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爾·布迪厄,當代法國著名社會學家。布迪厄提出了社會資本理論,他把學生的家庭資本劃分為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三大類別。這三類資本幾乎貫穿學生的整個受教育生涯,也就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成才。先前研究多從經濟資本和社會資本而文化資本的重要作用卻被忽略,而實際上家庭文化資本在學生成長過程中佔據重要地位。
布迪厄出生在法國南部偏遠的山區小村,父親是個鄉村郵遞員,以後進入法國知識分子的搖籃——巴黎高師,求學期間,他在哲學上出類拔萃,同時他的政治意識也明顯成長起來。他反對史達林主義和保守主義體制;他站在左派知識分子這邊抨擊法國殖民政策。布迪厄與那些出身富有。有文化優越感的精英子弟格格不入,因此他從未認同精英政治論和唯智主義傳統。
布迪厄曾多次說自己的工作是「哲學的田野工作」,意思是指結合經驗調查和理論建構的「參與性社會學」研究。排斥經驗研究的哲學冥想,掩蓋和自然化了社會及知識長於的等級區域。脫離社會實際的流動和豐富的事實;而實證研究則陷入唯方法而方法的瑣屑材料中,同樣不能透徹地揭露社會世界的隱秘神話。在他長達 40 餘年的研究中迎接了跨學科,多方位的挑戰。布迪厄幾近百科全書式的作品完全無視學科界線,從人類學、社會學和教育學到歷史學、語言學、政治科學、哲學、美學和文學研究,他都有所涉獵。布迪厄向當今的學科分類提出了多方位的挑戰。他在涉及範圍極廣的不同領域中提出了很多專業性的質詢:從對農民、藝術、失業、教育、法律、科學、文學的研究,到對親屬關係、階級、宗教、政治、體育、語言、住房問題、知識分子、國家等的分析。布迪厄還具有融合各種不同的社會學風格的能力,從艱苦的人種論闡述到統計學模式,到抽象的元理論的和哲學的論辯等等,布爾迪厄一律照單全收,他向已被公認的社會科學的思維模式提出了多方位的挑戰。
文化資本理論的提出
布迪厄是在隱喻的意義上使用資本這個概念的,在他看來,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並不具有經濟資本那樣的基本特徵,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本,而只是體現了與經濟資本的相似性。在隱喻的意義上使用資本概念,一方面他承認社會空間中不同場域的自主性;另一方面,重要的是他指出經濟與非經濟空間的簡單劃分是不準確的。人們普遍傾向於認為在經濟場域中,個人追求金錢物質利益,而在非經濟領域中,每個人的行為是非功利性的。布迪厄認為這是一種虛假的謊言,實際上行為者在不同的場域中追逐著不同的符號資本,在這一方面,所謂非利益的或者超功利的公正是不存在的。所以只有引進資本的所有形式,而不只是被經濟理論所承認的那一種形式,才能揭示社會世界的結構和作用。他的資本概念是他的社會學宗旨的具體體現,它認為社會學家的任務就是要打破人們的錯覺,揭示社會生活的本質。為了說明文化、利益並非脫節對立的,他們是密切聯繫的,它將資本的概念引入文化研究提出了文化資本概念。
文化最早被視為資本是社會學之父孔德,他在《社會政體體制》中提出,當人類的產出高於消費時,一部分代代積累的資本會隨時空轉換為耐用性資本。在這裡,他用「積累將政治」經濟學和社會學聯繫了起來,雖然我們在此沒有看到文化資本的明確概念,但他是文化資本概念的最初萌芽。如出一轍,在布迪厄看來,「社會是解釋具有積累性的歷史世界,因此在分析社會史就要映入資本概念,考察資本及其積累的各種效應。資本體現了一種積累形成的勞動,這種勞動同時亦無紙化的身體化的形式積累下來。而資本也同時體現出一種生產性,總是意味著一種生產利潤的潛在能力。」一種以等量或擴大的方式來生產自身的能力。
