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論問題是兩千多年來哲學界和邏輯學界致力於解決的大難題。但是一直眾說紛紜,沒有多大進展。筆者試圖對悖論進行具體的語言邏輯分析,並自以為自己的方法已經大大推進了悖論的研究。限於篇幅,下面只作簡要介紹。
廣義地說,悖論即荒謬的、違背常理的言論。但是邏輯中所說的悖論即邏輯悖論有其特定的含義,它是指這樣一種情況:從表面上正確的前提出發,經過似乎合乎邏輯的推理,卻得到了自相矛盾的結論。
皮亞諾和蘭姆塞把悖論分為集合論悖論(亦稱邏輯—數學悖論)和語義悖論(亦稱認識論悖論)兩類。羅素沒有作這樣的分類,他認為所有悖論都產生於同樣的錯誤。他們的觀點各有其道理。這裡不討論這個問題。從語言邏輯的角度出發,我們只分析語義悖論。
筆者的方法的基本點,是要認識到語言中包含三個層次(注意這與羅素的類型論和塔斯基的語言層次論都不相同),並有相應的三種用法:即形式(符號)、內涵(意義)和外延(所指)。如「晨星」這個語詞,其形式是兩個漢字;其內涵是「早晨的星」,其外延即所指天上的那個以「晨星」為名稱的天體,它實際上是語言所達不到的、語言之外的東西,但也表現為思維在把握語言時的一種狀態,即直觀地、透明地把語詞等同於其所指對象的思維狀態。
認識到語言中包含這三個東西並不新鮮,古希臘人就已經知道這一點了。但是直到今天,人們還總是弄不清這三者之間的關係。筆者的新發現,是把這三者看作是三個可以重合、透明、轉換的三個層次,從而揭示了語言的機制和奧秘。以下就根據這個基本思路來分析語義悖論。
一、說謊者悖論
這是最古老的悖論。它可以簡化為:「本句話是假說」,這句話是真的還是假的?說它真,它即為假話,說它假,它即為真話。
我們用前面所講的語言層次的理論,從名稱與所指的角度去分析:
說謊者悖論有這樣的一般形式:P:P是假的。
前一個P是後面的語句的名稱或標號,它與後面語句中的P沒有形式上的區別,於是「P:P是假的」可以被理解為P 這個語句或命題說自己是假的。這裡的問題在於,P 在這裡有兩重含義:一是作為整個語句的名稱,指稱整個對象語句;二是作為對象語句的一個部分,被包含在被指稱的語句是:正是P這種雙重身份引起了矛盾。
名稱與其所指不能混淆,它們是處在不同語言層次上。在一個名稱的所指是實體對象的時候,這不會成為多大的問題,因為實體事物不可能出現在語言中與其名稱並列。我們不會把「桌子」這個名稱當做桌子這個實物的一部分。但是當一個名稱的所指是命題(它只能表現為語句)或語句這樣的抽象對象的時候,發生層次混淆就十分容易了,我們可能把這個名稱當作是它所指稱的命題或語句的一部分。
以說謊者悖論而言,「本語句是假的」,「本語句」並不是一個語句,只是一個詞組,只能看作是一個語句的名稱,但它同時又被當作是它所指的語句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就混淆了層次。
如果我們用一定的符號把名稱與其所指的語句,亦即不同的語言層次區別開,悖論當然就不存在了。
如設P':P是假的就不是悖論。
其實,困難不在於解釋為什麼不能允許「P:P是假的」,而在於為什麼允許「P:P是真的」。說「本語句是真的」也是混淆層次的,但為什麼又不被看作悖論呢?
羅素的類型論和塔斯基的語言層次論,都沒有將「真」和「假」加以區別處理。他們認為,斷定一個語句的真或假都必須在高一層次或類型的語句中進行。這樣必然導致語言的類型或層次的無限後退或升高。他們的理論就成了逃避而不是解決矛盾的方法。羅素指出「惡性循環原則」,禁止「自我涉及」,也被指出禁止得過多,因為它禁止了象「本語句為真」這類「良性循環」,從而使得邏輯和數學都不可能了。
簡單地解釋,這是因為:
形式邏輯,特別是符號化了的形式邏輯具有平面性,它把思維和語言的立體層次結構展現在形式這一個層面上,把真假表現為形式上的區別,表現為肯定與否定。斷定一個語句為真,並不產生形式變化, 故P為真表現為P,而斷定一個語句為假,則要產生形式變化,故P為假表現為~P。亦即:由於P與「P真」無形式區別,所以允許「P:P真」; 但P與「P假」有形式區別,所以不允許「P:P假」。
斷言語句的真假是在語言的外延層次和內涵層次之間的往復運動,當然就不存在語言層次或類型無限升高的問題。
說謊者悖論主要涉及的是語句的外延與內涵(事實與命題)兩個層次的關係以及「真」、「假」等有爭議的哲學概念,分析起來比較複雜。
以下的語義悖論主要涉及語言的內涵與形式兩個層次的關係,分析起來比較簡單。有不少人認為它們不是真正的悖論,而是「佯悖」。其實,它們在本質上和說謊者悖論並沒有多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