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護法釋義-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對海洋環境的汙染損害
國內外統計資料表明,因船舶造成的重大海洋環境汙染事件,絕大多數都是由於碰撞、觸礁、擱淺、火災或者爆炸等海難事故引起的,而百分之八十的船舶事故都與人的因素有關,都起源於不同程度的疏忽、違背、違反海上交通安全法規以及船舶和貨物的安全操作規程。增加本條規定有利於從海上安全的源頭入手減少和避免因船舶事故引起的海洋環境汙染損害。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船舶汙染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船舶汙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汙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四條 船舶汙染事故調查處理應當遵循及時、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第二章 事故報告 第五條 發現船舶及其有關水上交通事故、作業活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汙染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
海洋局:溢油事件對環境造成汙染損害 已立案調查
李曉明說,海洋局組織專家分析此次溢油事件,認為蓬萊19-3油田通過注水和巖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臺附近的地層壓力,導致B平臺海底溢油。C平臺則是在鑽井過程中發生井湧、側漏,從而導致溢油發生。李曉明還表示,注水這種工藝本身是被允許的。但此次事件中,是否存在注水過程中有違規,目前還在調查和取證中。
-
交通部修改《船舶汙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
根據2015年5月12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汙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2月13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汙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船舶汙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消除船舶汙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環境汙染損害
-
海洋環境汙染治理迫在眉睫
其中,船舶汙染是造成海洋環境汙染的重要方面,據了解,海洋環境汙染中有35%是由於船舶汙染引起,特別是石油汙染。而江蘇省連雲港(3.53,0.09,2.62%)港作為我國沿海地區重要的港口之一,在大力進行港口建設、吞吐量不斷增加的同時,它的海洋環境汙染狀況也備受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 造成船舶汙染的主要汙染物有含油汙水、生活汙水、船舶垃圾三類。
-
事故未造成海洋汙染
據新華社廣州7月14日電 (記者賴雨晨)廣東惠州市大亞灣區管委會14日下午通報,11日凌晨發生的大亞灣石化區中海油惠州煉油分公司火災,由於當晚突降強降雨,導致雨水溝內部分消防水隨雨水溢流出廠,流入洩洪道並造成洩洪道汙染。經過7月13日23時監測,巖前河(洩洪渠)水質已經恢復正常。事故沒有造成海洋汙染。
-
康菲溢油案有望促海洋環境汙染事故處罰加重
2016-08-29 18:03:21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崔靜 李惠子 針對康菲溢油案暴露的海洋環境汙染處罰上限過輕的問題
-
關於遏止船舶油汙汙染,保護我省海洋生態的若干建議
二、在防止海洋汙染方面存在問題 (一)未建立海洋油汙預防應急機制 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就西海岸油汙事件作出的《關於海口西海岸油汙染事件調查情況的報告》中指出「據周圍群眾反映,每年冬天都有油汙侵襲的類似情況發生。」但多次發生油汙事故也沒有能夠催生我省相關應急機制的出現。應急機制不完善,責任不明確,油汙事故也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合理地處理。
-
加大對汙染海洋環境行為處罰力度 讓汙染企業賠得心疼
範徐麗泰指出,一般來說,造成這些汙染的不是一些小企業或個人,而是一些大的企業,必須讓它們賠,而且要賠足,這樣它們才會怕,否則它們會覺得來汙染我們的海洋沒有問題,要讓犯錯的企業賠得心疼,下次才不會發生這些事情。 「我認為應該提高罰款的上限,前面已經有處罰個人責任的50%定義,為什麼對造成汙染事故的處罰不能達到50%的定義?
