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通知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為何?
來源:醫脈通
作者:蘇姍
本文為作者授權醫脈通發布,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2020年2月2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衛健委)下發通知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WHO)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圖片來源:衛健委官網截圖
衛健委這一通知立刻上了熱搜: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大眾觀點:疾病的命名到底有沒有意義?
有些網友表示,「英文名統一是為了在資料庫中資源共享保持準確性,對於醫學研究很重要。」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下同)
有些網友卻表示,「一個名字而已,何必為一個名字爭議?病毒不存在了,名字還有意義?」
只有少部分網友表示,「命名的意義也很重要」。
然而更多的是對如此重視疾病命名的不解。
其實,以往國際上以國家/地區或動物命名疾病的案例有很多。
1.以地域命名的疾病
伊波拉病毒,因這種病毒於1976年在蘇丹南部和剛果(金)的伊波拉河地區被發現,由此而得名;
日本腦炎病毒,直接以國家名稱冠名,因這種亞洲病毒性腦炎有記錄以來的第一例發生在19世紀的日本,但事實上東南亞區域和西太平洋區域有24個國家存在這種流行性病毒傳播;
德國麻疹病毒,是由德國醫師在1814年首次當作一個獨立的疾病提出來的,但其實就是風疹;
中東呼吸症候群,因MERS-CoV與非典病毒同屬冠狀病毒且主要在中東地區流行,因此而得名。
2.以動物命名的疾病
1878年,Perroncito首次報導了在義大利雞群中發生的家禽疫(fowl plague,禽瘟),1902年其病原被分離出,禽流感因此而得名;
猴痘原是一種主要在中非和西非熱帶雨林國家流行的罕見病毒性傳染病,該病於1958年在實驗猴身上被首次發現並證實,「猴痘」因此而得名;
2009年,甲型H1N1流感爆發時,WHO最初使用了「豬流感」(swineflu)的名稱,並獲得大部分國家跟隨,埃及卻因此宰殺超過30萬頭豬,引發當地民眾不滿。事實上,這一疾病是通過人際傳播,豬卻遭受「無妄之災」。
然而這種「簡單粗暴」的病毒命名方式惹過不少麻煩。
The Lancet觀點:命名疾病,不要帶來負面後果
國際著名期刊《柳葉刀》曾發表過這麼一篇文章——Crossing the minefield of disease names,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作者的觀點。
圖片來源:《柳葉刀》截圖
國家/地區和經濟部門有時會遭受與疾病名稱相關的負面後果。例如,最初將愛滋病毒命名為「與同性戀有關的免疫缺陷」,導致同性戀群體受到強烈而長久的汙名。
圖片來源:《柳葉刀》截圖
還有2009年所謂的豬流感大流行。
儘管疾病的傳播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豬只與疾病的爆發有關,但該名稱卻引起了人們廣泛的擔憂。這種擔憂導致豬肉消費量大幅下降,給養豬業者造成了巨大損失,而且在沒有任何正當醫療依據的情況下屠殺了埃及的整個生豬種群。
為了預防類似情況,WHO於2015年5月8日發布了關於新人類傳染病命名的最佳做法指南。WHO在考慮了一些不同的想法後提出了這些建議,例如用神話人物命名新疾病或為每種新疾病分配一個數字或字母。
圖片來源:WHO官網截圖
圖片來源:WHO準則截圖
WHO準則指出,新的人類感染和疾病的名稱應以通用症狀(例如呼吸症候群、腹瀉)為基礎,並且在獲得可靠信息的情況下,應更具體地提及嚴重程度(例如嚴重、季節性),受影響的人群(例如新生兒、母親)和病原體(例如冠狀病毒),鼓勵使用首字母縮寫詞。
然而,在2003年,符合新準則的首字母縮寫詞SARS受到爭議,因為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SAR)產生了負面聯繫。新準則還規定,新疾病的名稱不應包括地理名稱(例如萊姆病、馬爾堡出血熱),動物名稱(例如禽流感、狂牛症)。WHO準則僅適用於人類以前從未認識或報導過,具有潛在公共衛生影響且沒有通用疾病名稱的新的感染性疾病;新準則不適用於已經確定的疾病,因此諸如落基山斑疹熱和克裡米亞-剛果出血熱的名稱不會消失。
該指南的發布引發了科學界的爭論,一些人擔心WHO這一舉措帶有政治色彩,而新指南將通過減少有用的和描述性信息數量來迅速區分疾病,一些問題仍然懸而未決:命名疾病的真正優先重點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還是避免引起犯罪?在不引起混亂的情況下可以存在多少種「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然而,針對這些問題,WHO表示指南僅是最佳實踐的建議,不能代替WHO國際疾病分類(ICD),具有靈活性的空間,因此不是強制性的。此外,疾病的名字通常是由科學界以外的人給定的,因此新的最佳實踐的實際應用和結果仍然不確定。WHO指南正確的是,過去在命名某些疾病時不準確,因此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懼和汙名化,這點應引起注意。
Science觀點:命名疾病,遵循最佳做法
不僅《柳葉刀》,Science也曾針對疾病的命名發表了文章——Naming diseases: First do no harm 。
圖片來源:Science截圖
作者在文中表示使用「豬流感」和「中東呼吸症候群」等名稱無意中對某些行業或社區造成了負面的經濟和社會影響,疾病名稱一旦給出,即使使用了不合適的名稱,以後也很難更改。
因此,重要的是,無論誰首先報告,都要為新發現的人類疾病指定一個適當的名稱。WHO、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和糧農組織強烈鼓勵所有國家、區域和國際利益攸關方,包括科學家、國家當局和媒體,在一種新的人類疾病出現時遵循最佳做法。
總結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給病原體或者疾病命名是個棘手的任務,科學家為了找到一個各方滿意又不惹麻煩的名字,往往要花很多心思。而一次次更名的背後,也從側面體現出人們對於疾病認識的逐步深入。
從「不明原因肺炎」到臨時名稱「2019-nCoV」,從國家衛健委提出的NCP,到如今的COVID-19和SARS-CoV-2,每一次命名都基於時下對於疫情的最新認識,疫情的「身份證」也在一次次更名中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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