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他人生命,是一種極端的懲罰手段,上千年來成為統治者展示威懾力的一種方式,也成為公眾湊熱鬧的一臺戲。
為極盡威懾之力,殺人手法層出不窮,有的把人裝進口袋扔河裡淹死,有的把人綁起來然後從背部掏出肺……古波斯把兩條小船底朝底摞起來,然後把人塞在中間,接著使胳膊和腿伸出船體,在上面塗牛奶和蜂蜜,吸引蟲子過來把人活活吃掉。還有記錄顯示,14世紀印度德裡訓練大象殺人,在象牙綁上大刀把死囚切成碎塊。
這方面人類似乎從不缺想像力,盡其所能地剝奪生命,並且很少受到道德譴責。直到18世紀,這種情況才真正發生了改觀。
斷頭臺是為了人道而設計的
實際上在此之前幾百年,已經不斷有人呼籲應該重視死囚最後的尊嚴,給予人道主義的死刑,但實際變革卻沒有發生,直到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爆發才得以實現。
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爆發,許多特權階級的貴族紛紛被殺,處決方式就是砍頭。由於要殺的人太多,行刑過程曠日持久,導致「錯誤」頻發。或許是刀變得鈍了,也或許是刀斧手沒砍在兩塊頸椎中間,結果導致有時要砍好幾下,才能使一個人死亡。這種場面太血腥殘忍,也給犯人帶來巨大痛苦。
當時一位議員吉約坦,建議改進死刑,給予犯人最後的人道主義處決。他同時也是一位醫生,著手設計並改進了一種無差別、迅速砍頭的機器。他的努力得到了議會和國王的支持,甚至國王還親自參與設計,最後以這位醫生的名字命名——斷頭臺在英文裡就是吉約坦一詞。
斷頭臺是一個高高的木架,兩根支柱內側的槽裡塗抹油脂,中間橫梁上懸掛一把加重的大刀,以傾斜的方式固定住(避免卷刃),並通過繩子和滑輪控制。由於刀的重量和高度,它的效率確實比刀斧手更快、更可靠,使處決過程變得簡單、迅速。
絞刑的人道與不人道
但在幾百年前,與斷頭臺相比,絞刑則是更普遍的極刑方式。
絞刑主要有三種類型,短墜、長墜和懸吊。顧名思義,短墜就是在較低的高度把人掛起來使其墜落,下墜距離較短,犯人通常是被痛苦地勒死。而懸吊與短墜的結果相似,但方式相反,它不是墜落,而是從地面拉起。隨著慢慢拉起,犯人也是被痛苦地勒死。
長墜,被認為是比較人道的刑罰。它是指在較高的位置把人掛起來,經過一段長距離的墜落,利用下墜的重力瞬間折斷犯人頸椎。大腦就立即失去血氧供應,犯人立刻陷入昏迷,失去意識。即使腦死亡在幾分鐘後才發生,心臟要20分鐘後才停止跳動,但犯人不會有任何知覺,可以說死得迅速、安詳。
問題在於長墜需要計算,尤其需要有經驗的絞刑師進行慎重計算。根據犯人的身高、體重計算出合適的繩子長度,預備足夠的下墜空間。如果下墜得太短,力度不夠,結果就是犯人被勒著,承受缺血缺氧的痛苦而死。如果下墜太長,力度過大,犯人的頭就會一下子被擰掉,而地上出現一具血淋淋的無頭屍。在實際行刑過程中,以完美長墜而處死的犯人是少數,大部分都要經歷痛苦煎熬。
電椅和槍決都不人道
發明電椅的初衷是以更人道的方式代替絞刑,一度被認為是文明的、科學的現代行刑方式,就像斷頭臺代替刀斧手一樣。
它源於1887年,當時,美國紐約州發布了一份死刑報告,在評估了34種殺人方法的基礎上推崇出電椅。其中一位作者是牙醫,他受到一起意外事故的啟發。
有一位碼頭工人喝得酩酊大醉,結果不小心碰到碼頭上的發電機,當即被電身亡。這位牙醫就構思出電椅,期望通過高壓電使犯人迅速死亡,減少痛苦。犯人被固定到電椅後,就會放電。第一束電流介乎5~8安,電壓介乎1700~2400伏,持續時間15~60秒。理論上,這束電流會在1/240秒完全損毀神經系統,犯人立即昏迷,感受不到痛苦。隨後各個臟器會在強大電流下受到致命損傷,人必死無疑。
