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百家號-食品視界 / 作者:秋豐
在影響食品安全健康的諸多因素中,農藥殘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子。為保障國民健康,食品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不得超標。
不過,在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有幾十種用於食品原料生產的農藥,不需要制定「在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這無疑觸動了廣大消費者關注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經。那麼,在食品安全標準中,為什麼不需要對這些農藥制定殘留限量標準呢?這些食品安全嗎?這些農藥到底是哪些?一起來看看。

食品中無需制定最大殘留限量的農藥到底是哪些?
事關每一個人健康的食品中農藥殘留量標準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名稱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該標準的《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名單》顯示,共有44種農藥「無需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具體名稱如下:
香菇多糖、幾丁聚糖、葡聚烯糖、氨基寡糖素、低聚糖素;
蘇雲金桿菌、螢光假單胞桿菌、枯草芽孢桿菌、蠟質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短穩桿菌、多粘類芽孢桿菌、放射土壤桿菌、木黴菌、白僵菌、淡紫擬青黴、厚孢輪枝菌、耳黴菌、綠僵菌、寡雄腐黴菌、小盾殼黴、解澱粉芽孢桿菌、甲基營養型芽孢桿菌;

菜青蟲顆粒體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松毛蟲質型多角體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黏蟲顆粒體病毒、小菜蛾顆粒體病毒、斜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甘藍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
極細鏈格孢激活蛋白、聚半乳糖醛酸酶、超敏蛋白、三十烷醇、地中海實蠅引誘劑、S-誘抗素、蝗蟲微孢子蟲、Z-8-十二碳烯乙酯、E-8-十二碳烯乙酯、Z-8-十二碳烯醇、混合脂肪酸。

多種農藥不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食品安全嗎?
44種農藥無需制定在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原因是什麼呢?
據食品安全專家介紹,食品中豁免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主要是生物農藥等低毒或微毒農藥,可歸為以下幾大類:一是低毒或微毒多糖類物質;二是原藥(母藥)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農藥;三是原藥低毒或微毒的天然植物源農藥;四是原藥低毒或微毒的信息素、激素、天然植物生長調節劑、酶等農藥。
那麼,不對這44種農藥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是否會影響食品安全呢?

食品安全專家表示,首先,這些豁免農藥本身就低毒或微毒,只要嚴格按規定使用,並在「食用安全間隔期」後採摘農產品,就不會產生農藥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
另外,即使是低毒或微毒的生物農藥,也具有「自我限量使用」的特性:如果用量太多,不僅浪費成本,還會導致農副產品的色、香、味變差,影響食品風味質量,這樣的農副產品賣不出去。就像食用香精一樣,儘管可以增香,但沒有企業會在食品中大量使用,因為香精添加多了,會嚴重影響食品的口味和氣味,讓人無法接受。所以,為保障農產品感官質量,農產品生產者不會無限量使用生物農藥,這對食品安全保障也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