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大師一詞是對一切學派或教派的領袖的尊稱。各派的徒眾,對於各自的領袖,通常都以大師稱呼。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二,裸體外道的徒眾稱他們的教主為「大師晡刺拏」。長阿含經卷十五,究羅檀頭婆羅門,亦被五百婆羅門弟子,呼為大師。長阿含經卷十六,沸伽羅沙婆羅門及多梨車婆羅門,亦各被他們的弟子稱為大師。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重品之十,尼健子外道的五百弟子,也稱他們的領袖為大師。因此,在佛教而言,當時的印度,只有佛陀一人可以稱為大師,其餘的僧俗弟子,均不夠稱做大師的資格,例如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中,帝釋天主憍屍迦,口口聲聲都稱:「如來大師出現世間。」外道婆羅門,對釋迦世尊,也是看作佛教的大師,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十八,記載佛弟子將佛像供在上首,一天忽然下雨,大眾忙著躲雨,竟忘了把佛像請走,於是給婆羅門居士譏笑了一句:「仁等何故擲棄大師?」
根據佛教的原始看法,唯有眾師之師,才可稱為大師,在佛教,那只有佛陀一人可稱大師,並且,依照佛阿毗曇經出家相品的記載,凡是在稱謂之上冠一「大」字的,也都是指的佛陀,比如大醫王、大商主、大沙門、大勇猛、大斂攝、大威德、大將導、大雄、大力、大神、大慈悲、大法聚等。在瑜伽師地論中也說:「能善教誡聲聞弟子,一切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為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穢外道,世間出世間,故名大師。」佛在雜阿含經六·一三中也對弟子們說:「欲斷(色受想行識)五受陰者,當求大師。」雜阿含經卷十·二七一也有「佛告低舍(比丘名),佛為大師」之句。在宋代靈芝律師的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上稱:「大師者,所謂人天之師,即十號之一,以道訓人,故彰斯目,然以師通凡聖,加大簡之,是則三界獨尊,九道依學,唯佛師聖,得此嘉號,自餘凡鄙,安可僭稱!」唯在大般若經的常啼菩薩,對法湧菩薩也稱大師。
因此,中國的佛教也比較方便,例如僧史略卷下,有這樣的記載:「唐懿宗十一年十一月,左街雲顥,賜為三慧大師,右街僧徹,賜為淨光大師;可孚,賜為法智大師,重謙,賜為青蓮大師。是其始也。」這是朝廷對於僧官的冊封大師。於是,從此以後,「大師」一詞,也就逐漸地成了對於凡僧的尊稱,所以在晚唐以來的許多僧人,多被加上了「大師」的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