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湖北省襄陽市開展了農村綜合服務互助合作試點。農村綜合服務互助合作是一種以村為單位、農民合作社為載體、成員為主體,籌措資金在內部循環、收益用於分紅和壯大集體經濟、封閉運行的互助合作模式。2019年,襄陽市在棗陽市吳店鎮西趙湖村、南漳縣九集鎮八泉村和穀城縣五山鎮堰河村創辦了試點。2020年,市委、市政府決定擴大試點,確定全市33個村為擴大試點村,試點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做好五個「規範完善」。襄陽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銀監等部門出臺文件,確保互助合作規範運作。一是規範完善組織載體。互助合作社必須到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將「信用合作和資金互助」納入經營範圍,保證業務開展的合法性。二是規範完善內部設置。互助合作社設立「四部」:資金互助管理部,負責資金發放的審批、跟蹤管理和到期回收等;資產資源管理部,管理成員入社的土地、房屋等資產、資源;勞務管理部,統一組織勞動力就地和外出務工;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內協調和對外聯絡。三是規範完善成員組成。成員主要由村民成員、鄉賢成員和集體成員組成。四是規範完善收益分配。堅持「入股不攬儲,分紅不付息」,村民成員股分紅高於鄉賢成員股和集體成員股。五是規範完善監督管理。指導合作社制定《互助合作社章程》《資金互助管理辦法》等,嚴格內部監管;試點縣(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鄉鎮經管部門等,定期對互助合作社運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把好五個「關」。開展農村綜合服務互助合作,彌補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之後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的缺失,在實踐操作中,襄陽市注重把好「五關」:一是把好「入口」關。堅持入股不攬儲,在村內吸股,不跨村吸股。二是把好「放款」關。嚴格按規章、程序辦事,實行民主決策。三是把好「分配」關。堅持分紅不付息,在提取風險金、公積金和公益金的基礎上,盈餘用於成員分紅。四是把好「協作」關。農業農村、地方金融、市場監管等部門配合協調,共同推進互助合作業務規範開展。五是把好「促進」關。通過互助合作,把農村資源、資產、資金有效集約利用起來,切實為鄉村振興增添動能和活力。
實現五個「有利於」。襄陽市開展農村綜合服務互助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有利於解決經營主體融資難題。棗陽市西趙湖村村民陳學明將房屋改造成農家樂後,餐飲生意較好,想把裝修好的大廳桌椅設備設施配齊,多次從金融機構及民間融資未能如願。2019年5月,陳學明通過土地經營權抵押,從合作社獲得放款5萬元,至年底新增營業收入10萬多元。二是有利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農村集體資金存放在「三資」管理帳戶基本沒有多少收益,將部分資金作為集體股入股互助合作社,既有效發揮了集體資金的作用,又通過分紅增加了集體經濟收入。三是有利於提高村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影響力。在村黨組織領導下,通過開展互助合作業務,把農村土地、勞力、資金要素有效聚集起來,村民們認同感增強,增強了黨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四是有利於改善鄉風民風。互助合作業務開展,增強了村民的獲得感,把民心凝聚起來了。五是有利於提升鄉村治理能力。開展互助合作業務,強化了村級組織自治功能,提升了鄉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作者:李宇江 吳先輝 王珊;作者單位:湖北省襄陽市農業農村局)
來源:《中國農民合作社》2020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