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為什麼不公正》
[英]薩達卡特·卡德裡著
新星出版社
2014年5月
我們檢視歷史,見證古代審判制度的野蠻、落後,心裡難免為現代司法的公正、人道,發出由衷的歡呼與雀躍,但《審判為什麼不公正》從一開始就打破了這種幻想。本書作者、英國律師薩達卡特·卡德裡,通過大量案例,指出在西方所有時代和地域的司法審判中,都無不貫徹著導致司法不公的因素。而這些不公,又恰恰蘊含在人類對司法公正的渴望中,用作者的話來講,就是「對懲罰的渴望和對誤判的擔心」。公正,以這種一體兩面又非常兩極的方式,鑄成司法審判的雙刃劍。
卡德裡梳理了西方歷史上幾種佔主要地位的審判模式:神明裁判、糾問式審判和陪審團審判,除此之外,他還闡釋了若干特殊案件的審判,如巫術審判,動物、屍體和物品的審判,以及政治犯和戰爭罪犯審判。按照作者的說法,這幾種審判模式,從來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伴隨著人類理性與感性、政治與宗教、專制與民主的不斷鬥爭和運動,而漸次改變嬗遞。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說,人類的司法審判史,即是一部文明演進史,這也是卡德裡花費大量筆墨所要表達的宗旨。
在《審判為什麼不公正》中,卡德裡告訴我們,迷信在神明裁判之初大行其道,有其客觀上的原因。一則北方蠻族大舉入侵掐斷了羅馬帝國的文明命脈,二則當年證據的取得、保存和質證規則,都因科學不彰而無法實現技術性突破。因而,人們才將審判權交給神而非人,繼而有「共誓滌罪」(通過向神起誓來證明被告人無罪),以火刑、水刑來探問神意,或以司法決鬥來定罪量刑。這種以人的無知和愚昧作為審判公正性與合法性的來源,自然使人們連審判本身是否公正也無從知曉。
說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最早質疑這種公正性的,恰是那些通過賄賂、欺詐、詭辯等手段套取神意的人。卡德裡談到,神明裁判在12世紀式微,固然有歐洲第一場文藝復興作背景——彼時重現天日的羅馬帝國《學說彙纂》讓人們第一次見識沒有神明作主的裁判,歐洲第一所法學院的建立使專業人才的培養得到普及——但最重要的,還是教會與世俗政權間的互掐,使得一元式的權威無法在歐洲立足,人們獲得了以理性方式思考上帝和宇宙的契機。人們非常自信能夠獲知他人心中的秘密,他們認為「足夠嚴格且理性的調查,既能發現真相,又能實現正義」。糾問式審判由此呼之欲出。
當然,有利也有弊,那就是理性主導下的糾問式審判,缺乏控辯之間的對抗平衡。表現犯罪心理的「供述」(口供)成為證據之王,司法官員為了獲取口供,大量採取刑訊逼供。糾問式審判在法國大革命期間達到巔峰,當時無褲黨人自設法庭,公、檢、法沆瀣一氣,而被告甚至連提出證人證言、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都沒有。啟蒙思想家伏爾泰批判王政時代司法制度吃人的論斷——「八個懷疑構成一個完美的證明,判處一個人死刑」——也可加諸大革命本身。
人的理性無法直接獲得公正,但人類可以通過理性建立制度從而間接獲得公正。這就可以解釋卡德裡為何對陪審團審判青睞有加,他援引15世紀末英國高等法院院長布賴恩的話說,「人的思想是不應該接受審判的,因為就算是魔鬼也並不了解人的思想」,可見其寧可讓真相在十二位陪審員手上成疑,也不願人類以暴力手段來探知它。
卡德裡的可貴之處在於,他並沒有像那些樂觀地信奉「歷史終結論」的學者那樣,認為當下的陪審團制度是終結式的最佳審判。他同樣指出了它的雙刃劍意義,說明「陪審團至上主義」是如何使公、檢、法使出渾身解數,乃至各種非法手段,來影響陪審團裁決;陪審團本身,又如何濫用本來只用於為安樂死當事人和政治犯脫罪的「陪審團否棄權」,而造成大量冤假錯案。更重要的是,作者揭示「公開、透明、民主」原則,也會俯視這個制度本身,如電視直播庭審,固然能普及法制教育,使公權力在人們看得見的地方運作和得到監督;但另一方面,控辯雙方可以通過媒體煽動民意,或者做有選擇性的報導,來給法庭施壓。卡德裡一針見血地指出,「審判變成了爭奪冠軍的戰鬥」,而不是查明真相,釐定犯罪,予以懲罰,實現公正。
不同於卡德裡對神明裁判和糾問式審判的評騭,他指出陪審團模式的種種痼疾,正是要為該制度拾遺補缺。他深諳人類積幾千年之功,建立起如今這套司法制度的艱難和不易。卡德裡對西方審判制度滿懷信心,因為這個制度「展現了人類尊嚴的含義,顯示一種文明尊敬地對待最卑劣的敵人——假定他們是無罪的,讓他們能夠平等地對抗,給予他們辯護人為其辯護」——而這,正是司法公正的要義所在。◎黃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