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出生時顱骨骨折致腦癱 四年後醫院賠償20萬
2008年12月25日 10:21 來源:四川在線-四川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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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市中區的馮建月、何貴英(化名)夫婦因孩子醫療損害賠償問題與樂山某婦幼保健院產生糾紛。日前,經四川嘉州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當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婦幼保健院一次性支付馮建月、何貴英夫婦各種費用20餘萬元。在這起案件中,四川嘉州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黃乙明的工作受到了當事人的讚揚。考慮到馮建月、何貴英夫婦的實際困難,黃乙明律師主動免收了1萬多元的代理費。
2004年8月5日,何貴英到樂山某婦幼保健院生育。在生育手術過程中,醫生發現胎兒胎頭深嵌入骨盆,這時醫生的臺下助手即經陰道上推胎頭,致使胎兒出生後頭部受傷,孩子出生當日即被送往樂山市人民醫院治療。經頭顱CT顯示:右頂骨裂縫骨折,珠網膜下腔彌散性出血。孩子在樂山市人民醫院住院20天,出院時被診斷為新生兒顱內出血,新生兒頭皮血腫,顱內骨折。
小孩至今一直不能獨立站立和獨立行走,能聽能看,但不能言語,大小便不能控制,經武警四川省總隊醫院磁共振檢查,被診斷為右側大腦半球及左頂葉腦液化灶。2007年12月13日,該醫院診斷小孩為腦癱,需要加強營養。
馮建月、何貴英夫婦因兒子的病情,與婦幼保健院之間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在多方協調未果的情況下,來到四川嘉州律師事務所請求訴訟代理。律師事務所審查後及時指定律師黃乙明代理此案,黃乙明律師接受委託後始終盡心盡力,從調查取證到代理出庭都非常認真,在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後,還免收了1萬多元的代理費,使當事人深受感動。(廣莉 何立斌)
【編輯: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