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別事實認定錯與法律使用錯誤?

2021-01-10 隴南成縣拋沙司法所

敲鐘上課了喂!今日知識點:哪些屬於事實認定錯誤?哪些屬於法律適用錯誤?(一般看到最後都會有彩蛋的朋友們!)

一、哪些屬於事實認定錯誤

認定事實上確有錯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案件所認定的主要事實或重要情節不清楚,缺乏足夠的證據為根據,或者認定的案件主要事實和證據與結論之間存在矛盾;

(二)發現了新事實、新證據,證明原來認定的事實是錯誤的;

(三)發現當事人偽造證據,或證人作偽證、鑑定人提供假鑑定、翻譯人提供假翻譯等情況,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虛構,與實際情形嚴重背謬;

(四)發現本案的偵查、檢察或審判人員犯有瀆職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二、哪些屬於法律適用錯誤

所謂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應作廣義的解釋,既指適用刑事實體法的錯誤和嚴重違反刑事程序法的錯誤。主要表現在:

(一)對行為人的行為在法律認定上發生重大錯誤,混淆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為認定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為認定為無罪;

(二)沒有正確適用法律條文,對案件性質、罪名認定錯誤,應該適用的法律和條文沒有適用,不應該適用的法律和條文卻適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從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從重、加重情節沒有加以考慮,因而沒有根據法律進行判處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雖然正確,但量刑畸輕、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顯失公正的的;

(五)嚴重違反訴訟程序,或發現嚴重刑訊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錯誤裁判的,等等。

Hi~我是彩蛋。

70、80年代(時間不詳),在昆明有2個年輕人好賭。甲買了塊上海牌手錶(和LV包無異),找到乙,決定和乙打賭。甲指著路邊的一坨屎,說道「乙,你把這坨屎吃了,我就這塊手錶送給你!」 乙一聽,馬上答應,蹲下就把屎吃了下去。 乙站起身來,要求甲把手錶給自己。甲沒料到乙這次這麼爽快,心中大悔,護著手錶,堅決不給乙。 乙非常生氣,指著路邊另外一坨屎,「甲,你把它吃了,手錶我就不要了。」 甲強忍著噁心,一股腦吞了下去。後來,因為乙吃的是新拉出來的屎,沒事。可憐的是,甲吃的是陳年舊屎有毒,搶救無效死亡了。

乙被扭送到了公安機關,可是怎麼定罪呢?

反革命殺人罪?反革命貪婪罪?不對,不對...

最後,乙被定罪為「反革命賭博吃屎致人死亡罪」,刑期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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