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過程中,吳晶晶的親屬禁不住痛哭失聲。林雲龍 攝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廳看出去,保俶塔靜靜地矗立著,2月28日上午,吳晶晶被害一案在這裡開庭審理,開庭時間定在上午9點半,可9點沒到,1號廳裡已經沒了位子。人們的眼神好像被「鎮」在1號廳左前方的那扇小門上,殺人拋屍的勾海峰就要從那裡被押出來。
9點半,勾海峰出庭了。
「姓名。」審判長問。
「勾海峰。」白淨的臉上只有平靜。審判長和勾之間開始了一問一答。
勾海峰迴憶,當天經過錢江三橋時他的車和一輛大車平行,前面有一輛車突然打了一個方向,為了避開,他趕緊打了一個方向。「她(指吳晶晶)和我都受到了驚嚇,我的心情很不好。我的語氣和服務態度受到了影響。」勾說,吳這時開始對他有了微詞。
就這樣,過了三橋,轉眼就到了水電新村。「記價器顯示是14元,她認為不用這麼多,因為從清泰街到她家只有一個紅綠燈。」勾海峰說,「計價器是經過物價部門審核的,我認為不可能有什麼問題。」
這時候吳發現打不開後車門。「我知道我車的後車門是不好的。」於是勾下車幫助開門,據他回憶當時吳不願意下車,繼續在車上嘮叨。
殘忍的事就此發生。勾先是用手在車上掐住了吳的脖子,見吳不動了,又順手拿起了後座車套上的帶子,又一次勒住了吳的脖子。
當這根帶血的細繩和座位套的照片出現在投影儀上時,法庭旁聽席前排傳出了情不自禁的小聲啜泣。
「既然見被害人已經不動了,你為什麼還要再用繩子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審判長插問。「再勒是一時衝動,我當時頭腦很亂。」
「把她丟在下沙是我抱了僥倖心理,想逃避。」打開窨井蓋,勾說自己考慮到衣服特徵明顯,容易被發現,就先把吳的衣物都脫了下來,吳的身體先被拋了下去。「當時聽到窨井裡有水聲,就直接把衣物也扔了下去。」
法庭出示了拋屍地點的照片,當其中一張屍體被浸泡在窨井裡的照片被出示時,庭下傳來家屬大聲哭泣聲。這種無名火,不是第一次勾在法庭上陳述,自己做了兩年駕駛員,碰到過幫醉酒者找家,碰到過不付車費者,都忍耐過去了,但這次他的情緒終於控制不住。這種無名之火,也不是第一次了。據他女友陳某證詞,勾某在去年5月,與另一計程車司機發生口角,隨後勾搶先動手,最後演變成鬥毆,勾掛了彩。不僅如此,勾某在外另有新歡,由此常與陳某吵架。
勾在法庭上表示認罪,但在法庭上反覆強調,自己不是故意要殺害吳晶晶的,而是一時被怒火衝昏了頭腦,喪失理智。勾自己也有一個10歲大的女兒,成績也很好,他表示能體諒到被害人家屬的心情。
吳晶晶的辯護人說,吳晶晶一直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多次獲得獎學金、三好學生,她第一學期的學費是由親戚們湊起來的。當她找到第一份工作後,她對母親說你不用再出去打零工了,以後由我賺錢還債。據悉,春節期間,吳晶晶的父母一直是在女兒的墓前度過的。本案將擇日宣判。
吳晶晶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