-
海洋汙染造成對海洋生物資源的嚴重損害
中國海洋報訊近日,記者從海南省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2012年全年,三亞市直接投入資金5000餘萬元,整治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今年,該市將從完善海洋資質擴項等方面繼續加大海洋環保力度。近年來,由於氣候及人為等原因,三亞市三亞灣的海灘侵蝕情況比較嚴重,三亞陸源排汙口的排汙造成局部海域汙染,海洋汙染造成對海洋生物資源的損害。
-
天津建立「五個一」船舶汙染風險防控新體系 助力海洋環境保護
,能夠有效防範和化解海上船舶汙染重大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據了解,天津港轄區具備30萬噸級原油和散貨、20萬噸級貨櫃、中國最大的LNG和第一艘FRSU、最大郵輪母港等7萬噸級以上各類大型泊位54個,有3座海上油田、10座採油平臺和1座浮式生產儲油卸油裝置(FPSO)。船舶引發重大汙染事故一旦發生,不僅將造成海洋環境資源的損失,還嚴重影響港口作業,間接影響天津及後方腹地的經濟發展,甚至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
-
船舶汙染的特徵及危害
但隨之而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引起我們的重視:即海洋汙染問題。 船舶在營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或間接把一些物質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以至產生了損害資源、危害人類健康、妨礙包括漁業資源在內的各種海洋活動,造成了海洋汙染。
-
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 汙染者應擔責
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 汙染者應擔責 來源:新華網 2009年12月26日22:10 這部法律規定,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汙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規定,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明確,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汙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汙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
大連將依法追究造成海洋環境汙染者責任
人民網大連7月20日電 7月16日18時10分,大連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條輸油管道發生爆炸起火,造成一儲區可以容納10萬立方米原油的儲油罐被完全燒毀,附近的儲油罐出現了嚴重的垮塌和變形,十幾條輸油管線經過十幾個小時的長期高溫炙烤,也發生扭曲變形,輸油管內部分原油流入大海,造成汙染。
-
初步判斷古雷PX項目爆燃尚未造成海洋汙染
4月6日18時58分,福建省漳州市古雷騰龍芳烴PX項目聯合裝置區發生漏油起火事故,引發裝置附近中間罐區3個儲罐爆裂燃燒。據事故處置指揮部消息,截至記者發稿時,火勢已得到基本控制,消防部門正在加緊滅火,消防廢水也已儲存到廠區自設的應急池內。據海洋部門初步判斷,爆燃事故尚未造成海水汙染。
-
我國海洋汙染事件每年成倍增長 環境法醫學鮮為人知
有專家認為,我國海域可能是未來溢油事故的多發區和重災區。「海洋汙染事件的頻繁發生,急需加快我國環境法醫學發展步伐,以確保汙染事件及其引發的各種法律問題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和解決。」王志遠急切地呼籲。 國際涉足環境法醫學已二十年 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高振會告訴記者,「環境法醫學」概念是在1990年提出來的,它的產生源於對環境和法律兩方面問題的考慮。
-
海洋環境汙染生態公益訴訟分段審理探析
一、海洋環境汙染損害的涵義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一條第四款規定,海洋環境汙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把物質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其中包括河口灣,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生物資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類健康、妨礙包括捕魚和海洋的其他正當用途在內的各種海洋活動、損壞海水使用質量和減損環境優美等有害影響。該定義己成為國際上普遍接受的「海洋環境汙染」的定義。
-
渤海溢油汙染事故暴露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機制諸多漏洞
在我國,迄今為止對汙染案件的救濟主要停留在彌補個人或部分人群的損失(主要是財產損失)層面,沒有對大企業和一些享受特殊待遇的外資企業「上綱上線」。海洋溢油這類事故會造成嚴重的生態災難,損害國家大範圍的海洋國土功能,直接威脅國家環境安全,而當今世界上國家安全概念中環境安全已成為不可或缺的內容。
-
藍色「母親」不堪重負——世界海洋日談海洋汙染
突發溢油大傷藍色「母親」元氣 溢油是近年來海洋環境主要汙染源之一,除了船舶正常航行產生的油汙滴漏和陸源工業汙染物外,重大突發性溢油事故則會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例如大型船舶碰撞沉沒、鑽井平臺和沿海煉油廠發生生產事故等。
-
交通部修改《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汙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
第十條 海事管理機構在依法審批3萬載重噸以上油輪的貨艙清艙、1萬噸以上散裝液體汙染危害性貨物過駁以及沉船打撈、油輪拆解等存在較大汙染風險的作業活動時,可以要求申請人進行作業方案可行性研究。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汙染的,應當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