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是餘華的第三部長篇小說,許三觀是一個送繭廠的工人,現在的三觀指的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上個世界也許並不興這個,這裡的三觀更多指的是佛家的三觀:空觀 假觀 中觀。
現在的我們證明自己很健康會怎麼證明呢?去做個大體檢?還是去跑個馬拉松?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恰恰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健康,同時也是為了娶老婆。許三觀的四叔跟許三觀說:只有賣血才能證明你是健康的,只有證明你是健康的才能娶老婆。許三觀的四叔還說,人的血就一口井不去動它它也是那麼多,動了它它也是那麼多。話糙理不糙放在現在也是這麼個理。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兩個人帶他去的一個叫阿芳一個叫跟龍,在他們去賣血的之前要有一個儀式:那就是去喝水,喝到肚子像十月懷胎那樣然後再去獻血。等賣了血還要小心翼翼地去廁所方便,最後要去橋底下的飯店去點一盤的炒豬肝和二兩的黃酒。於是就有了很著名的力氣論。
接下來許三觀就要去娶媳婦兒了,他看中的女孩子叫許友蘭,是她們那最時髦的姑娘,因為她一天要換是那套衣服,其實她也就只有三套衣服。在許三觀請許友蘭吃了一客包子,糖、話梅半個西瓜之後他就帶著二兩黃酒和一條大前門上門提親了。那時候許友蘭還是有男朋友的,許三觀跟自己的嶽父說,如果孩子姓何,老許家就斷後了,但是自己不一樣,自己也姓許,自己做上門女婿,孩子還是老許家的。這個理由很硬核。於是許三觀和許友蘭結婚了,然後有了三個孩子。篇幅之短,餘華的作品總是這樣的,長的長,短的就真的很短。
許三觀一共賣了十一次血,第一次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健康然後娶媳婦,第二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把方鐵匠的孩子打了為了賠醫藥費,第三次則是為了讓自己暗戀的女人吃上肉骨頭燉黃豆。前三次的賣血並不沉重相反卻有點搞笑。
從第四次開始,賣血的理由就開始越來越沉重了,第四次賣血是因為三年自然災害家裡實在揭不開鍋了為了給孩子們吃段好的,第五次是因為一樂病了買了些補品,第六次賣血是為了招待二樂的隊長好讓二樂能夠留在家裡。
從第七次到十一次是因為一樂得了肝炎,按道理賣一次血要隔三個月才能接著賣血但是許三觀為了攢錢最短的一次就隔了三天,最終在第九次的時候撐不住了買完血昏死過去,醫生為了救他給他輸了700毫升血,這樣許三觀這兩次的血就相當於白賣了,第十次賣血是和搖船的兄弟一起賣的。最後一次賣血其實很幽默他自己買了來喜一碗血,自己賣出去兩碗。
真的是因為證明健康才賣血的嗎?還不是因為窮呀。許三觀靠著賣血娶了媳婦,度過了三年自然災害,還救了自己的兒子。如果不是沒有辦法誰會去賣血呢,難道真的是為了吃一盤炒豬肝和喝二兩黃酒?
餘華的語言是樸質的,沒有過多的渲染,如果只是賣血那塑造的就是一個貧苦的老百姓的形象,餘華用很長篇幅的鋪墊來寫一樂和許三觀之間的關係。因為一樂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起初的許三觀對於一樂的關心是有限的,一樂和許三觀第一次的衝突是一樂幫二樂大家把方鐵匠的兒子的頭打破了,方鐵匠要來要醫藥費,當許三觀採取放任不管的態度之後,徐友蘭讓一樂去找何小勇,因為何小勇的更為冷漠,方鐵匠就這樣搬空了許三觀的家,最終許三觀還是選擇去賣血然後去挽回這一切,可這樣的芥蒂還沒有結束,感情的高潮來源於一碗陽春麵,許三觀以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為由不帶一樂去吃麵只給了他五毛錢讓他去買紅薯吃,可是自己卻帶著其他孩子去吃麵。
於是一樂去找了何小勇,讓他帶著自己去吃麵。看這段的時候確實有點聖母心,默默就開始碎碎念,何小勇可真不是個東西。在一樂消失一天後,最後許三觀還是找到了一樂,帶一樂去吃了陽春麵。
一樂真的是懂事得讓人心疼,這一系類的鋪墊為以後許三觀拼了命也要就一樂做好了鋪墊,這個時候許三觀和一樂之間的感情已經超脫了血緣而是上升到親情。
窮是那個時代的無奈,賣血可以還錢,那血就成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明知道抽血抽的是力氣是可以抽死人的,還是選擇一次又一次地去抽血。
餘華的筆下沒有什麼大富大貴的人,有的是被生活壓迫的窮苦人,有的是被生活壓垮的無奈。
富人的生活千篇一律,窮人的生活卻是各有各的悲哀。層層冷淡的鋪墊最終被不忍心衝垮流露出來的是最根本的溫柔。這種溫柔是人性是超越血緣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