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學科的「交叉」和邏輯學上交叉關係的「交叉」不是同一概念,交叉學科的「交叉」其實是「融合」「綜合」的意思。「社會語言學」作為交叉學科,其「交叉」就體現在融合了「社會學方法」和「語言學方法」;也可以說成既採用「社會學方法」,又採用「語言學方法」。
2020年7月29日,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釋放出重磅消息:我國決定增加交叉學科作為新的學科門類。交叉學科的設置非常必要,有助於打破學科「壁壘」,整合不同學科的優質資源,但交叉學科的問題也非常複雜,已經引起學術界的熱議。當前的討論大多是基於宏觀視角,我們更傾向於先微觀後宏觀的方法,即通過解決一個個小問題逐步推進整體研究。因此,在這裡只討論與語言學相關的一般性交叉學科定義問題。
目前,學術界與語言學相關的交叉學科有社會語言學、語言社會學、文化語言學、語言文化學、心理語言學、語言心理學,以及神經語言學、計算語言學、法律語言學、語言經濟學、語言生態學、語言邏輯學、方言地理學等。對於「社會語言學」和「語言社會學」這兩個概念是否應分別定義,即「X+語言學」和「語言學+X」是不是一回事,學術界有不同觀點。有的學者認為「社會語言學」不能分析成「社會+語言學」,而應分析成「(社會+語言)學」,社會語言學和語言社會學沒有區分的必要;也有學者持不同觀點,他們認為「社會語言學」應定義為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而「語言社會學」應定義為用語言學的方法研究社會,二者明顯不同。
正確理解「交叉」的概念
我們認為,要釐清交叉學科「社會語言學」和「語言社會學」是否需分別定義,首先要釐清「交叉」的概念。邏輯學上認為,「概念間的交叉關係是指兩個概念的外延有並且只有部分重合的關係。如『軍人』和『大學生』」。邏輯學上論述概念間的交叉關係,是為了討論概念劃分規則——「每次劃分必須根據同一標準進行」。如「參加抗洪的人員有軍人、大學生、黨員、農民」就違反了這個劃分規則,因為「軍人」和「大學生」至少存在交叉部分「軍校生」或普通高校畢業後入伍的大學生,所以「軍人」和「大學生」不能並列。我們卻不能說,「『社會學』和『語言學』存在交叉部分『社會語言學』,所以『社會學』和『語言學』不能並列」。事實上,學術界通常認為「社會學」和「語言學」並列是科學的。後者不能說的原因在於,邏輯學上的交叉部分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如「軍校生」;而兩個學科的交叉部分雖然也是一個整體,但可分,包含著並列的兩個部分。至此我們可以說,交叉學科的「交叉」和邏輯學上交叉關係的「交叉」不是同一概念,交叉學科的「交叉」其實是「融合」「綜合」的意思。「社會語言學」作為交叉學科,其「交叉」就體現在融合了「社會學方法」和「語言學方法」;也可以說成既採用「社會學方法」,又採用「語言學方法」。這裡的「社會學方法」和「語言學方法」就是並列關係,共同構成一個整體。因此,交叉學科也可以稱為融合學科、綜合學科。
其次要釐清交叉後兩個學科之間的主次關係。正所謂「術業有專攻」,對於大多數學者而言,能精通一個學科已經非常了不起,因此,學者們在討論某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時,往往來自同一個學科領域,這個問題通常是本學科的問題,解決方法首選是考慮本學科的方法,因為它們最得心應手,只有不得已時才求助外援,去借鑑其他學科的方法。以語言學為例,為解決某個語言學問題,僅靠語言學的方法行不通時,才去藉助社會學的方法,也就是說,解決語言學問題需要融合「語言學方法」和「社會學方法」時,交叉學科「社會語言學」才出現。因此,我們站在語言學研究者的角度,可以說「社會語言學是用語言學和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這個定義和學術界的通常定義「社會語言學是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看似不同,其實內涵一樣,研究本學科問題卻要藉助其他學科的方法,說明本學科的方法已經試過了,孤掌難鳴。換言之,「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的預設是「已經在使用語言學方法了」。既然首選本學科的方法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在定義時,可以將其省略,「社會語言學是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就省略了「用語言學的方法」,省略後的表述更簡潔,我們把這種定義稱為「方法+對象」式。「語言社會學」就可以定義為:用語言學的方法研究社會問題;「社會語言學」可以定義為: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問題。二者是不同的。同理,神經語言學、計算語言學、法律語言學等「X+語言學」類,就可以定義為用某個學科的方法研究語言問題;而語言經濟學、語言生態學、語言邏輯學等「語言學+X」類,就可以定義為用語言學的方法研究某個學科。
妥善處理「方法」和「對象」的關係
在「方法+對象」中,我們認為「方法」是次,「對象」是主,所以對於學科歸屬,我們的觀點是,這些一般性的交叉學科不必歸入新的「交叉學科」門類,可以按「對象」歸類。如「社會語言學」歸入語言學,「語言社會學」歸入社會學,否則就會使得作為新學科門類的「交叉學科」所含內容過於龐雜,弱化了國家將其設為獨立學科門類的重要價值。從研究者的角度看,「社會語言學」和「語言社會學」等的學科歸屬不是很重要,因為都可以屬於語言學界的研究範疇,我們鼓勵語言學界用社會學或其他學科的方法來解決語言學問題,也鼓勵語言學界把語言學知識作為方法論去解決社會學或其他學科的問題。但從成果發表的角度看,「社會語言學」和「語言社會學」等的學科歸屬就很重要,可以解決有些作者不知道交叉學科研究成果投哪類期刊的困惑。通常說學術研究要有問題意識,基本的研究模式是「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既然社會語言學是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語言問題,那麼所提出、分析、解決的都是語言學問題,自然這個研究屬於語言學範疇,最終成果應該投語言學類期刊;而運用語言學的知識解決社會學問題的應考慮投社會學類期刊。
根據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對前面提到的「方言地理學」這個學科名稱作個判斷,如果是運用方言學方法研究地理問題,可以稱為「方言地理學」;如果是運用地理學方法研究方言問題,如方言的地理分布問題,應該稱為「地理方言學」。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國家語言戰略背景下的漢語修辭能力標準研究」(17BYY15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雲南師範大學學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