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訊,天沃科技(002564.SZ)發布公告,公司子公司中機國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人」)於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員會送達的關於中機國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訴井陘潤恆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請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的《受理通知書》(2020滬仲案字第1741號)。
據悉,為建造「河北井陘南王莊鄉2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簡稱「井陘20項目」),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籤署了《河北井陘南王莊鄉2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簡稱「《EPC總承包合同》」)。
申請人作為總承包人,按照《EPC總承包合同》履行了相關義務、井陘20項目已於2016年9月20日成功併網發電。根據《EPC總承包合同》「專業合同條款」第17條等約定,業主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逾期支付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被申請人作為業主方,迄今為止尚欠相應的工程款項未予支付。雖經申請人多次催索工程款,被申請人均未支付應付工程款。申請人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