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市民李先生為麵包的奶油配料是什麼較上了勁兒,他不知道這樣的麵包能不能給上了年紀的父親吃。
3月8日,李先生在一家麵包店購買了三款麵包,配料一欄中,只是簡單標註了含有奶油成分,並未標註是何種奶油。李先生說,奶油分為「植物奶油」和「動物奶油」,兩種奶油價格迥異,更重要的是,部分人群不適宜食用「植物奶油」,會有一定的健康風險。
3月10日,華西3·15維權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商家對於是否標註「植物奶油」和「動物奶油」,多是打擦邊球。接到李先生的投訴後,成都市、青羊區兩級食藥監局受理了該投訴,回覆中稱,目前國家法律對此尚未有明確規定和標準。
投訴
麵包未標清奶油成分
3月8日,李先生在羅莎蛋糕梁家巷店購買了手撕麵包、北歐堅果和毛毛蟲三款麵包。本來想帶給家裡的老父親,但在仔細閱讀了麵包上的成分標示後,他猶豫了,麵包的標示只有「奶油」二字,「看不出來到底是動物奶油還是植物奶油。」
植物奶油也被稱為人造奶油,是以大豆等植物油和水、鹽、奶粉等加工而成的,一般都含有一定的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食用後會產生低密度脂肪,會使心臟病、冠心病、動脈硬化機率上升。而動物奶油是從鮮奶中提取出來的乳脂肪經濃縮而成的,主要成分是動物脂肪,造成心腦血管疾病的機率低於人造植物奶油。
李先生認為,麵包店應該標註清楚到底使用了何種奶油,這樣消費者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購買。在未能從羅莎蛋糕店得到準確答覆之後,他把情況反映給了青羊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回應
羅莎蛋糕店說法不一
接到李先生的電話後,3月10日,記者走訪了羅莎蛋糕多家分店,發現包括李先生購買的三款在內,多款含有奶油成分的蛋糕均未明確標註是動物奶油還是植物奶油。
3月10日下午5點過,記者致電梁家巷店,一名工作人員先是說李先生購買的三款麵包中的「奶油」是「植物奶油」,不久後再給記者回電話稱是「動物奶油」。為了進一步核實,記者與羅莎蛋糕成都分公司取得了聯繫。一名謝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應該是植物奶油,但並不確定。記者隨後致電羅莎蛋糕湖南長沙公司總部,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回復稱,經過了解,應該是植物奶油。對於記者提出為何不標註清楚奶油的種類時,他回應說「不太清楚。」
標不標,商家有算盤
動物奶油成本高同類麵包價格貴2元
3月10日,記者還走訪了成都多家麵包店和超市,發現市面上很多麵包並未明確標註奶油種類。
在春熙路正科甲巷的麵包新語,記者注意到,緊挨著的兩款麵包,4元錢一個的蛋撻配料中,明確標註了「動物奶油」,而另一款8元錢的小羊角,卻只標註了「奶油」。正在烤麵包的師傅告訴記者,小羊角標註的奶油就是「植物奶油」。記者追問為什麼這樣標註,對方沒有正面回應。
記者隨後來到二環路東一段的另一家麵包新語,一名店員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店面都是植物奶油和動物奶油混合使用,「如果用純動物奶油,蛋糕不容易定型。」
在三聖街安德魯森店內,貨架上擺著20多款不同種類的麵包。記者看到一種俗稱「毛毛蟲」的奶油夾心麵包,淨含量80g,售價為6.5元,麵包的配料一欄標註有「黃油」。「這種麵包一般是賣4.5元左右。」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他們的價格稍貴,是因為這裡面含有的黃油是直接從牛奶中提取的,與人工奶油有很大區別,成本較高。記者注意到,在這隻麵包的營養成分表中,每100g的脂肪含量為27g,反式脂肪(酸)的含量為0g。
食藥監局/標與不標暫無明確規定
接到李先生的投訴後,成都市、青羊區兩級食藥監局很快就受理了該投訴。3月10日,青羊區食藥監局回復稱,目前,麵包中配料成分「奶油」是否必須要標明是「植物奶油」還是「動物奶油」,國家法律法規暫無明確規定。目前,食藥監正在進一步調查。
記者查詢2013年修訂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中也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提及: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在營養成分表中還應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華西都市報記者李秀江周家夷實習生德宗攝影呂甲小調查
多數市民分不清啥油
「我們都是看保質期,沒關注過裡面是否含有奶油,以及含有哪種奶油。」市民張先生說。當聽說奶油有天然奶油和人造奶油之分時,他表示「肯定天然的好。」但當記者問到植物奶油和動物奶油哪個健康時,張先生犯了難,「單從字面理解,可能『植物』要健康一點……」在記者的走訪中,和張先生類似的市民不在少數,很多人說不出植物奶油和動物奶油之間的區別。小貼士
營養專家:飲食禁忌有差異
「按常理來說,應該標註清楚,畢竟兩種配料在飲食禁忌和適宜人群上有明顯差異。」在成都高級營養師王俊波看來,不標註清楚的商家,實際上是一種打擦邊球的行為。西南大學食品專家劉文宗則認為,含有植物奶油的麵包並非人們的主食,如果不是長期食用,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