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撫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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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車庫
據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70歲的朱申詳先生介紹,從2013年開發商準備出售地下車庫的車位到現在,該小區經歷了不少風波,但是,在業委會的帶領下,通過團結並依靠業主,小區成功解決了地下車庫使用權的歸屬問題,率先在撫州實現了地下車庫使用權歸全體業主。
▲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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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朱主任表示,
只要業主齊心,業委會給力,
按程序辦,其他小區也能做到。
關於人防車位收益權歸誰的問題?有的小區是業委會按程序辦理
也有的小區是通過法律手段
來看看這個小區是如何維權的
2015年,江蘇無錫金馬國際花園業主委員會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物業公司違規收取196萬元的人防車位收益款。
經過了三年維權,二次審判。2018年6月,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原告無錫市益多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上訴,維持了梁溪區人民法院的原審判決。
這也意味著金馬國際花園小區
近4年的人防收益共計196萬餘元
歸全體業主所有!
梁溪區人民法院在2017年3月作出判決,認為小區人防工程的建築成本已分攤到地面商品房購房款中,人防工程的建設成本隨著商品房的銷售、業主購房的完成,實際已轉化為金馬國際花園全體業主承擔,所以地下人防車位收益權應當歸全體業主。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法官陸錫平:「當時開發商建造的成本,人防車位的建造成本,是納入商品房的建設成本裡面。所以開發商僅僅憑這個依據,就說沒有納入商品房的公攤面積,來主張人防車位改造的車位收益,法院認為依據不足。」
隨後開發公司不服,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最終維持了一審判決。作為無錫以及江蘇首例對人防車位收益權進行判定的案例,該案對於其他小區來說有著借鑑意義。
這下你清楚了吧
並不是小區裡的停車位都需要買
有些車位開發商並沒有主動權
而是收益歸業主所有
快提醒鄰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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