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湯賢亂
最近看到一則事故調查報告,知悉有3人在一起CO中毒窒息事故中死亡,頗感悲傷,雖然時隔數月,仍要表示惋惜、哀悼。
作為環保人,我們極不情願看到任何安全事故的報導,除了害怕看到人員的傷亡,也因為安全事故往往會牽扯出環保人的「池魚之殃」,幾乎已成慣例。
本案當然也不例外,事件的原因及經過在調查報告中已有詳細的說明,限於篇幅,不再引述,感興趣可閱讀原文自行下載查閱,本文只想探討一下項目存在的環境問題,以及事故調查報告對環保相關人士的處理意見。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毫無疑問地可以判斷,會昌縣西江鎮石門村吉利石灰廠項目(以下簡稱吉利石灰廠)本身是存在著環境問題的,無論是環保措施的運營效果還是環境管理方面,均有重大缺陷和漏洞。
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是逃不掉的,其大氣汙染防治設施可能就像調查報告說的那樣,長時間沒開,至少沒達到效果。早在2018年以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江西時就收到過居民的舉辦,投訴吉利石灰廠存在大氣汙染。
不過經過贛州市生態環境局的核實調查,好像並不是這麼回事,在今年6月公示的信訪件整改銷號的通告中,整改的結論是:
會昌縣西江鎮石門村吉利石灰廠(宋金髮)相關手續完善,現場檢查時企業正常生產,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現違法排汙的情況發生。這說明吉利石灰廠的環保問題由來已久,其環保手續多半是督察後辦的,連贛州市生態環境局也沒發現工藝問題,同樣對煙氣長時段無組織排放失察。
還有調查報告中說的擅自加高南窯而不被發現,未檢測無組織排放廢氣等,均反映了當地主管部門在該項目環境管理和監察方面的漏洞。
基於以上事實,不可否認,吉利石灰廠的環境保護意識是很差勁的,主管部門的工作也不到位,事故調查報告把環保歸為次要間接原因,也有一定道理。
讓人忿恚不平的是,這份詳實的事故調查報告,寫盡環保的各種不是,也建議處理了多位環保人士,但事故調查組成員中,卻無一人是生態環境方面的專家。
調查組成員以應急管理局領導為主,佔了一半以上,其它除了副縣長就是公安、工信、紀監和總工會的代表,不見生態環境局的幹部。
是應急管理局的人比生態環境局的人更懂環保,還是純粹因為環保是好捏的軟柿子?
如果說事故涉及到生態環境部門要避嫌,那更應該避嫌的是應急管理部門啊,因為這是一起安全責任事故,而非環境汙染事故。
為啥調查組多是應急管理局的領導,搞得自己像第三方獨立調查機構似的。
從事故原因上分析,要說環境管理有缺陷,沒達到60分合格,那應急管理在吉利石灰廠就是零分,安全評價報告、職業衛生評估什麼的,啥也沒有。
起碼調查起來,人家環保還做了環評報告表,提了汙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也開過行政處罰單,之後建設單位還請專家評審,監測之後完成了環保竣工驗收,那應急方面呢?
一無是處。
莫非這就是不做比做錯或做得不夠更合理?
因為事故存在環保方面的原因,調查報告就建議處罰環評編制單位、驗收監測單位,處分生態環境局的工作人員以及通報6位專家,而應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就無任何失職、瀆職之人?只需單位來個書面檢查?
筆在你應急管理專家的手裡,你喜歡怎麼建議就怎麼寫,大概誰最弱,管得最寬,就把屎盆子往誰頭上扣。
不過環保部門也是的,管什麼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搞得這個「石灰土立窯」判別有誤(存疑)也成為一大罪狀,產業政策又不是環保部門制定的,自己的管理邊界都畫不好。
—END—
原創不易, 請多鼓勵, 歡迎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