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兩期「誰詛咒了吃貨碗裡的菜!」的文章推出之後(相關文章見文末連結),馨小醫身邊的夥伴們有點炸鍋,紛紛質疑馨小醫得出的關於「食物相剋」的結論。他們搬出了電視、網絡,還有家裡的養生雜誌,信誓旦旦地認為小編錯了。可是,到底是誰錯了呢?
先來看看一個例子吧:
1935年,由於南京發生了蕉芋同食中毒事件,於是南京生物研究所的鄭集教授做了一組實驗,取了民間流傳甚廣而且日常可能同食的十四組食物,依照普通膳食搭配方法,進行了動物實驗。實驗結果表明,參與實驗的白鼠和猴子,兩日後並無表情、行為、體溫以及糞便性質等改變。雖然這個實驗在現在看起來很粗糙,但作為現代科學較早期的實驗,還是很有遠見的。可以粗略地認為這十四組相剋食物短期內食用,無毒。
再譬如,以下四組常見的相剋食物:
★ 豬肉百合同食中毒★ 雞肉芝麻同食中毒
★ 黃瓜花生同食腹瀉
★ 韭菜蜂蜜同食腹瀉
從生活中的飲食來看,孜然雞肉的烹飪過程中加入芝麻是馨小醫特別喜歡的一道菜,拍黃瓜加點花生米也是東北很有特色的涼菜。
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張印紅教授曾經針對這四組相剋食物,進行了動物實驗和人體對照試驗。具體的設計和實驗過程大家可以參照這篇文獻《有關「食物相剋」的調查及實驗觀》,結果顯示,動物實驗組的小鼠無臟器損傷等中毒現象,雖有部分統計學差異但與「中毒」現象相去甚遠。人體對照試驗組,結果均顯示未發生「主觀胃腸道反應」及「中毒現象」。這些結果進一步證明了某些「食物相剋」缺乏科學理論及實驗依據。
但是不是因為這樣就要把食物相剋一棍子打死呢?
不是的。從「食性」上來說,有一些相剋食物是比較科學的;中醫上的「十八反」提出了藥性上相剋的某些藥物,從某種程度上與食物相剋類似。
譬如有實驗證明其中的「蔥反蜜」是科學的。在一組動物實驗中,蔥蜜酒的配伍能夠對家兔造成腹瀉、腹脹、心律不齊三種損害。所以,古人基於生活實際事件提出的食物相剋應當是有一定的依據。然而,其中某些信息在信息的快速傳播中被歪曲誤解甚至謠傳,造成了沒必要的誤會和困惑,是萬萬不可取之事。
那要怎麼樣才能擦亮眼睛,慧眼識謠言?
查找相關專業文獻當然是一個好辦法,不過如果大家時間有限,最簡單的方法當然是關注「馨醫在線」啦,食物相剋系列文章,4篇聯播(本篇是第3篇~)!馨小醫真心希望能盡綿薄之力,為更多人撥開食物相剋的迷霧,看破事情的真相!如果你覺得還有什麼困惑,可以在微信上給馨小醫留言,很快就能看到給力的回覆啦!
延伸閱讀:
闢謠 | 食物相剋?誰詛咒了吃貨碗裡的菜!
闢謠|什麼,有的食物一起吃了真的會「掐架」?
參考文獻:
1.張印紅,鄧麗麗,王玉,趙金生,嶽莉,葛可佑. 有關「食物相剋」的調查及實驗觀察[J]. 營養學報,2011,02:148-153.
2.鄭集. 所謂「相剋食物」之實驗[J]. 營養學報,2009,02:114.
3.王天益,丁衡君,毛健宇. 生理和病理條件下蔥蜜酒配伍禁忌的實驗研究[J]. 四川農業大學學報,1994,01:118-123.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