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個食品安全網站「擲出窗外」創始人
這是發生在美國的一則新聞,起因是2月4日,一位美國的消費者VaniHari發起聯署,呼籲賽百味在麵包製作過程中停用Azodiacarbonamide(偶氮二甲醯胺)。類似的事情在美國不少見,但這起事件之所以成為新聞,是因為僅過了一天,賽百味便發布公告,稱將終止該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美國媒體,如ABC、CNN等,對這一事件報導的重點是:一個跨國大企業回應了一位普通消費者發起的訴求(儘管賽百味表示,停用該食品添加劑是出於既定計劃,與消費者的聯署無關),而沒有涉及賽百味的產品是否安全。畢竟VaniHari發起聯署的原因既不是有新的科學證據證明該添加劑有害,也不是發現了新的受害者,她的主要理由有兩條:一是使用添加劑與賽百味一直標榜的「吃的新鮮」(Eat Fresh)不符;二是賽百味在英國、歐盟等地沒有使用該添加劑。
中國媒體對這一事件的早期報導大都援引美國媒體,但不少媒體在翻譯過程中卻走了樣,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本沒有介紹發起聯署的VaniHari本人,而是直接稱CNN怎麼說,這樣的表述容易讓讀者誤以為是美國主流媒體在向賽百味發難。其實不然,在CNN的報導中,有這樣一句:「質疑VaniHari的人們認為她沒有學位,也沒有專業知識,根本沒有資格在添加劑的問題上發表意見。」(Critics of Hari say she does not have a degree, or the expertise to address this particular issue.)
另一處的翻譯走樣是,多數中國媒體使用了「承認」一詞(這是英文報導中沒有的),如《法制晚報》便稱:賽百味「承認」使用偶氮二甲醯胺。這樣的表述容易讓人誤解,覺得這是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畢竟「承認」的大多不是什麼好事。事實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屬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規定,只要在安全限量(45毫克每公斤)內,「偶氮二甲醯胺」能用於小麥粉加工,賽百味的行為是完全合法的。
與走樣的翻譯相比,小巫見大巫的是標題黨。編輯們仿佛不取一個跌破眼鏡的標題,獎金就會被扣完似的:如@人民日報微博的《賽百味承認食物中有鞋底成分》;人民網轉載的《現代快報》的《賽百味面包含鞋底成分難怪吃飯吃出膠鞋味》(標題為網站編輯所改)。
這樣取標題,除了給讀者帶來不必要的恐慌,還有什麼用?「偶氮二甲醯胺」是一種化學物質,有特定的化學屬性,既可以用於食品加工,亦可用於工業製造,這種現象在化工界是極為普遍的。怎麼能夠僅因為X能生產A、X也能生產B,A能吃B不能吃,便得出結論A裡面有B的成分,因此不能吃呢?僅從邏輯上就講不通啊。
舉個例子:糯米可以食用,是粽子的主要原料,但在中國古代,一直有用糯米做粘合劑修築城牆的傳統。按照標題黨的思路,那豈不就是《粽子裡竟然有城牆的成分!》。難道我們要因此拒絕吃粽子?
判斷一種添加劑能否使用於食品加工,不是靠文字遊戲就能得出結論的,而是要靠科學的依據以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既然JECFA和FDA都已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沒有更新的科學證據,媒體不能僅根據一些非專業人士的質疑,聽風就是雨,而是應該憑藉其專業素質,起到為資訊質量把關的作用。
「偶氮二甲醯胺」是不是一定安全呢?也未必。WHO曾將其與呼吸疾病聯繫在一起過,英國衛生安全局則認為其屬於呼吸敏感物,可能誘發哮喘,因此英國、歐盟、澳大利亞等國禁止其使用於食品加工。VaniHari正是以此為由,要求美國的賽百味根據「國際標準」停用「偶氮二甲醯胺」。因為在中國,該添加劑也是允許使用的,因此不少中國媒體也跟風,強調不少國家禁用,渲染其危害。
其實在食品添加劑領域,「國際標準」是一個偽問題。全球有300多個國家,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標準,這些標準有共識:比如麥芽糖可以用於食品加工、三聚氰胺不可以等等;但也有爭議:比如「過氧化苯甲醯」在中國禁用,在美國可以使用。在不少問題上,是沒有「國際標準」的,支持的國家有很多,反對的國家也不少。雖然JECFA是國際性組織,但其標準沒有強制性,只能作為參考。
為什麼一種化學物質有沒有害的問題還會有爭議?原因有二,一是「劑量決定毒性」,只要將使用量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其影響是可以忽略的;二是有些化學物質的風險既未被證實,亦未被證偽,但其又對食品加工有幫助。碰到這種情況,保守的歐盟通常會禁用,而相對開放的美國則允許限量使用,因此無法僅因為有的國家禁用就認為其肯定存在安全問題。
在這起賽百味鞋底麵包事件中,不少媒體只顧吸引眼球,將標題製作的聳人聽聞,而無視科學事實,甚至無視新聞事實。既讓讀者陷入不必要的不安,又可能讓企業蒙受了損失。中國當下的食品安全形勢確實有令人擔憂的地方,在政府監管不夠的地方,也確實需要媒體的介入,實施第四權力,保護消費者。然而標題黨的行為只能算是飲鴆止渴,不僅無助於這一形勢的根本改善,還可能會造成喊「狼來了」的惡果。今天的標題黨被識破後,明天真要又出現了什麼食品安全問題,媒體再這樣大聲疾呼,消費者會再相信嗎?
回到這起事件,媒體更應該關注的是,為什麼這一添加劑,在有的國家允許使用,在有的國家禁用?中國的標準為什麼要依照JECFA與FDA而不是英國與歐盟?這樣的標準是否會讓消費者面臨更大的風險?這些才是對消費者更有價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