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營養午餐制度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當時日本極為貧窮,一些家庭的孩子營養難以保證。為此,美國佔領軍司令部鼓勵日本政府給孩子們提供午餐,以保證兒童發育生長的基本營養。1954年,日本頒布了《學校供餐法》,以後又分別於1956、1957、1978年對其進行修訂。在日本為營養午餐立法後,家長只需要交納午餐成本費,從而也免去了中午為孩子做飯的負擔。
在日本,中小學生的午餐統一由學校配給營養、廉價的午餐。有些地方還通過法規規定,學生中午必須在學校吃飯,而且吃飯時間不能超過12時20分。每天吃飯營養配方不一樣,嚴格按照學生身體成長不同年齡層制定不同營養菜單。每天的飯食不在量多而在精。
日本學生午餐價格非常便宜,一至三年級學生每月約為3200日元(1元人民幣約合13日元),四、五年級學生每月約為3500日元。因為,廚師的工資、水電等費用均由政府預算支付,學生支付的僅僅是午餐的材料費。對一些困難的學生,學校則免費為其提供午餐,實際費用由國家和地方財政各支付一半。
此外,根據規定,每天中午12時20分學生就開始準備用餐,校長首先要試吃,對飯菜的質量進行檢查,合格了才能送到各個教室。食物的營養是經過調配師嚴格制定的,不管飯菜怎樣變化,牛奶都必不可少。
《中國科學報》 (2012-11-26 第3版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