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恩施州公安局、恩施州農業農村局、恩施州教育局和恩施州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聯合召開全州食品安全新聞發布會,介紹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工作情況,發布2019年度食品稽查典型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今年以來,恩施州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標準,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立案查處了459件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處罰案件。
以下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十個案件
2019年恩州食品領域十大典型案例
(一)
胡XX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案
2019年7月9日,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肉及肉製品專項檢查,對恩施市三孔橋圓夢莊小區X路X號的豬肉經營戶胡XX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冰櫃中擺放有豬腦花6袋,現場稱重10.98Kg,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上述產品的供貨方資質、購進票據及批次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當事人經營未經檢驗檢疫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恩施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腦花」6袋,共計10.98Kg;2.沒收違法所得56元;3.處罰款8000元。
(二)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允許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網絡訂餐服務活動案
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的要求,於2018年9月27日依法對恩施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恩施市時代家居的辦公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大門左側粘貼有「美團外賣送啥都快」字樣的貼紙及註冊商標圖案,以及「籤優質、搞戰略、調結構、保運力、常拉新」的紅色橫幅。執法人員現場提取了當事人與北京XX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籤訂的《美團外賣合作協議》《恩施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月商家數據(2018.8.26-2018.9.26)》及《恩施市美團外賣實體店明細》等相關材料。
經查,當事人未對部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證進行審查,其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萬元。
(三)XX商都陳家灣店經營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
2019年6月26日,利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張XX經營的「利川市XX商都陳家灣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糧油合格品區經營的「康熙人家-富硒米」,產品名稱明示為「富硒米」,但其營養成分表一欄未標註硒項目成分及含量。
經查,當事人經營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執法機關決定收繳當事人經營的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康熙人家-富硒米」5袋,並處罰款8000元。
(四)向XX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及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案
2019年4月16日,利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個體工商戶向XX經營的花生醬丁、澳柑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分別判定為:花生醬丁的「苯甲酸及其鈉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澳柑的「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花生醬丁」及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澳柑 」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處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32.55元;2.處罰款5萬元。
(五)劉XX違規生產加工、銷售添加白砂糖茶葉案
2019年8月6日,鶴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劉XX位於鶴峯縣走馬鎮古城村的茶葉加工廠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正在從事綠茶加工,且有7臺揉捻機正在進行揉捻,該局執法人員關閉揉捻機的電源開關檢查時發現,其中一臺茶葉揉捻機盤內有白色晶體顆粒狀物質白砂糖。
當事人在茶葉生產加工過程中添加白砂糖,銷售添加白砂糖的綠毛茶,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鑑於當事人能積極配合調查,能充分認識到摻假摻雜的危害性,未造成嚴重的後果,且當事人違法金額較小,違法情節較輕,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摻雜的茶葉和相關物品;2.罰款人民幣15000元。
(六)李XX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2018年8月24日,巴東縣市場監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巴東縣信陵鎮XX美食店的夜市廚房內有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現象」。接到該舉報後,執法人員會同檢測人員及公安人員對李XX經營的「巴東縣信陵鎮XX美食店」的廚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在廚房操作間有違禁品使用現象,現場採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同時進行了抽樣送檢。當晚,在公安配合下,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調查。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當事人的行為存在明顯故意,涉嫌經營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相關規定,巴東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廖XX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
2019年7月25日,利川市市場監督管局執法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對廖XX經營的油條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檢測,鋁的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的標準,結論判定為不合格,屬於超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硫酸鋁銨行為。
2019年9月10日,執法機關組織有關專家就廖XX生產經營油條超限量使用硫酸鋁銨進行鑑定,認為此種行為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當事人廖XX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在明知的情況下在油條原料中超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致使其加工的油條中鋁含量嚴重超標,情節嚴重。當事人廖XX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利川市市場監管局將本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XX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2019年5月13日,鹹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一起對鹹豐縣某初級中學進行食品安全抽檢中,鹹豐縣XX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某品牌紅油豆瓣醬經檢驗,胺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釀造醬》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生產經營上述紅油豆瓣醬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執法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4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XX百貨超市高坪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2019年7月19日,建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對建始縣XX百貨超市高坪店進行了日常監督檢查,檢查發現該超市經營有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但是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經查,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未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即開始營業,其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構成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XX農夫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恩施XX農夫食品開發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26日生產「土家小麻鴨」100袋。2018年10月27日,當事人分別將上述「土家小麻鴨」銷售給恩施XX實業有限公司和建始城區的XX直營一店、菜市場直營二店和橋頭直營三店。
2019年3月26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恩施自治州XX商貿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路購物中心對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土家小麻鴨」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要求,為不合格」。
當事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執法機關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45.5元,罰款人民幣25000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劉天嗣
來源:專稿
編輯|胡成冞審核|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