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欲在商住樓開小吃店,遭遇辦證難 部門回應:正在制定實施細則,現在無法答覆
上月,市民彭女士準備在韶山南路開一家小吃店,到新開鋪工商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卻「卡了殼」。她往返新開鋪工商所及天心區環保、規劃部門多次,證照都無法辦出。如今,時間過去了一個月,昨日,彭女士告訴記者,工商部門讓她「再等等看」,沒說給辦,也沒說不給辦。
欲開小吃店,遭遇辦證難
彭女士告訴記者,她準備在韶山南路開辦一家小吃店。「店面早就完成了裝修,員工也請了,卻無法營業。如今,人工和店面租金成本加起來,一個月就差不多要一萬元。」彭女士介紹,這一切就因為店子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遲遲沒有辦理下來,導致小吃店無法開張。
原來,彭女士開的小吃店位於商住樓內。為避免油煙擾民,她已經特意讓施工人員安裝了排煙管道,並獲得了社區開具的「店鋪排煙設施完善、符合《環保法》」的證明。然而,到新開鋪工商所辦理業務時,彭女士拿出證明,卻並未獲得工商部門認可。對方堅持表示,必須具備天心區環保局、規劃局出具的證明,他們才能認可為程序有效。
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長沙工商部門已下發「41號文件」,全面對住宅區裡的餐飲機構一律叫停辦證;而對商住樓的餐飲辦證,必須有職能部門開出的排煙管道證明,他們才準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而,無論是環保部門還是規劃部門,都拒絕了彭女士開此類證明的要求。
苦等一個月,仍然無消息
「在這之後,我往返新開鋪工商所和天心區工商局多次,仍然未得到確切的答覆。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的營業執照能不能辦。」彭女士告訴記者,天心區工商分局工作人員稱,她的要求已經受理,但目前仍未辦理;要辦理具體業務,還是要到新開鋪工商所。截至昨日,彭女士仍然在苦苦等待能否辦證開店的消息。
記者了解到,市工商局出臺了「41號文件」,其中規定:商事主體設立時,住所為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的,禁止核准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的經營範圍。
記者多次致電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對方稱,目前正在研究制定「41號文件」的實施細則。「現在細則已經提交給領導審議了,因此我們目前無法告知彭女士是否可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實施細則確定後,我們將第一時間通知她。」該工作人員表示。(微信公眾號:登記註冊小助手 來源:長沙晚報 原標題:市民欲在商住樓開小吃店遭遇辦證難 部門回應:無法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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