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姦」是個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往往被誘姦的對象業已成年,且在發生關係的當下雖有抗拒,但處於一種半推半就的情況下,完成了與誘姦者的性行為。
但就像《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所陳述的,誘姦是一種權力、知識與人生閱歷的不對等。
如林奕含在社群網站中自陳的,並不是事件發生後,表面上生活如昔,而是後續長期的自我懷疑、自責,無法宣洩的憤怒,難以得到解脫的控訴。
當然,我們無法憑著一本小說去論斷真相,畢竟事實的真相不能全靠感情、不明就裡的悲憤還原。林奕含深受憂鬱症,且接受精神分裂(思覺失調)多年治療,這些是我們看待整起悲劇的重點。
然而,不變的是她的死,使我們重新意識到誘姦等暴力、脅迫對一個人造成的創傷與痛苦。
加害者常使用的心理控制方式
為什麼有些被害者,他們面對加害者的摧殘,卻束手無策?有人欺負我們,我們可以選擇反擊,如果不行,似乎逃跑也是一個選項。
既不反擊,也不逃跑的情況,成為某些人用來攻擊受害者的說辭。有時受害者非但得不到同情,甚至還會因為他的不夠勇敢而遭受指責。
實際上,加害者通過某些心理上的「隱性暴力」,能夠達成控制被害者的手段。
這類型的暴力不是簡單的拳腳相向,在身體上造成傷害,而是在肉眼看不到的心理留下創傷。
當這類「隱性暴力」被忽略,很可能一個人便意識不到自己正在遭受暴力,遭受遠離人性的控制。
研究創傷多年的心理學家赫爾曼(JudithHerman),認為加害者經常使用的心理控制方式,主要目的在於「剝奪」與「孤立」,並通過有系統的過程,強化兩者對被害者心理的影響。
一、「剝奪」指的是剝奪一個人的「人權」。
好比自由是一個人基本的權益,今天他把你囚禁在一個地方,要你吃飯、睡覺、上廁所等活動全按照他的安排進行,使被害者無法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
「剝奪」的內涵大體有兩條路徑:
1.灌輸恐怖。恐怖來自永無止境的威脅,威脅受害者如果違背他的心意,就可能遭受死亡或嚴重的肉體傷害。
在某些案件中,威脅要傷害受害者的孩子,也是一種強有力的威脅。後者對一些受虐婦女,更具有恫嚇作用。
2.激起無助感。心理學家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曾對狗做過實驗,將狗關在裝了電擊裝置的籠子裡。
其中一種籠子有個按鈕,只要電擊的時候按下按鈕就能停止電擊,狗在這個籠子中遭受創傷,被釋放後還是能夠恢復心理健康。
有些狗沒那麼幸運,它們被關在一個沒有規則可尋的籠子裡,沒有任何可以做好心理準備的線索,也沒有中止電擊的規律。塞利格曼發現這些狗後來的心理創傷,長久難以復原。
無預警、不按牌理出牌、反覆無常的暴力會讓受害者放棄抵抗,塞利格曼稱之為「習得性無助」。也就是在長期無法預期的暴力下,使得一個人「認定自己已不具備改變困境的可能性」。進而,加害者往往會在威脅與暴力後,又扮演上帝的角色。先給予恐懼,再給予「赦免」,讓被害者屢屢經歷死裡逃生的心理折磨,直到以為自己的痛苦與快樂全應由加害者決定。
二、「孤立」指一方面斷絕受害者與外界的連結,另一方面取消受害者在人際互動中的自我感,最終目的是使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強烈的依賴。
隔離的目的在於方便加害者的控制,當受害者處於一個既定的、狹小的生活空間,加害者更容易實施監視,並且所有與外界聯繫的方式都要通過他的檢查與審視。
有時加害者會以愛為名進行孤立性的控制,冠冕堂皇地要求對方報告一天行程、檢查對方的手機、私自借用受害者的名義,切斷受害者與親朋好友的聯繫。
除了對受害者「當下」的控制,更有甚者,就是對受害者人格進行全面破壞。切斷對方人格建構歷程的「過往」回憶,譬如把過去的書信、紀念品拋棄。還要打擊受害者的核心價值觀,譬如讓一位素食主義者吃肉,要他傷害自己最心愛的寵物等。
受害者為了生存做了許多自我厭惡的舉動,而加害者一方面強迫他,另一方面又扮演寬恕與接納的角色,同時扮演被害者的撒旦與上帝。
這一切將使受害者不得不越來越依賴加害者,逐漸和加害者變成生命共同體。
如何擺脫自殺或自殘的念頭
如何讓有自殺或自殘念頭的人得以擺脫這種念頭?建議可以這麼做:
1.遠離危險因子
遠端危險因子:有些人因為某些疾病,或如性侵等行為的汙名化,始終不敢求醫,都可能使一個人的身心逐漸失衡,釀成悲劇。或者長期不夠規律的求診與服藥,也會影響治療與康復的效果。
近端危險因子:如臺灣精神科醫師陳豐偉所建議,自殺也會引起連帶的反應,如果你本來就深受情緒方面的疾病影響,或本身就有自殺或自殘的念頭或病史,關閉你的網路,更不要閱讀相關著作,否則可能會激化還未處理完整的傷痛,產生模仿效應。
簡言之,近端危險因子,指的是近期讓一個人心理受創,引起過去尚未處理完整的創傷,造成一個人激化行動的事件。有了傷害自己的念頭,務必儘速就醫,尋求專業人士幫助。
2.增加保護因子
保護因子與危險因子,其實是相輔相成的一體兩面。創傷者的主動求助,周遭親友的關懷,提供支持,讓受創傷者可以無礙的表達自己內心的傷痛,主動索求協助,都是避免悲劇發生的要素。
尤其對於有自殺未遂記錄,且仍處於憂鬱症或其他心理治療,有自殺或自殘風險的身邊人,給予足夠多的關注與支持,也能有效地降低可能發生的悲劇。
離開是遠離暴力的自救措施
正如赫爾曼所言,施暴不僅僅是「習得性無助」那樣容易被發現的外在暴力。
當我們審視一些身在家庭暴力,或不平等的關係中,已經出現身心症狀卻不明就裡的被害者,我們不禁會發現,許多試圖支配他人心理的隱性暴力,就這麼被許多加害者以愛等溫柔的名義給掩蓋。
如果你正在猶豫該不該離開一位口口聲聲為你好,卻總是給你無限壓力與孤獨的人,倘若他對你好的方式如上所述,他很可能正在對你實施暴力,好控制你。
這時,你的離開絕對不是經不起愛的考驗,而是遠離暴力的自救措施。
(作者系哲學、教育雙博士生,臺灣哲學諮商學會監事,著有《心靈馴獸師》等十多部出版品。現居上海,專職諮詢與寫作。)
【責任編輯: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