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場。河北日報通訊員 張偉亮 攝
「邢臺市的環境問題本就比較突出,被告的損害行為無疑使邢臺環境問題雪上加霜。誰汙染,誰治理;誰汙染,誰擔責!」12月3日下午,作為原告邢臺市生態環境局的訴訟代理人,劉建偉律師發表最後意見。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邢臺法院)當天宣判。據了解,這是河北省首例由市級人民政府指定生態環境部門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邢臺法院披露,2017年11月,江蘇泰州友聯廢油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將其產生的28噸廢油渣,交由他人運輸傾倒至邢臺經濟開發區留村鎮榮莊村邢汾高速橋下南側土地上。2017年12月,被告李鵬、張振燁經營山東鄒平君立潤滑油有限公司期間,聯繫他人將其產生的40.7噸危險廢物,運輸傾倒至邢臺經濟開發區留村鎮榮莊村邢汾高速橋下北側土地上。2017年12月,被告劉慶智、王章慶經營雞澤亮智潤滑油脂製品有限公司期間,安排他人將其產生的30噸危險廢物,運輸傾倒至邢臺市南和區城關鎮北莊村西側土坑內。
經鑑定,被告傾倒現場的不明廢物屬於腐蝕性危險廢物,危險特性為毒性、易燃性;被告行為對邢臺經濟開發區、南和區危廢傾倒處土壤環境造成了損害。
「邢臺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各被告提起本訴,事實充分,證據確鑿,訴求於法有據,懇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請,依法支付應急處置費、土壤修復費用、鑑定費、律師費等費用,同時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以儆效尤。」劉建偉在庭審中表示。
最終,邢臺法院一審判決:各被告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及鑑定費、律師費等共計268萬餘元,並分別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曾經,企業汙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成了常態,這樣的不合理局面必須打破。」邢臺市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認為,國家行政機關當原告,放下「身段」打官司,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能夠對破壞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問題予以糾偏,這個判決對於促進企業主動治汙、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進一步提高群眾環境保護意識有著積極推動作用。
另據了解,本案被告單位、被告人涉及刑事犯罪的均已被判處刑罰並予執行。(記者 邢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