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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裁後審」協議中涉外仲裁條款效力如何?浦東法院自貿區法庭首次明確:有效!
,仲裁不成或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其中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這與目前糾紛化解中「或裁或審」原則有所不同。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涉外商事案件。自貿區法庭是如何依託上海浦東法院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解決工作室,深入研究新出現的問題,並對該類條款的效力作出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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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未載明裁決為終局裁決或是非終局裁決,該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如協商未果和調解不成,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機構在仲裁裁決中未載明屬於哪種類型的裁決即未載明屬於一裁終局或屬非一裁終局,用人單位不服仲裁裁決並向相應基層人民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裁決進行實質性審查,分情形進行處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並未詳細做出規定。結合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進行程序性審查,確定裁決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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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案件法院的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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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當事人之間沒有仲裁協議,撤銷仲裁裁決
本院認為: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人民法院審理撤銷仲裁裁決案件,應根據申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所列舉的六種情形及該裁決是否違背社會公共利益來審查。評 案仲裁機構受理仲裁案件必須以其對該案件享有管轄權為前提,司法審查中仲裁機構是否有權管轄仲裁案件往往也是法院審查對象之一。《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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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如何進行調解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後還可以上訴嗎?
勞動仲裁是如何進行調解的?我國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是各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就可以通過各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相應的勞動仲裁。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籤收後,發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書的,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後還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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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向法院起訴後又申請撤訴,能否再起訴?
案例:因單位長期拖欠工資,王某便提起勞動仲裁,仲裁裁決支持了他的大部分請求,但王某並不滿意,便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立案後,由於公司欲和王某和解,王某又申請了撤訴,法院準予撤訴。後來公司出爾反爾,又不願和王某和解,那麼王某能否再此起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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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典型案例
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第一條、第七條的規定,裁定執行該仲裁裁決第3 項。典型意義該案是內地仲裁機構在香港設立的分支機構以香港為仲裁地作出的仲裁裁決獲得內地法院執行的首案,具有裡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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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裁後審」協議中涉外仲裁條款效力如何?自貿區法庭:有效
↑↑↑ 歡迎關注認真普法的「上海高院」頭條號「先裁後審」,是指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一旦各方之間出現糾紛,則通過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不成或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其中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這與目前糾紛化解中「或裁或審」原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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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麼辦?
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麼辦?我們知道職工如果和單位有什麼矛盾的話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的,但是很多時候職工不滿意勞動仲裁結果,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怎樣去處理呢?關於這個問題,下面就由履正勞動律師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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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典型案例
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第一條、第七條的規定,裁定執行該仲裁裁決第3 項。典型意義該案是內地仲裁機構在香港設立的分支機構以香港為仲裁地作出的仲裁裁決獲得內地法院執行的首案,具有裡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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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申請的實操解讀——基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所帶來的變化丨德恆研究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制度是當事人對於已生效仲裁裁決的一種救濟手段,同時也是法院對於仲裁程序的一種事後監督方式。即在仲裁裁決的執行程序中,當事人通過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出現法律規定的不予執行事由並據此向法院作出不予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仲裁裁決的確有不予執行的法定情形的,作出裁定支持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中止對該裁決的執行,從而否定整個仲裁裁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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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年會優秀論文展示】 大陸仲裁裁決在臺灣的認可與執行淺析
而海基會驗證內地仲裁裁決的標準主要是依靠申請認可的當事人提供的裁決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為準,並且所涉文書需要經過國家或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機構公證。(2)需滿足「互惠」原則 「互惠」原則設立的初衷是為了督促內地早日制定認可臺灣地區民事判決和仲裁裁決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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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制定指導意見規範仲裁司法審查,湖北仲裁司法案件將統一歸口辦理
昨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省法院獲悉,該院於近日制定出臺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仲裁司法審查支持仲裁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和《湖北法院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審理指南(試行)》(簡稱《指南》),進一步明確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統一裁判尺度、規範辦理程序。據省法院民四庭法官介紹,《指導意見》和《指南》保障了仲裁一裁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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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要不要接受調解,仲裁調解的流程,有什麼好處?
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急劇上升,很多地區的勞動仲裁部門案件堆積。仲裁法律規定應當在受理後60日內審理出結果的,很多時候不得不延期審理。、面對案多人少的實際現狀,大多勞動爭議,仲裁委都會建議通過雙方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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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法庭和聯合國真沒關係?
隨著南海仲裁文件的曝光,通過「海洋法公約」決議條文的聯合國和南海仲裁法庭遭到了中國人的普遍質疑。13日上午,聯合國官方微博表示聯合國和南海仲裁法庭無關,再次引發關注和爭議。那麼,南海仲裁法院和聯合國有關係嗎?它到底是個什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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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百科 | 在域名爭議案件中,仲裁機構VS法院,誰說了算?
通常我們在遭遇域名爭議案件時,都是以仲裁機構的裁決為準,但是有這樣一個案例,讓小編意識到,仲裁機構的結果有時也並不如人意,那麼這時我們應該怎麼辦?如果是一般價值的域名,那就不折騰,就這樣算了嗎?若是對自己來說非常重要的域名呢?比如自己已經使用建站了很長一段時間了,那麼我們還能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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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區別
仲裁機關在作出裁決前,當事人可以自行調解,但調解不是仲裁的必經程序。 足以可見,調解和仲裁之間存在不同之處,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自然也有所不同。 二、仲裁裁決書是什麼 仲裁裁決書是仲裁庭對仲裁糾紛案件作出裁決的法律文書。裁決書是仲裁機關根據已查明的事實依法對爭議案件作出裁決的書面文書。製作裁決書應做到事實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準確適當。 《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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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這樣的「先予仲裁」,駁回!
近日椒江法院執行局駁回6起先予仲裁案件的執行申請。雙方當事人會在網上簽訂《借款協議》的同時籤訂《調解協議》,並在協議中對仲裁事項作出約定。之後,出借方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申請仲裁,仲裁委在雙方尚未發生糾紛的情況下,作出預設性裁決:「被申請人若……申請人有權要求……」。這樣,一旦借款人出現違約,出借方就可直接依據仲裁裁決書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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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局裁決後勞動者起訴 用人單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應如何處理
律師提示:勞動者撤訴/被法院駁回起訴後,用人單位可以重新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①前提條件:用人單位已經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第一款的規定行使了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權利【用人單位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未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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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重點課題:仲裁裁決執行疑難問題研究與對策分析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實施以來,仲裁機構的數量和仲裁案件的數量呈幾何數字增長,仲裁機構數量多,而且各仲裁機構發展模式和思路均不相同,在發展過程中會面臨新的經濟模式、新的發展問題,同時,仲裁的發展與人民法院對仲裁的司法審查、對仲裁的保全和執行工作有著密切的聯繫,仲裁機構需要與法院一起聯手將仲裁制度引入正軌,這種「聯手」首先就應當建立在理論基礎的共識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