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比較多的心理學書籍,看的多了,不由的產生了這樣一種認識:我們人的一生其實都在忙於解決一個問題——協調自身與環境的關係。
人成長中的各種表現,其實都體現了我們在努力的協調自身與環境的關係
一、智力的發展規律,體現了人們融入社會的努力
在人的早年兒童時期,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在這時,他們把世界看作是個體的延伸,因此無法很好的區分自我與世界。
一個典型的表現就是這時的孩子很聽話,父母說什麼他們就聽什麼,因為他們還無法把父母跟自己完全分割,因此他們會錯誤的把父母的命令當做自己的思想,於是就表現的比較聽話。
但是隨著孩子成長,進入2歲後,孩子的個體意識開始甦醒,開始意識到自己是世界中的獨立個體,能區分自己和周圍的世界。這時當他們再聽到父母的命令時,如果父母的命令與自己的思想不符,他們便不再聽父母的,更多的是遵從自己的個人意願。
剛剛具有獨立意識的孩子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們還不能換位思考,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曾經做過一個經典的兒童實驗——三山實驗,通過這個實驗,皮亞傑證實了兒童以自我為中心的特點。
皮亞傑準備了三座高低、大小和顏色不同的假山模型,然後讓兒童從模型的四個角度觀察這三座假山。再給兒童4幅圖,讓兒童選出對面玩具娃娃看到的假山圖形。結果發現,6歲下的兒童大都無法完成這個任務。皮亞傑以此來證明兒童的「自我中心」的特點。
正是因為6歲前兒童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特點,這時候的孩子表現出一些獨有的特點:萬物有靈、思維不可逆、沒有守恆概念。他們追求滿足自己的欲望,不顧別人的感受,也沒有道德規則觀念,只要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滿足,就會又哭又叫,滿地打滾。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兒童以自我為中心的結果。
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
而隨著兒童的不斷成長,他們的智力進一步發育,7歲後的兒童開始進入去中心化。再看待一個問題時,他們可以從多個角度思考問題,因此掌握了守恆概念,看待問題更加全面了。
而只有孩子在智力上進入了去中心化,他們才能懂得換位思考,懂得互惠互利,才能保證有效的融入環境。
二、我們掌握各種道德規則,其實就是為了融入社會環境做準備
道德規則是一種社會概念,是為了維護我們的社會合作關係而建立的。
假如我們是一個人生活在一個孤島上的話,那各種道德規則概念就沒有意義。比如說我們現在都有穿衣服規則,只有一個人的話,穿衣服有什麼必要?也就不會形成這種規則。所以,而道德規則概念是後天培養才能形成的,不是天生的。
父母們努力培養孩子的各種道德規則概念,其實就是幫助孩子內化各種道德規則觀念,形成自己的內在準則,從而約束自己,使之形成一種本能,進而使得孩子可以更好的融入社會。
以最簡單的所有權規則為例,這是我們社會最基本的規則。但是小孩子並沒有這種概念,所以我們會發現他們看到自己喜歡的就會去拿,就會去搶,絲毫不管這東西原來是誰的。只有在父母的不斷教育下,孩子內化了這種規則,他們才能克服自己的欲望衝動,尊重別人的財產,而別人也才會尊重他。
三、對欲望的追求,體現了我們融入社會的強烈需求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從低到高可以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
我們對尊重的需求、成就的定義、自我實現的追求,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一下的話,我們會發現,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建立社會的基礎上。
我們對社會的貢獻越大,越容易獲得別人尊重;我們追求的成功,是根據對社會貢獻來定義的,貢獻越大,我們就越成功;自我實現從來不是一個人的自我實現,一個人的自我實現沒有任何意義,他必然是與社會有強烈的聯繫,比如耶穌、佛陀。
可以這麼說,我們追求滿足的欲望的過程,就是在融入社會的過程。
既然我們的各個方面的努力都是在追求融入社會,那我們的最高追求是什麼?是徹底融入社會嗎?
肯定不是,如果我們徹底的融入社會,那就泯滅了個性,我們就不是一個個的個體了,活著就沒啥意義了,只有族群概念了。我們儘管在努力的融入社會,但我們更努力的是在保持自我的情況下融入社會,而不是完全消滅自我的融入社會。所以我們的最高追求是以身合道,人道合一,我即是道,道即是我。
為此,我們一方面在融入環境,另一方面又在不斷的創造適合我們個性生存的環境,力求最大限度保留我們個性。所以就有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概念,這就是我們為了保留個性所做的努力。
所以,我們會發現,越是成功的人,越是極大的保持自己的個性,創造了一個適合自己個性的環境。上到偉人,他們改朝換代,創造自己思想中的理想世界;下到成功企業家,根據自己的理想營造小的環境,最大限度的保證自我個性。而那些失敗的人,通常是無法改變環境,因此不得不泯滅自我,壓抑自己的個性,成為社會集體的一份子。
因此,保持自我和融入社會的矛盾,也就成了我們人的一生中的主要問題,也成了我們的所有焦慮的來源。我們時刻都在是保持自我還是融入社會中徘徊,遇到問題時是隨大流還是堅持自我,這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問題。
現在來回顧一下我們人生的發展,我們會發現我們的整個人生都是在協調自身與環境的關係,大體可以分為3階段:
第一階段:追求融入環境
這一階段起始於兒童期,終止於青春期早期,年齡大概在1-12歲。
在這個階段,為了生存,我們不斷的壓抑自己的本性,爭取融入社會大家庭。為此,我們會不斷的討好老師、父母,希望他們喜歡我們。而父母老師也利用我們的這個特點,向我們灌輸各種價值觀念,教育我們,因此這個過程也是我們把外在價值內化,形成自己內在核心價值的過程。這種價值觀念一旦建立,基本影響我們終生,後期很難有所改變。
第二階段:徘徊,融入環境VS保持個性
這個階段始於青春期早期,終止於中年期,年齡大概是12歲-35歲。
在早期,因為生存能力差,為了生存,我們儘量的壓抑了自己的本能欲望,融入環境。但是隨著我們的個人能力增強,對環境依賴的減少,這種壓抑開始逐漸減少,個性得到了更多的釋放,於是我們在面對問題時就會想選擇保持個性。但是我們又沒有足夠強的實力來保護自己的思想,因此這一階段我們會不斷的左右徘徊。到底是選擇融入環境還是保持自我,這種焦慮空前激烈。
第三階段:改造周圍環境,創造適合個性生存的環境
中年以後,年齡大概在35歲以後。
隨著我們能力的增強,我們開始有能力改造環境,於是我們開始放大自己的核心價值,努力創造一個自己理想中的環境,保持自己的個性。這是我們中年後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以身合道,人道合一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