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亨廷頓著作之不足
社會科學雖然也是科學,但畢竟比較自然科學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是什麼,是不是其定量化和重複性實驗(驗證)方面之不及呢?我看很有可能。繼續深入分析不難看到,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根本性差異在於前者是針對人的,而人最複雜多變的是人的精神意識;後者則是針對物的,物質的最小單元無非是微粒子,微粒子的運動變化從理論上是可測可重複可量化的。弄清楚這種社會與自然的根本性差異是很有進行科學觀察、分析、研究的指導意義的。
比如亨廷頓不同凡響的理論學說就可以提高到這種視角來看才顯得更為清晰清楚。他那本《變動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反民主自由包打天下的時論(西方的主流話語霸權),指出落後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擺在第一位的是如何保障其(既有的)秩序,如果缺乏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條件,貿然推行民主自由,就可能引起動亂而得不償失。亨廷頓這個理論如果將其「制度化」條件提高到思想性條件來看,才顯得更有事實上的演繹性和證實上的周延性的。
因為,「制度化」的視角尚嫌低企:制度化是什麼,它依據怎樣的條件才能建立(才可靠)?其實從更寬廣的事實來看,制度化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參與者擁有契約意識——即遵守制度的自覺性以及違犯制度的負責性;沒有契約意識,而是抱著相反的關係意識、人治意識,制度化就是一句空話,即使在某段時間內形成執行了一定的制度,仍然會倏爾復失的。這種情況從我國的近幾十年曆程就可證明。比如前些年腐敗愈演愈烈就是以前制度化喪失的結果。
而思想性的視角卻是足夠高企的了。比如決定製度化形成的契約意識,和決定人治化形成的關係意識顯然就來自兩個完全不同的觀念文化。不同觀念文化的形成則決定於其歷史流傳的精神信仰類型。所以,最終就很容易推理出來精神信仰是決定族群、社會、文明等等特點的根本原則(精神根源所在)。過去我們廣泛受到諸如思想(只、僅)來自實踐之觀點的影響,其實實踐產生思想也沒錯,但民族性長期流傳的基本思想體系卻來自信仰來自觀念文化的。
我們還可進一步往後面推理:既然一個國家民族的觀念文化(經典文本、主流思想)是確定的,那麼是不是意味著此處就不能推行來自外族文明的政治方式(民主自由)了呢。其實也不!因為觀念文化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可以改變的,而創造一種適宜於這種改變著的觀念文化的民主自由政治,事情就會順利得多。比如毛澤東時代的延安時期,人們投豆選舉的民主政治就是成功的。那段時間觀念文化的進步性(革命文化的精粹部分相對於傳統文化)也很明顯,如制度意識、平等意識、公益意識、奉獻意識等都增強了。
遺憾的是,王正緒此文《亨廷頓的著作和缺陷》似乎缺乏上述之思考,卻僅僅站在近乎自然科學的證明標準上指摘亨廷頓的秩序優先自由的觀點,一則說它僅是提出了政治參與、制度化程度和政治秩序的三者關係,而沒有三者的定量關係;二則批其立論缺乏廣泛的事實演繹證明。我想社會科學的定量分析因為涉及極其複雜的人的(思想意識)因素,所以往往都是象牙塔的東西很難實用(中看不中用)。如果懷疑亨氏立論的事實演繹驗證性,作者王正緒自己應該舉具反例呀,為什麼通篇只在空論喲。假如王氏能在多舉例的基礎上來分析批評,倒是真可能引出更多饒有興味的議題命題來的。
延安毛澤東時代的投豆民主政治為什麼實行得好,也可以對應著亨廷頓「秩序優先於自由」的理論來看。1、延安的秩序已有保障。包括政治上的一權制,掌權者處於政治和思想上升期的開明狀態,軍隊的被領導地位,人民的向心力凝聚力都比較強等。2、自由的有限性或者適宜性。延安的民主政治尚處於初級階段,並非好高騖遠照搬西方發達狀態的民主政治模式,所以其選舉標的僅限於地方性政府權力主體。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延安這種成功民主政治理論分析對今天的中國是十分具有參考價值的。1、今天的秩序狀況?2、今天的民主政治方式?3、如何從更加整體性的角度來闡釋清楚中西不同國情之下的民主理論及其實踐特點的命題。
至於有些人從另外那種投機性、表面性、應付性以及為了打擊國民黨的政治目的性來看待延安民主政治的觀點,我認為均是缺少理論性和科學理性的猜測或者思考(甚至也是一種缺乏主動性創造性和良善性而陷於「陰謀論」視角一隅的見解)。其一,當時延安領導人年富力強篳路藍縷充滿了清教徒艱苦奮鬥的上進精神,非此,就不能吸引全國(甚至國外)的優秀青年來延安幹大事業。其二,翻看有關的歷史資料便不難了解到延安民主政治實行工作的紮實,群眾廣泛發動起來了,況且投票者也與被選舉人經常見到,所以那是一種真正的民主。其三,關於延安民主對國民黨敗退的輿論作用無疑是有的,但不是主要的,主要者還是國民黨自己的腐敗落後(根子上則是國民黨抱持的觀念文化不及共產黨革命文化之先進)導致了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