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教師
一、教學工作量
1、晉升教師職務,任現職期間本科院校教師年均授課時數原則在140學時以上,其中師範院校教師年均授課時數在160學時以上;專科學校教師年均授課時數在180學時以上。
2、晉升講師職務應獨立、系統地擔任過一門以上(含一門)課程的講授工作;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應獨立、系統地擔任過一門主幹基礎課或兩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其中一門為基礎課或專業基礎課)。
3、各類學校中基礎課、公共課教師年均授課時應略高於其他教師;以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生產經營工作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在授課時數、授課門數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於規定課時數的三分之一。
二、學位、資歷、進修
1、考核確定助教職務,獲碩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獲雙學士學位,或獲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確定講師職務,獲博士學位、或獲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2、晉升講師職務,應區別不同情況參加教育理論培訓、助教進修班學習或學習過碩士研究生學位主要課程。沒有學士學位的應擔任助教職務五年以上;獲學士學位的應擔任助教職務四年以上;獲研究生班畢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應擔任助教職務三年以上;獲碩士學位的應擔任助教職務二年以上。
晉升副教授職務,應參加經省以上教育部門批准舉辦的骨幹教師進修班學習結業或學習過博士學位的主要課程。沒有碩士學位的應擔任講師職務六年以上;獲碩士學位的應擔任講師職務五年以上;獲博士學位的應擔任講師職務二年以上。
晉升教授職務,應參加過作為國內訪問學者及相應水平的研討班、講習班進修。沒有博士學位的應擔任副教授職務七年以上;獲博士學位的應擔任副教授職務五年以上。沒有教師職務任職資歷一般不能評定教授職務。
3、專業技術人員到高等學校任教,經過一年以上的考察試用,評定相應級別的教師職務不受初定教師職務學位、資歷條件的限制。
4、不同類型學校、承擔不同學科教學任務教師評定教師職務,在學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處偏遠地區的學校及特殊專業的教師沒有學士學位的,應經過三年以上的見習考察,並經過學士學位主要課程考試合格的,方可確定助教職務。
三、學術水平
1、講師
掌握本專業所必須的知識,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學思想、觀點正確,教學效果優良。善於教書育人。
2、副教授
(1)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能及時掌握學科前沿的狀況;具有紮實的教育科學理論的基礎知識;改革教學方法,教學質量高,能體現較高的學術水平;善於寓思想教育於學科教學中,結合教學工作對學生進行專業思想教育;具有指導青年教師和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會科學學科教師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兩篇有獨到見解的學術論文或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五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譯文或公開出版過專著、譯著或本人主持編寫的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十萬字)。
(3)自然科學學科教師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一篇質量較高的學術論文或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三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譯文或公開出版過有較高水平的專著、譯著、本人主持編寫的教材、教學參考書(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五萬字)。
(4)師範院校、專科學校及基礎課、公共課教師應具有較高的課堂教學藝術,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學方法。但在發表論文刊物級別及篇數、在著述字數上可適當降低要求。社會科學學科教師可減少論文一至二篇,減少著述字數二至三萬字;自然科學學科教師可減少論文一篇,減少著述字數二萬字。
(5)獲國家三等、省部級二等以上獎勵,或本人科研成果獲技術轉讓費五萬元以上,或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取得經濟效益三十萬元以上,或在技術開發、技術推廣中取得經濟效益五十萬元以上,可替代論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3、教授
(1)對本門學科具有具有廣博、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能及時掌握本門學科國內外發展動態,在本學科有一定聲譽或影響,形成獨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學藝術特色。
(2)具有提出專業研究方向或開拓新領域的能力;具有指導年輕教師、指導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導完成過具有重大學術技術意義的研究課題或攻關項目。
(3)公開發表過具有國際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的學術論文,公開出版過有較高學術價值、有創新論著。社會科學學科教師要求發表上述水平論文兩篇、公開出版上述水平論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十萬字)或主持編寫過有獨到學術見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五萬字);自然科學學科教師發表上述水平論文三篇或公開出版上述水平專著一部。公共課、專科學校教師論文數量可減少一篇。
(4)獲國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獎勵,或本人科研成果獲技術轉讓費十萬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經推廣和取得經濟效益五十萬元以上,或在技術開發、技術推廣中取得經濟效益百萬元以上,可替代對論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四、實踐能力
1、講師
掌握本專業必需的實踐技能,勝任所教課程各實踐環節教學工作具有解決本專業領域生產、社會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科教師應獨立地開展調研工作,理科教師應具有較好的實驗動手能力。理工、農林、醫藥、財經、外語等專業課教師在實踐技能上應達到本專業相同級別技術人員(如工程師、農藝師、主治醫<藥>師、經濟<會計、統計>師、翻譯等)的技術水平和業務水平。公共課教師能了解所教學生所學專業的基本知識,基礎課教師掌握學生所學與所教課程相關的後繼課基本內容。
2、副教授
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本專業領域裡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或在實驗室建設、實驗教材建設工作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在新技術引進、開發、推廣、社會服務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教授
具有豐富的的實踐經驗,能主持和指導研究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或在學校建設、學校管理方面具有組織領導能力或有重大的發明創造,對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較大貢獻。
(五)外語要求
參加相應級別外語考試,成績合格。
五、破格條件
(一)破格申報教授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1、教書育人成績卓著,獲全國優秀老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或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評價結果優秀。
2、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的主要貢獻者。
3、在國際專業學術會議或國家級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不少於五篇本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文。
4、正式公開出版由本人撰寫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有學術價值的兩本以上專著或譯著。
5、在科學技術工作中有創造性成果,為國家級二等以上,省(部)級一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6、在國家重點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大技術引進項目中主持解決了關鍵性的理論或技術難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在重大技術推廣中取得了特別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破格申報副教授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1、教書育人成績突出,獲省(部)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或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評價結果優秀。
2、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3、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有三篇以上有價值的學術論文。
4、正式出版、獨立完成專著,或正式出版、主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著述、教材(本人撰寫十萬字以上)。
5、在科學研究或技術革新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獲國家三等獎或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6、在省(部)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選項目、重大技術引進項目中,解決了關鍵性問題或在科學實驗、科技開發、技術成果推廣中成績特別突出,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