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對象是聽覺,然而許多音樂學習者並不重視聽覺的訓練,而是崇尚理性的學習,以為感覺是人人生來就有的,用不著浪費時間訓練聽覺。「趁著年齡小先學表演技術,長大以後再提高音樂修養」是不少人的慣性思維,但他們沒有意識到感覺在學習中的價值,早期訓練的必要以及靠天生聽覺來學習音樂的重要性。
其實不同的工作對感覺的要求是不同的,音樂是時間的藝術所以需要記憶,沒有記憶就沒有曲式、回味、分析理解。即便懂得了理論,也是紙上談兵,沒有好的聽覺猶如緣木求魚。瞎子、色盲不能學美術,但能學音樂,聽覺殘疾、聾子不能學音樂,但可以學美術。一個正常的人,倘若不去改造提高音樂的認知、記憶力,他的感官感受力就越是淺陋和局限。只能在節奏、音色、力度、速度的刺激下陶醉於音樂的表層。
所有的感覺都是訓練出來的,如染布的工人,就能對紅色分出更多的層次,一般人是達不到的。香水、聞酒師嗅覺靈敏能聞出不同的香味,若讓他猜白天那些攤位都是賣什麼的,他們很快就能找到賣魚、賣蔥、賣姜、賣牛羊肉的攤子。研究發現人能分辨一萬多種氣味,多偉大的成就啊。你能靠天生的感覺聞出這麼多的氣味嗎?人們想家的時候,也是感覺記住了某種奇怪的小吃,它一下子把你底層所有的東西都喚起。就色彩而論,許多色彩給人造成冷熱靜等感受,它是比聯想更直接的生理、心理引起的,是億萬年勞動和實踐造成的,也是訓練出來的。味覺靈敏的人可以對味道的鹹淡酸甜分出更多的層次,水雷的測聽員都是經過訓練的聽覺,在深海中能聽出有否水雷。學習音樂,聽覺訓練是年齡越早越好,據說,生下的小貓在幾個小時內若見不到陽光,將來就是瞎貓,這幾個小時就是眼睛學習的「關鍵期」。聽覺訓練也是有關鍵期的,等到十多歲再訓練就會事倍功半,這也是視唱練耳老師的共識。
我曾在論文《視唱練耳本體論》中,提到其他課程是對客體知識的學習,是讓學生搞懂客體的知識,目的是便於以後解決問題。而視唱練耳是改變、提高主體感覺的學習。這時的感覺是理論武裝起來的感覺,感覺到調式、節拍、和聲、曲式等音樂要素,是欣賞音樂的必要條件。這時的聽覺是有分析有理解有音樂記憶的聽覺,所以它是改造主體的學習。感覺不是按年齡、理解來劃分級別的,經過訓練的小孩比大人的認知要敏捷準確得多,所以在學樂器前或同時,要進行音樂聽覺的訓練,耳聰目明就會使人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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