社會現代化是文化資本概念產生的社會背景,布迪厄認為文化資本是一種能力,它包括語言能力、社會交往能力、專業技能、個人的風度舉止以及對成功機會的把握能力、看《世界報》或《費加羅報》、閱讀名著或消閒雜誌來計算一個家庭的文化資本的多寡,具有高等文化修養是衡量文化資本的一個標準。布迪厄的文化資本包含三個層面的含義:第一種是一種具體化的狀態,以精神和身體的持久「性情」的形式而存在,例如一個人受家庭環境的影響所形成的內化於個人身上的學識和修養,我們可以將其稱為文化能力;第二種是以一種客觀化的狀態存在,當文化資本轉變為像「圖片、書籍、詞典、工具、機器之類的東西的時候,文化資本就是以這種客觀化的方式而存在」,我們稱之為文化產品;第三種是以體制化的形式存在,我們稱之為文化制度。
文化能力以內在化為前提,這一過程需要學習,需要時間的投入,這一過程不能由他人代替,必須由習得者身體力行,代表原則在這裡被排除。對此布迪厄曾有過形象地比喻,他指出,文化能力的獲得「必須由投資者親歷親為,就像肌肉發達的體格或被太陽曬黑的皮膚,不能通過他人的鍛鍊來獲得那樣。」在文化能力的獲得過程中,應包括家庭中的初期教育,如果這種教育與社會的需要一致,那麼便具有積極價值,「可以作為已得到的時間和錢其軌跡」;如果初期教育與後期社會的要求相牴觸,那麼初期教育便成為一種消極因素,即「一種是進行具有否定性價值的早期實施教育(浪費時間,並且是雙重地浪費時間,因為必須花更多的時間更正早期實施教育所產生的效果)。文化能力既是一種內在化的文化資本,那麼它就成為人的固定財富,成為一個人的確定的組成部分,成為人的內在素質,正像布迪厄所謂的由「實有」變成「實存」。因而,文化能力與特定的個體是緊密聯繫的,正如健康、感情等一樣,不能通過贈予、買賣、搶掠等形式實現個體之間的傳遞。
文化產品是文化資本的客觀化形式,一種文化產品總包含著一定的文化價值,其價值是由具有文化能力的個體根據其內化的文化內容賦予的。文化產品以物質的形式存在,是可以進行傳遞的。如果以經濟資本為前提,文化產品可以作為特質的物質財富被佔有;如果以文化能力為前提,文化產品可以被象徵性的佔有。例如,一個富商購買了高級藝術品,那麼這藝術品就成為他的物質財富,如果他具有了藝術欣賞能力(包含在文化能力之中),那麼他可以進一步從象徵性的意義上消費、享受、佔有這種藝術品。否則的話,這種藝術品對他而言只能是一堆純粹物質、純粹擺設。當然在後一種情況下,藝術品仍然沒有失去它已內含了的文化價值。布迪厄認為。文化產品有其自主的存在法則,不能完全歸結為被主體佔有的狀態。然而,他只有被佔有並被作為一種投資參與帶文化生產的鬥爭中,才能夠作為一種有效的資本而存在,才能獲得一定比例的物質或象徵的利潤。
體制化的文化資本是文化能力經過文化體制的資格授權後的存在形式,文化管理部門通過對文化資本制度化來幹預控制文化資本,使文化資本成為一種標籤,使文化資本處於持續的證明壓力之下,這種體制化往往與文化資本的客觀價值是不相符合的,但仍不可否認它的重要作用:( 1 )它使得文化資本超越了具體化形式的生物局限。前面說過前面說過 , 具體化的文化資本無法通過饋贈、買賣和交換進行當下的傳承 , 而且隨著個體存在的衰落而衰落、消失而消失 , 這就是它的生物局限。但體制化的文化資本「相對於其擁有者而言 , 甚至相對於該擁有者在一定時期內有效佔有的文化資本而言 , 均具有一種相對的獨立性」。(2) 它使得文化資本的擁有合法化了。照布迪厄的說法就是 : 「它在官方認可的、合法化的能力與簡單的文化資本之間確立了一種根本的差別 , 而那種簡單的文化資本則需要不斷去證明自身的合法性。在此情況下 , 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體制性權力、自我表達的權力和捍衛信仰的權力的魔力 , 一言以蔽之 , 看到強迫他人接受『社會公認性』的權力。」在這裡布迪厄特別談到了作為體制化的文化資本之一的學術資格,認為「學術資格和文化能力的證書的作用是很大的,它給了其擁有者一種文化的、約定俗成的、長期不變的、得到合法保障的價值。」學術資格的存在,不僅肯定了學者的學術能力,同時也使得資格擁有者之間的比較、甚至是相互替代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