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
服用靶向藥物後沒有感覺到副作用,說明藥物沒有效果。
闢謠:
近年來,我國惡性腫瘤的發病率明顯上升,嚴重威脅了人們的生命健康。腫瘤的常規治療手段包括手術、化療和放療,傳統的化療藥物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對正常細胞也有巨大的殺傷力。隨著腫瘤生物學及相關學科的發展,有觀點認為細胞癌變原因之一是細胞信號轉導通路的失調,從而導致細胞的無限增殖。因此,針對腫瘤細胞內異常信號系統靶點發揮作用的腫瘤靶向藥物不斷湧現,越來越多的靶向藥物進入臨床。
什麼是靶向藥物?
在細胞分子水平上,靶向藥物進入人體後特異地選擇腫瘤細胞的靶點結合後發生作用,造成腫瘤細胞的特異性死亡,但不影響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細胞,這種藥物即為靶向藥物。分子靶向藥物以腫瘤細胞區別於正常細胞的改變作為作用靶點,不僅可以發揮更強的抗腫瘤作用,而且還能降低對正常細胞的傷害[2]。正因為靶向藥物不良反應小,療效顯著,在抗腫瘤藥物中所佔的市場份額增長迅速,眾多靶向藥物的臨床實驗也在全球範圍內如火如荼地開展。不同於化療藥物的「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靶向藥物帶領我們進入了抗腫瘤的精準治療時代,讓越來越多的腫瘤患者能夠延長生存期,提高生存質量。
靶向藥物的療效如何評價?
靶向藥物屬於抗腫瘤藥物,抗腫瘤藥物治療的目的是殺滅腫瘤細胞,主要通過觀察腫瘤退縮情況以判定療效。例如實體瘤的治療,抗腫瘤藥物治療前要有腫瘤基線的影像學(CT或MRI)資料,治療2個周期(或6-8周)後,再次進行影像學檢查與基線資料進行對比來評價療效[3]。
實體瘤療效評定標準(RECIST標準):
a.完全緩解(CR):所有目標完全消失;
b.部分緩解(PR):基線病灶長徑總和縮小30%以上;
c.病情穩定(SD):線病灶長徑總和縮小但未達到PR或病灶增大但未達到PD;
d.病情進展(PD):基線病灶長徑總和增大20%以上或出現新病灶。
如果病情緩解(CR或PR)或病情穩定(SD)則繼續當前的藥物治療方案,如果出現病情進展(PD)則需要重新評估患者情況,重新選擇藥物治療方案。
以上內容僅為實體瘤的簡單療效評價,在臨床實踐中療效評價要更加複雜和細緻。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靶向藥物療效的判斷與副作用大小無關。
怎樣正確看待靶向藥物的副作用?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靶向藥物也是如此。雖然相比化療藥物,其不良反應已經小了很多,但仍然不可能避免。既然靶向藥物的療效評價與副作用的大小無關,那我們必然希望靶向藥物能夠「高效低毒」。但是由於每個患者的疾病狀態和個體差異,每個人表現出來的副作用大小也會不同。如果沒有感覺到明顯的副作用,就應該積極配合治療,定期監測評效。如果用藥期間感覺到明顯不適,不要認為是靶向藥物起效的表現而放任不管,而是應該及時就診或諮詢醫生,因為這時可能需要調整藥物劑量,甚至需要停藥或進行治療,以免造成更大傷害。
闢謠專家:賈晨虹,河北省兒童醫院抗腫瘤專業臨床藥師,主管藥師
覆核專家:張古英,河北省兒童醫院藥學部主任,主任藥師
參考文獻:
[1] 葉佳丹, 餘克富, 朱斌, et al. 腫瘤靶向藥物的分類與研究進展[J]. 藥學進展, 2018(5).
[2] 張露, 劉相良, 陳曉. EGFR突變型非小細胞肺癌腦轉移的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進展[J]. 中國腫瘤生物治療雜誌, 2019, 26(9):1035-1041.
[3] 董堅. 實體腫瘤靶向藥物療效評價標準的現狀和展望[J]. 中國腫瘤生物治療雜誌, 2015, 022(004):4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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