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是一門被廣泛誤解的理論。如果你娃也問過你這些問題,現在你可以自信地回答了。
1. 今天動物園裡那些猴子,還會進化變成人嗎?
不瞞你說,我在逛動物園的時候,也這麼暗搓搓想過。現在我搞明白了,這個問題的常見錯誤在於,把進化的過程想像成是一顆大樹,根部的生物都想辦法向頂部生長。所以誤以為,任何時代任何情況,猿類都有變成人類的可能。
說白了,人並不比猴子高級(是的),因此猴子再進化,也不一定就會朝著人類的方向進化。到底進化成什麼樣,取決於它在當下這個時代,受到什麼樣的進化壓力。
這個謬誤很大程度上是來自於,以為進化論就是生物「從低級到高級」的「進化」。實際上,「進化論」更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演化論」。你可以把自然選擇理解成一個「篩子」,基因中那些適合環境的部分被保留下來了,不適合的部分被淘汰了。但這裡面,並沒有高級和低級之分,也不存在演化過程是有從低級到高級的趨勢。
最簡單的反證就是,為什麼今天還有昆蟲和細菌,但是恐龍這一食物鏈頂端的「高級物種」反而被淘汰了?因為為了生存,很多生物的構造反而從複雜演化為簡單了。
2. 長勁鹿的脖子這麼長,是因為要使勁伸脖子吃樹葉,才一代一代變長的嗎?
不是的。達爾文的進化論認為,長頸鹿並不是自己把脖子伸長的(這跟某些少數民族戴很多項圈把脖子拉長可不是一回事兒),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長頸鹿因為基因的變異,脖子有長有短。
那為什麼今天看不到脖子短的呢?因為生存艱難,「久而久之」都死了,長脖子的基因才留下來了。
這個誤解也很常見,就是認為生物的後天努力可以改變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用進廢退」,比如從小練跑步,腿部肌肉就會更粗壯,但如果不幸左腿拐了一兩個月不能用力,肌肉萎縮後會比右腿要更細。這種理論叫「拉馬克主義」,認為這種用進廢退的現象會影響到下一代,這種理論同樣給進化論增加了方向感:因為生命想要拼命地活下去,所以某個基因就突變了,某個地方就「進化了」,進化就是生命意志的體現。
但相反,在達爾文這裡,基因並沒有「想」變成什麼樣,完全是隨即變成各種樣子,再由殘酷的淘汰去篩掉那些不適合的。
3. 進化論是不是說明了,基因的遺傳是最重要的,所以人類的基因本性就應該是自私的(不自私的也遺傳不下去了)所以,人類的天性是不是就是自私?
這個問題確實也困擾了我,為什麼困擾我呢?因為我發自內心地認可利他主義,也堅持踐行利他主義(聖母心)。
所以我認真讀了英國作家理察·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沒錯,基因的確是自私的。但是,在有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把一個生物群體看成一個基因單位——當生物是以種群為單位生活的時候。這個時候,基因中就會帶有「利他基因」,因為這樣更有助於整個種群基因的延續。當個體犧牲自己利與他者的時候,就等於通過他者延續了自己的基因,並不違背進化論的模式。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人類並不是天生自私的。人類是典型的社會性生物,人類的基因中是可能存在「利他基因」的。
這裡最大的錯誤在於,把「我們天性如何如何」和「我們應該怎樣」等同在一起了。
「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但我們具備足夠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複製基因的暴政。」
人類這個物種,最獨特之處,可以歸結為一個詞——「文化」。如果你今天聽到一個精彩的觀點,你可以把這個觀點進行傳播,講給你的朋友聽,寫在公眾號裡發給大家看,這個觀點就在進行繁殖了。這就是meme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