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育的概念
廣義泛指所有有目的、有計劃地對社會成員在政治、思想與道德等方面施加影響的活動。德育包括:社會德育、社區德育、學校德育和家庭德育;
狹義專指學校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會或階級的要求,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對受教育者進行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等,並通過受教育者積極的認識 、體驗與踐行,使其形成一定社會與階級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動。
2、德育的內容
(1)政治教育:包括:愛國主義教育等。
(2)思想教育:包括:世界觀教育、人生觀教育、理想教育等。
(3)道德教育:包括:實施善意對人的教育;實施講文明、有禮貌的教育;實施誠 實教育、公正教育、愛心教育、同情教育等。
(4)法律教育:2016年9月我國中小學德育教材統稱為《德育與法治》,這是對法 律教育的高度重視。當前,我國法律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實施憲法教育。
(5)心理教育:心理教育的核心是心理健康教育。
【補充】: 2017年8月頒布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把德育內容具體化為五個大的方面:
(1)理想信念教育
(2)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
(3)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
(4)生態文明教育
(5)心理健康教育 這五個具體化的德育內容都涵蓋在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 教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