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發輿論熱議的「996」工作制,如今換了一身「馬甲」捲土重來,這次不再是IT企業,而是輪到了國企。
波及幼兒園的「711」工作制
日前,《證券日報》報導稱,自徐留平掛帥以來,中國一汽集團正經歷機構變動、作風轉變等一系列調整,尤其是紅旗品牌。徐留平在月初公開表示:「紅旗要成為中國第一豪華汽車品牌,也是唯一的豪華汽車品牌。」
要改變作風,一汽首先從工作制開始入手。據了解,對於領導幹部,一汽要求實行「711」工作制,即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1個小時。所有工作以天為流程,凡事必須有截止時間。
這一場大轉變甚至影響到了公司內部的幼兒園。有人在幼兒園內部看到了貼出的「我為紅旗做貢獻,心手相牽助力紅旗復興」的公告。
根據這一公告,幼兒園將根據「紅旗研發單位和一線工作的家長」的工作時間,相應地調整入園和離園時間,以滿足家長需求。
「口號式」加班太浮誇
與「996」工作制一樣,「711」同樣受到了輿論壓倒性的譴責。
每周長達77小時的上班時間,與工作效率顯然不成正比。不少網友認為,「沒有效率的加班,簡直就是耍流氓」。
網友「蕭凡」認為:「這種滿負荷不休息的工作方法,決策的領導還停留在上個世紀的思維上!」
「大企業已經有自己很完善的制度了,各項工作按部就班,並不需要每天11小時。」網友「失戀故事館」說:「一天11個小時,哪有那麼多工作?難不成坐辦公室喝茶熬時間嗎?」
網友「鄭緘Schulltz」質問:「這就是一汽的現代企業制度?」
雖然「711」是針對領導層的,但領導不下班,又有幾個員工敢走呢?
網友「服務二礦」覺得,先進的工藝、先進的管理理念,絕不是靠時間和盲目加班加點做出來的。
事實上,這種口號式的「積極奮鬥」在上世紀並不鮮見。一汽這麼喊一嗓子,反倒是有點穿越了。網友「-風行雲上-」回憶說:「在我小時候,老爸的工廠也經常這麼幹,叫什麼攻堅什麼革新的,他還帶幾本書和毛筆睡廠裡去了。最後廠子倒閉了,他也下崗分流了。」
正如網友「2不是唯一的質數」所說:「沒效率、沒創新的企業,哪怕全體員工每天工作24小時,一樣是要被市場淘汰的。」 網友「王喇嘛」也認為:「不轉變觀念與落後的管理制度,就算是一天工作24小時都是徒勞的。」
「711」工作制何時推行,效果如何,我們尚未得知,但推行的過程,的確如同口號一樣「浮誇」。
媒體寫道,在徐留平看來,紅旗踏上新徵程,從一場「大討論」開始,包括1211場座談會、2萬多名員工圍繞紅旗品牌展開思考和討論。
針對1211場座談會和2萬員工討論出的「711」工作制,網友「獨行199307」嗆聲說:「形式主義表現出的浮誇現象,員工的勞動保護形同虛設。」
網友「東坡肘子真」表示不解:「都什麼時代了,人家都在提高勞動效率,縮短勞動時間,而我們有的企業為什麼在加長勞動時間?」
所以,網友「MF-阿晗」對「711」表示質疑:「這到底是作秀呢,還是實務呢?」
加班的「鄙視鏈」?
換個角度想,無論是百度、騰訊等網際網路企業,還是華為、四大會計這種傳統企業,加班文化甚至成了不少人心目中「奮鬥」的代名詞,為何一汽要加班,卻招來一片黑呢?
難不成,加班也有「鄙視鏈」嗎?
網友「姚七俗」對網上的批評聲很憤慨:「人家積極改變、努力工作,你們噴什麼?」
自稱一汽員工的「TheManTheM」解釋說:「當公司一部分人加班,那麼作為下遊或者項目中並行的其它部門,肯定也要趕上,都是為了加快產品研發進度。」在他眼中,現在的國企沒有了以前那種官僚風氣,加班不再只是磨洋工而已。
還有人覺得「711」不僅要推行,還要儘快!網友「宋家楊」表示:「之前,我國汽車工業差強人意,一汽等國企沒有發揮自主品牌主力軍的作用,令人遺憾。如今,國產汽車1400萬輛打下國內市場半壁江山,主要都是吉利、奇瑞、比亞迪等民企的功勞。大國企躺在合資公司的床上不思進取,早都該711了!」
蠻幹不如巧幹
我們得承認,勇於跳出舒適區,「711」工作制會給一汽帶來耳目一新的作風體驗,是值得鼓勵的。但「勤幹」不等於「蠻幹」。
媒體評論員喬志峰認為,國企幹部也是勞動者,同樣受勞動法的保護,其合法休息權也應得到有效保障。即使是國企領導,也不能無視勞動法規、隨意出臺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的「土政策」。領導幹部「711」了,連幼兒園的孩子也要「受牽連」,顯然既不合理,也不人性化。
「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實際效果來看,711都不是一個好規定,甚至有懶政惰政、搞形式主義和面子工程之嫌。」喬志峰說,即便因為某個時期情況特殊,確需加班加點,也需要實事求是、在徵求廣大幹部意見的基礎上再來審慎決定。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國企更應該嚴格遵守勞動法規,起到應有的帶頭和表率作用。
媒體的擔憂不無道理。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加班也不是不可以,但也是有底線的。「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應該說,「711」要求的每周77小時的工作時間,已然超過了法律規定的上限。
與其硬碰硬地強制加班、涉嫌違法,不如從調動員工積極性著手。
百家號「娛樂時光站」在一文中提到:「談到加班文化,不得不想起華為。據華為員工透露,儘管華為沒有一個公開條例鼓勵員工加班,但是華為卻一直在創造條件,讓員工樂於加班。」
而《財經》在採訪劉強東時也寫道:有高管提出恢復996,直接被他否決了。「拼搏文化是來自骨子裡的,強逼只會導致組織效率的進一步下降。」
「時間是每個人的硬通貨,如果使用不當,無論是個人、企業還是社會的利益都可能受損。」東方網評論說,一個優秀的企業,應該勇於嘗試不同的方法,激勵員工提高效率,在法定時間內完成工作,而不要總想著依靠強制性的「免費加班」。
阿基米德說過,一根槓桿和支點,就可以撬動地球,一汽的決策層不妨也學學這份「巧勁」,畢竟,復興紅旗也不只有加班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