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狄與男友籤訂協議。圖片來源:青年周末
秦小狄和男友籤訂協議的現場。圖片來源:青年周末
對於戀人們來說,如果給愛情一個期限,他們會要一萬年;對於夫妻來說,如果給婚姻一個期限,他們會要多少年呢?
在電視劇《中國式離婚》裡,劉東北說:「真希望將來政府能做出這樣的規定,給婚姻規定年限。比方說,三年,三年過後,必須離。要是你說,我們倆確實恩愛,不想離,好,再續三年。再好,再續,再好,再續……」
秦小荻,自由職業者,現實生活中一個「限期婚姻」的狂想者與實踐者。言稱「婚姻制度保護的是沒有感情的婚姻」,因此主張給婚姻一個期限。她與男友籤下了一份8年婚姻合同,號稱「好了再續,不好拉倒」。面對本報記者她坦承,這份「限期婚姻」契約是炒作的產物,她只是為了自己的理念去嘗試、去實踐。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限期婚姻」只是反映了世人對「圍城」世界的預期、幻想、恐懼與擔憂,不具有任何真實的法律效力,但背後折射出的道德與倫理問題值得思考。
那麼,「限期婚姻」究竟有什麼內涵?它真的能變成社會事實嗎?帶著這些疑問,本報記者趕赴深圳採訪了這位「限期婚姻」契約的實踐者。 深圳,這個既緊張又安逸的城市,有的人選擇忙碌,有人選擇小資一樣地生活。和秦小荻的見面的選在了深圳科技園旁一高檔樓盤的咖啡廳裡,她說那兒安靜、環境不錯。
下午3時許,一身黑衣的秦小荻終於現身,身背運動包、頭纏頭巾,邊走邊打電話。她點了一杯咖啡外加一份飯,這是星期天的下午3時,她還餓著肚子。她說抱歉,家裡的狗狗病了,「昨晚狂掉眼淚,看它到天亮」。
這是秦小荻一貫的生活方式,一般人工作的時候,她卻能在院子裡玩狗,有充足的時間和經濟條件去思考問題,如果她願意,就給深圳當地媒體寫點前衛的文章。
秦小荻說,她本不想炒作自己婚姻的事,但自從與男友籤了一紙8年「契約」後,媒體就開始「騷擾」她,她被逼上了路。
70年代生「80年代後」思想
秦小荻,祖籍廣東梅州,70年代生人。按秦小荻自己的說法,如果算心理年齡,她應算是個標準的「80年後」人。
秦小荻承認,父親為她營造了優越的生活條件,她自小就「無憂無慮」,是那種「不讀書也能上大學的人」。從小學開始,秦小荻經常「語文第一名,數學倒數第一名」。此後,感覺高考「相當不錯」的秦小荻在父親的安排下,上了梅州「嘉應大學」,三年後拿到了中文專業成教文憑。
秦小荻說自己的生活很簡單,而這份生活卻具有典型的後現代特點:「12時左右起床,然後吃飯,寫東西到晚上12時,其實也不完全是寫東西,有時看書、查資料,有時發呆,0:00上線遊戲下G團掙錢,到凌晨4時左右睡覺」。
她喜歡用「比較文化點」來描述自己所看的書,「比如昆德拉」。而在她的話語裡,歌德、黑格爾等一些哲學家則是她經常提起的名字。她說自己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思考,「關於愛情,關於狗狗,也關於網絡和現實」。
定契約只為宣揚自己的理念
秦小荻不願意過上班族「朝九晚五」的生活。大多時候,她一個月給雜誌社寫兩個專題,「寫二篇左右,掙多少錢我都不太清楚,反正平均一兩千元吧。」
秦小荻說,自己現在專職在家照顧小狗,儘管男友的母親在深圳有幾處房產,但他們還是選擇住在自己租的房子裡。「男友是做建築設計的,有自己的工作室」,但賺錢顯然不是他們生活的第一要務,「如果願意,收入要比現在高5倍、10倍」。
秦小荻不願過多談及自己的男朋友,只是說, 20歲時認識,21歲開始談戀愛,「談了五六年」,而且自己還要比他大一點,秦小荻說,別人對她男友的評價是:「非常有才華,藝術領域的視野非常開闊」。
對於生活,秦小荻沒有太大想法,「男朋友掙錢,然後平均分配消費物資,實現男女平等」。秦說自己喜歡和朋友交流,喜歡經常在家裡開酒會,喜歡「臭美」,喜歡穿很漂亮的衣服,喜歡吹牛皮,喜歡經常旅遊,一走好長時間,喜歡討論各種感情和婚姻問題。
17年前就有人實踐限期婚姻
世人對秦小荻的認知,不是因為她撰寫的專題,而是日前她與「藝術家」男友在《深圳青年》雜誌社籤訂的一紙8年「婚姻期限」的合同。不過,秦小荻說,「期限婚姻」並不是她的首創,她只是首個實踐者。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只是喜歡思考,並讓大家知道我的想法」。而這,就是秦小荻實踐「限期婚姻」的初衷。
《中國式離婚》裡,劉東北說:「真希望將來政府能做出這樣的規定,給婚姻規定年限。比方說,三年,一個婚姻只許存在三年;三年過後,必須離。要是你說,我們倆確實恩愛,不想離,那麼,成,由政府派來調查小組,經過認真調查,證實這兩個人確實恩愛,可以續婚,好,再續三年。再好,再續,再好,再續,想白頭到老的也不是不可以嘛……」
童話大王鄭淵潔也在他的博客中有過這樣的猜想:以5年為期限,5年之內不準離婚,每5年續約一次,有了孩子就自動順延18年。這期間要離婚就必須要受到懲罰。這樣,「我們的離婚率將大幅下降」。
其實在更早的時候,「期限婚姻」就有了實踐者,1990年,遼寧省一對農村夫婦劉文娟、孟昭龍就訂立了一份期限為十年的合同。男方孟昭龍負擔家庭一切農活、家務,以幫助女方劉文娟完成文學創作,十年期滿後解除婚姻。
兩個人約定如下:以法定名義結為夫妻,但只存在名分,不存在事實;1999年雙方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互不幹涉人身自由;10年期間的共同積蓄,劉文娟只要夠自己讀書的費用的一部分,剩下的由孟昭龍處理。以上協議雙方自願遵循,為了逃避世俗的目光,雙方自認高尚,自覺清高,但又無法離開生活,故立此協議。
如今合同期滿,兩個人依照協議離婚。
承認「期限婚姻」合同是炒作
「這個不是我的首創,媒體的報導對我個人也沒有任何好處。我只想通過這個實踐表達我自己的觀點。」秦小荻說。她與男朋友在這份契約中這樣約定:「甲方(男方)與乙方(女方)自由戀愛,自由選擇對方,按照國家法律結婚。但是雙方自願的婚姻為有限時婚姻,婚姻期限為8年。」
「我們已經說好,結婚8年後,如果婚姻出現問題,就按合約規定友好地分手,如果沒有問題,再續約。」秦小荻說。
「這是媒體的需要」,面對記者,秦小荻語出驚人。「一開始真的不是什麼炒作,我提的是純概念的東西,有點偏向學術性,但理論是不能觸動人的,也沒人願意報導。我男朋友就說了,純理論的東西不如美女好看,不如穿比基尼的模特好看,更不如色情網站好看。為了引起人們的關注,我只好自己去實踐,算是為媒體提供報導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