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真正的「張家口大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並未進入小區,那麼,在文華苑的這些自稱「大為物業」的人到底是誰?來自哪裡?
事實真相是,2017年小區選聘物業時,田某將其在府街庭院的投標書改頭換面、東拼西湊,加蓋上自己私刻的公司公章偷偷來小區投標!
私刻公章?是的,你沒看錯,就是公司經理自己私刻公司印章!
大為物業公司領導已向律師確認,公司印章只有一枚,從未重新刻制或更換!所以,任何與公司真實印章不一致的印章均為私刻、假冒!
田某向文華苑小區提交的投標書上加蓋的不是公司印章!不信,請自己比對。
他為什麼不直接用公司真實印章?因為,加蓋公司印章要登記。於是,不登記了,這樣就能瞞過公司高層和股東。
偷偷投標?對。為什麼?因為,用公司名義投標要登記。於是,不登記了,好把文華苑項目變成私貨。
身在曹營心在漢,假公濟私兩頭騙。瞞天過海飽私囊,目標直指文華苑。
2017年8月14日,梁永生到大為公司拍板同意大為進入小區。當天,田某派員工鄭某到工商局登記註冊「張家口大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開區分公司」,自己任命自己為分公司負責人,沒有股東會議,沒有公司決議,一切都是其個人所為。後來,田某不再是大為物業公司的經理,只是分公司負責人。工商信息顯示,其擔任大為公司經理的時間只有短短6個月。
有了文華苑項目,有了分公司,田某獨立了、放單了、不再受公司約束管轄了,業務不備案、收入不上交、用人不登記、收費不開票。
現在可以確認:
田某的分公司與大為公司無關!文華苑業主被騙了!
大為公司表態:分公司和我們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律師調查:大為公司對田在文華苑小區的一切活動均不知情,田某的一切行為均屬於個人行為。
所以,那些自稱大為物業的人都不是大為公司的,他們只是田某個人僱來的臨時工。
附:真假印章對比
左:文華苑投標書上的假印章 右:大為公司真實印章
附:律師調查取證筆錄2
【背景】
今年4月中旬,有人以大為公司名義向市糾風辦舉報街道辦事處,但舉報內容全部與物業管理業務無關。街道辦事處覺得蹊蹺,懷疑有人盜用大為公司名義 搞虛假舉報擾亂政府工作秩序,委託律師到大為公司進行了調查。
【劃重點】
律師調查取證筆錄所包含的主要信息:
1.公司沒有向市糾風辦舉過,是有人假借公司名義進行虛假舉報;
2.公司不支持這樣的舉報行為,將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該行為,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公司印章只有一枚,從未新刻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