實際行刑過程中,大多數都不如理論上那般順利。有時犯人在上千伏電擊下沒有昏迷,會痛苦地嚎叫。有時由於變壓器故障或犯人自身狀況,需多次電擊才能致其死亡。而有時強烈電流會使犯人眼球彈出眼眶,掛在臉頰上。最後行刑室裡滿是燒焦糊味,屍體均有重度燒傷表現,嚴重時犯人身上還會起火,不得不常備滅火器。
如今,電椅被普遍認為是酷刑,非常暴力。目前美國僅有9個州保留電椅作為執行死刑的後備方案。
相較於電椅,行刑隊也是近現代形成的,通俗地說就是槍決。這是現代火藥武器在戰爭之外的一種運用,美國猶他州最近重新改編了一支行刑隊,作為執行死刑的後備方式。
這種方式人道嗎?1938年,美國一名40歲男子被判謀殺罪成立,執行槍決。但這位犯人做出了一個不同尋常的決定,允許心電圖儀器連上自己的身體,對死亡過程進行科學檢測。
儀器顯示被槍擊後僅15秒,他的心臟就停止了跳動。但經歷了多長時間的痛苦?這一點卻無法確切地知道,只能通過動物實驗來推測。2015年一項研究表明,老鼠心臟停搏後,腦活動並未停止,並且通常還會激增,持續時間約30秒。那麼這位犯人的腦死亡時間應該也差不多如此,並且活動激增(感到很痛苦)。
注射死刑
為死刑犯減少最後一刻痛苦的努力從未停止過。在科技支撐下,注射死刑成為了最佳選擇,某種程度上也可稱為安樂死。
1982年,美國首次使用注射死刑代替電椅來處決罪犯。它被認為是安全、人道、先進的技術,整個過程犯人不會流血、不會尖叫,就像永遠睡著了一樣。
注射藥劑通常有三種:硫噴妥鈉使意識喪失,巴夫龍致肌肉麻痺和呼吸衰竭,氯化鉀使心跳停止。硫噴妥納是一種常用的麻醉劑,發作極快,只要劑量合適一般10秒內使人失去知覺。之後所有死亡過程對犯人都是「無痛」的。今天這種方法是美國大部分州的第一選擇。中國也於1997年正式實行注射死刑,是繼美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實行注射死刑的國家。
然而理論與現實總有差距。2005年因注射死刑而處決的人數已超過1000,科學家對此進行了數據分析,發現44%的囚犯可能沒有徹底麻醉,意識到自己在慢慢地死亡,也很可能感覺到極其恐怖的痛苦。但由於肌肉麻痺,他們無法扭動,也無法尖叫,表面上什麼都看不出來。
分析還發現,使心跳停止的藥物並不能100%生效,而由於呼吸肌也被麻痺,最後犯人就是窒息而死。如果碰巧意識又沒有徹底喪失,這種刑殺簡直就是痛苦地折磨。有一次發生了最嚴重的意外,注射死刑持續了2小時,犯人喘氣640次。
氮氣窒息
氮氣窒息是目前最新的死刑方式,它用惰性氣體代替空氣,如氮氣或氦氣,使犯人缺氧而死。
空氣中含有78%的氮氣,資源十分豐富。也正因如此,當大量吸入氮氣時,人體不能立即覺察到,缺氧不會使人感到疼痛。研究顯示,只吸入純氮氣,人會在17~20秒內失去知覺。這就意味著,氮氣窒息會使犯人在不知不覺中昏迷,而後因缺氧死亡。
美國有一位心臟病學家列文森,同時也是一位飛行員,親自體驗了這種感覺。他把飛機升到7000米高空,那裡空氣稀薄,必須用氧氣罩才能呼吸。然後他摘下面罩,大約30秒後,產生了一種無法言說的奇怪感覺,不是幻覺,不是痛苦,也不像酒醉。
因此可以說,氮氣窒息是目前最理想、最人道的死刑方式,美國已經有3個州批准它作為死刑的後備方案。
然而它仍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很依賴犯人的合作。如果犯人屏住呼吸,或者他本身呼吸頻率很慢,那麼死亡時間就會很長,而且在實際行刑過程中,或許還會發生其他一些無法預料的意外。
全世界所有聯合國會員國中,53%的國家已完全廢除了死刑,29%原則上廢除,基本不執行,只有18%的國家維持並仍在執行死刑。如果死刑在古代可以帶來威懾力,那麼今天更多的是一種懲罰意義——剝奪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懲罰,因為沒有什麼能大過生命。避免流血、減少痛苦,就成為了最人道的死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