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禹錫的唯物主義思想
劉禹錫(公元七七二——八四二年),字夢得,彭城(今徐州)人。官至太子賓客,所以也稱劉賓客。他是唐代著名的法家、文學家,在政治上和柳宗元一樣,參加二王領導的革新運動,失敗後被貶。著有《劉賓客集》,其中《天論》三篇是他的主要哲學著作。在哲學基本觀點上,他和柳宗元一樣,也給天以唯物主義的解釋。他發展了王充「輕清者上升微甜,重濁者下降為地」的唯物主義觀點,認為天地是「乘氣而生」。「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把天、人都看成是有形體的事物。他認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無形體的空虛的東西。他說:「所謂無形者,非空乎!空者,形之希微者也」。指出空、無不是離開物質的獨立存在,而只是物質中的一種表現形態,從而批判了佛學和玄學主張「空」「無」是世界本原的唯心主義觀點。
在敘述宇宙萬物生長發展的自然過程時,劉禹錫惹味,天地萬物的形成,是由於「五行」的「交互作用」。他指出:由於這種交互作用,「元氣」就運動而產生萬物;而由於萬物交互作用,互相鬥爭,才有無窮無盡的多樣性。他說;「萬物之所以為無窮者,交相勝而已,還相用而已矣」。這裡體現了他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在事物發展方面,他還提出了「理」、「數」、「勢」三個重要哲學概念。「理」是貫穿於事物發展過程中規律;「數」是事物存在及其發展規律不可逾越的必然性;「勢」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趨勢。這三者是統一的, 是客觀事物自身固有的,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這是從事物自身尋找事物發生、發展、變化運動的原因,否定了「無」是決定事物發展變化的觀點。這裡可以看出,劉禹錫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比以前的唯物主義者更深刻。但在他的「理」、「數」、「勢」的思想中還帶有宿命論的成分,這是他的唯物主義的不徹底之處。
在劉禹錫的哲學思想中,突出的是他提出了「天與人交相勝」的學說。他在柳宗元的《天說》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了「天人關係」的理論。他認為《天說》只著重指明了天是客觀的自然存在和自身運動,對人和自然的關係還沒有充分的論證。因此,他在《天論》中指出:「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論》)是自然現象是以強弱作為自己生長和變化的法則;而人類社會是以是非觀念作為維持社會秩序的準則。自然的職能是「生萬物」,而人的職能則是按照自然法則「治萬物」,它們各有自己的獨特能力。「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論》)依據這種觀點,他駁斥了自然能幹予人的「福禍成敗」的唯心主義思想。指出把人間的禍福歸之於「天」的觀點,實際上由於社會秩序紊亂和人不了解自然法則,從而不能控制自然環境所產生的幻想。當人們能掌握事物規律,不明白其變化的道理時,人就不去想天;當人們未認識事物的規律,不明白其變化道理時,人們就把它的變化原因和天聯繫起來。他以操舟為例說,在小河裡行船,雖有大風不能掀巨浪,船中之人沒有去祈求天的,原因是能掌握規律,明白道理;若在大江大海行船,驚濤駭浪,茫茫無際,人控制不了船的航行,對風浪規律不了解,對自己命運無法掌握,這就祈求天保佑。這就解釋了宗教迷信思想產生的認識論根源。他和王充一樣教人們去認識事物規律,發揮人的作用。這也是對荀況的「制天命而用之」思想的發展。
總之,劉禹錫肯定客觀世界的物質性,肯定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有自己的發展規律,這實際上就是否定神的作用,這是對唐代盛行的宗教唯心主義的一個嚴重打擊。
總的來說,柳、劉的唯心主義哲學,從理論上把自然社會發展規律區別開來,用唯物主義理論論證了人對自然的關係;特別是柳宗元的《封建論》,從理論上論證了秦始皇統一中國,實行郡縣制的重大歷史作用,這些在中國哲學發展史上,都是有著重要意義的。
另外,柳宗元的《天說》和劉禹錫的《天論》,都直接批駁了韓愈的唯心論觀點。韓愈是以儒家正統自居的,批判他,也就是對儒家的唯心論哲學的批判,這也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柳宗元和劉禹錫都沒有直接批判過佛教唯心論,甚至在他們的不少詩文中還表現了多佛教的讚美和信仰,者顯然是錯誤的。雖然如此,他們的唯物主義自然觀和無神論思想,實質上仍是對唐代的有神論思想,即佛學的理論基礎的一個嚴重打擊。
總之,柳宗元和劉禹錫的理論因受時代和階級的局限,還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點,但他們仍不失為唐代傑出的唯物主義哲學家和無神論者,在我國哲學史上佔有一定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