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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局就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起訴日本住友商事 索賠6億臺幣
圍繞臺灣2018年10月發生日本造的特快列車脫軌事故,臺灣地區鐵路管理部門發文已經正式索賠,事故原因是車輛安全行駛裝置中存在設計疏漏,從而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接車輛製造的日本住友商事公司進行賠償。
原文如下:
為追究普悠瑪事故日商責任,臺鐵局正式提告求償
2018年10月21日發生普悠瑪號列車出軌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88人受傷,臺鐵局除持續與事故罹難者家屬與受傷旅客進行關懷、陪伴及協調賠償事宜外,並針對事故責任損害於今(10/31)日委由中桂法律事務所正式具狀向普悠瑪號列車供應立約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日商住友)及應負連帶責任之臺灣住友商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住友)提告求償,以符社會期待及公評。
臺鐵局表示先前已委請專業技術顧問 臺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世曦),針對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件缺失及故障與事故發生之關聯性及原因進行分析,作成技術分析報告,依報告內容指出,普悠瑪事故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確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故臺鐵局據以正式委由中桂法律事務所向日商住友及臺灣住友就旅客傷亡賠償責任、列車毀損、相關設備損害與營業損失等各項損害,依鐵路法及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求償金額合計約新臺幣6億1,100萬餘元。後續並將依與罹難者家屬及受傷旅客之協商賠償情形,持續向日商住友及臺灣住友求償。
此外,臺鐵局因應普悠瑪列車故障問題,於今年9月成立特檢項目小組,經調查發現該型列車尚有多項缺失待根本有效改善,臺鐵局亦將持續依合約要求日商住友及臺灣住友進行改善,並保留求償權。
臺鐵局自普悠瑪事故發生後,痛定思痛,全面檢討改革。然對於日商住友及臺灣住友應負之責任,也將全力追究,以符社會期待及公評。
去年10月,臺灣東北部宜蘭縣發生特快列車脫軌事故,造成18名乘客遇難。就此事故,臺灣鐵路管理部門10月3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起訴承接事故列車供應的日本承辦商,並索賠約6億1,100萬臺幣(約合1.4億人民幣)。據了解,該型列車的日本合約承包商是住友商事公司,而具體製造則為日本車輛。該部門認為,車輛安全相關裝置存在設計疏漏,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確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導致了此次事故的發生。臺鐵還表示,住友商事對死傷人員、車輛損失及經營損失等均負有賠償責任。臺灣檢方今年6月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起訴了3名駕駛員。檢方表示,駕駛員在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的情況下駕駛,並以接近於規定速度兩倍的140公裡時速進入彎道,導致列車脫軌側翻。對此,住友商事表示,「目前我們還未收到正式的書面通知,因此不便發表評論」。素材來源:綜合自臺鐵局、日本NHK等日媒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