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春雷行動2021"暨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執法行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執法子行動的決策部署,突出重點,加強監管,嚴查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製品、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涉及"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野生動物廣告,開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轄區內的餐飲行業和水產品市場進行了高頻次、廣覆蓋、多角落的專項檢查。
執法人員在對位於開江縣淙城街道辦江都花園的一家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門口立有廣告牌。廣告牌上包含有以下內容:"三鍋自助魚48.8元通吃;2020年9月30日盛大開業;12種魚類任意選(江團、中華鱘、雪魚、花菇、金絲、大鯽魚、花鰱、仔鰱、梭邊、黃臘丁、生魚、松花)等。"經調查,當事人正在銷售的鱘魚,為人工繁育的普通鱘魚,非中華鱘魚。
當事人以中華鱘為噱頭銷售鱘魚的虛假宣傳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開江縣市監局依法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熊德波 鄭高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