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市醫保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京醫保發﹝2021﹞1號),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0.8%降至9.8%,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繳費負擔。
據了解,此前,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0.8%。費率調整後,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9.8%,較之前降低1個百分點,預計每年可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約110億元。這次費率調整是落實「六保」、「六穩」的具體舉措,有助於穩企業保就業,優化本市營商環境。同時,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不降低、醫療保障制度平穩運行。
本市1月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在2月份進行徵收,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需在2月份徵繳期內按時足額繳納上月基本醫療保險費,確保參保人員待遇享受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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