發行人與上海小糸及其關聯企業的交易,在上海小糸及其關聯企業同類業務的佔比及變化趨勢;(3)發行人部分注塑件和線束件的部分工序需根據包括上海小糸等客戶的要求指定其認可的外協廠商進行生產的商業合理性;(4)報告期內對上海小糸精密注塑件銷售數量逐年上升但銷售收入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5)上海小糸的股權變動對發行人業務合作可能產生的影響;(6)2017年3月28日發行人與上海小糸《採購協議》的有效期到期後繼續開展合作是否存在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申報財務報表與原始財務報表差異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上述差異形成的具體原因,是否在報告期內仍存在帳外帳等不規範情況,是否存在被稅務主管部門追繳稅款的風險,發行人的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範,內部控制是否完善並得到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控股股東原為華信國際,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於中國境外設立,其後華信國際將發行人控制權轉讓於境內主體,但華信國際目前仍持有發行人30%股權。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華信國際搭建外資股權架構是否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華信國際境外資金來源及合法性;(2)華信國際對發行人歷次投資的資金來源,歷次出資是否已履行全部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合規;(3)斐君鎢晟、匯元投資、銀創投資、興鑫投資直接和間接自然人股東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本次申請發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工作人員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係或其他關聯關係;(4)同一次股權轉讓中斐君鎢晟價格明顯偏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的協議安排。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各期,存貨金額較高,其中原材料、在產品、庫存商品及發出商品佔比均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2015年模具主要原材料模架的成本上升,模具單位成本卻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精密模具原材料採購逐年下降的同時銷售收入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貨周轉率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原因,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否充分;(4)發行人對二級供應商銷售毛利率高於對一級供應商銷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內,發行人部分噴漆鍍鋁、電鍍等生產工序逐步以自主生產取代外協加工,自主生產成本明顯高於單位外協成本。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逐步用自主生產取代外協加工的合理性;(2)是否具備《電鍍許可證》等相關資質,上述工序的生產過程是否符合環保相關規定;(3)因環保要求導致上述工序自主生產成本較高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贛州騰遠鈷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而從事生產、儲存和銷售氯化鈷和硫酸鈷產品的行為,以及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即進行項目建設的行為。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年產19,550t動力電池用高性能硫酸鈷及500t碳酸鋰正極前驅體材料技改擴能項目完成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評價批覆、開工、試生產、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項目正式投產時間,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2)上述事項形成的原因及補救措施;(3)上述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構成本次發行的實質法律障礙;(4)上述事項在歷次申報的招股說明書中是否如實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波動較大,且與收入增長變動存在較大差異,2015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301萬元。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業績波動較大的原因,以及未來是否可能繼續出現淨利潤大幅波動的情形;(2)原材料價格變動對發行人財務業績、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較大,發行人能否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化解利潤大幅波動的異常情形;(3)發行人在經營管理中,不能及時將鈷精礦採購成本轉移給下遊客戶,發行人現有的採購流程、採購定價、銷售模式、銷售定價等方面管理能力是否足以保證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4)發行人子公司剛果騰遠鈷中間品及銅溼法生產線項目的進程情況,剛果(金)政局動蕩、罷工、疫病等因素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及應對措施;(5)2015年產品銷量略高於2014年的情況下,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低於2014年的合理性,2015年期間費用確認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跨期確認費用以調節利潤的情況;(6)2015年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計算依據及計算標準,2015年度未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數額,扣除相關因素後,發行人的財務指標是否仍然符合發行條件。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較多的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其中持股5%以上股東廈門鎢業既是客戶又是供應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廈門鎢業既是客戶又是供應商的原因、合理性,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2)關聯交易金額逐年上升的原因;(3)上述關聯交易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發行人的業務和盈利來源是否存在依賴於關聯方的情形;(4)和廈門鎢業、金川科技披露的採購、銷售金額不相一致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持續向個人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方提供資金,2014年至2015年發行人原始財務報表和申報財務報表存在差異調整,2014年調整較多。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資金拆借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2)發行人存在多起會計差錯更正的具體原因;(3)發行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2016年以前,發行人以客戶籤收後異議期滿為收入確認時點,2016年後,以收到開票申請單回復時點作為收入確認時點。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該項變更是否屬於會計政策變更,是否需要追溯調整;是否會對發行人財務信息產生重大影響;(2)該事項是否在招股說明書相關信息中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三)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與UBI之間曾存在糾紛。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發行人歷史沿革、與UBI糾紛及協商解決過程、發行人目前主要產品的專利持有情況,說明其對UBI技術是否存在重大依賴,與UBI之間是否徹底解決糾紛,目前是否存在仲裁事項,是否存在影響發行人核心技術獨立性的重大不利情形,以及對潛在糾紛的解決及補償方式;(2)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照說明發行人的技術來源、優勢及劣勢、新產品的研發進度及新藥註冊證書進展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政府採購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研發及銷售體系建設情況及是否具有獨立市場開拓能力,是否對政府採購存在重大依賴、如何化解產品單一的風險;(2)前市場總監王某行賄案件是否與發行人相關及依據,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已建立相關內控制度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產品毛利率為78%左右。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同類公司產品銷售單價,說明發行人產品的定價政策是否符合行業慣例,高毛利率的可持續性,是否充分披露相關政策變化的潛在風險;(2)說明2016年和2017年1-6月應收帳款周轉率大幅下降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費用中防疫服務費逐期增加,銷售佔比約50%的前五大客戶防疫服務費保持基本穩定。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防疫服務費計提的依據及合理性;(2)防疫服務費的主要內容、具體使用情況,防疫服務費總額和前五大客戶變化趨勢存在差異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相關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解決情況,是否存在損害發行人利益的情形,發行人是否針對此情況建立相關內控制度並有效運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四)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外銷收入佔比70%以上,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合計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8.70%、76.57%、72.22%和64.51%,前五名客戶均為境外客戶。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各期出口收入、海關數據是否一致,與退稅數據之間的匹配關係;(2)主要海外客戶與發行人及其主要股東、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及資金往來;(3)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新增一倍以上產能,說明發行人現有的市場拓展能力和客戶儲備情況,項目新增產能的消化措施及可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74%、37.22%、38.05%和36.44%,高於同行業公司,外銷毛利率高於內銷毛利率,存在外銷產品價格高成本低、內銷產品價格低成本高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內、外銷產品價格、成本和毛利率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產品特點、銷售單價、料工費波動,報告期內鋁、銅等有色金屬價格的波動趨勢,鋁材等原材料在產品成本中的構成,對綜合毛利率和主要產品毛利率波動的合理性進行定量分析。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產品定價機制、報告期內人民幣匯率波動、下遊市場需求變化情況等,說明報告期內主要產品點火器平均單價持續上升、銷量波動、特別是2017年以來價量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2010年8月,應明哲將其持有的發行人前身鋒龍有限30.03%股權轉讓給東緯香港,股權轉讓價格為1美元/每份出資額。根據納稅資料,本次股權轉讓的計稅基礎為188.5868萬美元,東緯香港為實際控制人董劍剛夫妻持有的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應明哲該次股權轉讓實際轉讓價格,全部轉讓股權的原因,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方法、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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