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缺乏業內標準,商家混淆概念隨意命名
本報訊(記者鄭瑋)臨近年底,食用油銷量大增。記者調查發現,食用植物調和油長期以來缺乏國家標準,而商家為了在調和比例上混淆概念,打「擦邊球」已成為業內共識。
昨日,記者在徐東一家大型超市發現,一桶5升裝的花生調和油的標識上,標註其配料依次是:大豆油、玉米油、菜子油、花生油、芝麻油。按照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要求,食品中各種配料應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那麼這款花生調和油中含量最高的應該是大豆油,花生油位列倒數第二,可它卻命名為「花生調和油」。
湖北洪森集團武漢銷售總公司總經理洪萬義認為,很多糧油企業用棕櫚油與昂貴的玉米油、花生油搭配,造成其「名貴」的假象,「棕櫚油一噸六千多塊,而大豆油和花生油價格能達到一萬多,這樣,企業可以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記者詢問了幾家糧油廠商調和油配比情況,他們大多婉言拒絕回答。
中科院油料所調和油專家鄧乾春透露,調和油市場混淆概念、隨意冠名等現緣於國家目前並未制定調和油配比標準,隨著調和油市場份額越佔越大,制定調和油行業標準已經越來越緊迫。
洪萬義則認為,國家應嚴格要求企業在產品標識上標明各項調和油的比例,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而添加的高檔油具體應達到多少,則無需幹涉,最重要的是後期的監管檢測。
本文來源:長江商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