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廣東東莞一女孩因為外賣騎手送餐遲到給了對方差評,結果第二天外賣騎手衝進門拍視頻辱罵女孩,稱"你長得像個癩蛤蟆一樣,知道不,還點什麼外賣,不如去廁所抓屎吃",到目前為止,該騎手沒有道歉。
一直以來,社會各界都在呼籲要對外賣小哥善良一點,要體諒下他們的辛苦,這本身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但是道德不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送餐遲到時女孩是有權利打差評的,外賣小哥若是不能及時到達,可以提前給對方打電話通知一下,或者是送餐後道歉,而不是錯上加錯地去辱罵對方。
有網友稱,事件中的外賣小哥,根本不值得同情,因為這樣跑去羞辱一個女孩,會給對方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即便對方給了差評,害他被罰錢,也不能這樣做。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可以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處5到10日行政拘留,同時並處500元罰金,我們不能以聖人的標準去要求一個普通的消費者,女孩其實是沒有錯的。
外賣小哥因為差評做出瘋狂舉動的新聞還有很多,富陽一外賣員送餐的時候,用語不是很禮貌,被消費者打電話投訴了,結果他發簡訊威脅消費者:"我知道你家住哪裡,我不會放過你的",消費者十分害怕,選擇了報警,警察找到外賣員以後,他表示自己很委屈,因為一個投訴一天白幹了,被扣了500塊錢,只是說說而已,不會真的幹什麼的。
其實從這些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外賣小哥們之所以對差評十分敏感,並不是因為他們玻璃心,而是這和他們的收入有著直接的關係,現在多數外賣平臺的薪酬計算方式都比較粗獷,績效的考核指標就只有是否有差評、超時這些內容,而不管差評、超時出現的原因是什麼,這導致部分小哥的壓力過大,為了準時送達,頻繁的逆行、闖紅燈,對打了差評的客戶會十分厭惡。
從本質上來說,這是外賣騎手和平臺之間的矛盾,"送餐"這個環節最核心的意義在於將商品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上,衡量這一環節服務是否到位的標準就是時間,對於消費者來說,送餐的時間當然是越短越好了,畢竟沒有人喜歡等待,等了很久還是只聽到肚子咕咕叫的聲音,沒有接到外賣小哥的送餐電話會生氣也正常,消費者應該關心的就只有時間,因為我們出的外賣費買的就是時間,至於超時差評會如何,不是消費者這個角色該考慮的問題。
對於騎手來說,時間也是衡量業務能力的重要指標,送餐的快慢程度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收入,如何讓這個時間變得更短,其實無非兩種手段,要麼獎勵表現好的,讓大家主動提升工作效率,要麼重罰表現差的,倒逼騎手們加快送餐速度,為了將利益最大化,幾乎所有的外賣平臺都選擇了後者。
外賣平臺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一來是因為他們和騎手之間本就不是勞動關係,甚至不是勞務關係,騎手們入職的流程其實很簡單,基本都是註冊APP,購買裝備參加一段時間的培訓後就上崗,他們和平臺之間更像是合作關係,不必和傳統的勞動關係一樣,為騎手在送餐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工傷問題買單,於是就肆無忌憚地壓榨他們。
二來是因為平臺完全不怕找不到人,現如今中國的外賣騎手多達數百萬,對於年輕的進城務工者來說,選擇這個職業可以獲得比建築工人更高的薪酬,一些大學生、上班族也會通過這個方式來賺取外快,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時也會將其當作全職,不存在用工荒的問題,就不會好好珍惜現有的勞動者了。
想要減少類似的鬧劇,還是需要外賣平臺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外賣配送這個環節中,平臺才是最終的獲利者,他們不能只享受收益,一點風險都不承擔,這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措施,對外賣行業進行規制,要求平臺和勞動者之間建立起真正的勞動關係,讓平臺為送餐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買單。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