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把《精神現象學》當作「黑格爾哲學真正誕生地和秘密」,後來的《邏輯學》、《精神哲學》、《自然哲學》等書都是對《精神現象學》的展開與發揮。黑格爾為其寫的著名序言,實際也是他整個哲學體系的一份宣言,包括了精神現象學的觀點與方法,以及後來邏輯學的基本理念。特別是提出的「實體即主體」的命題,體現了黑格爾哲學體系的靈魂所在。
序言的思想可概括為以下四點:
一、真理是一個全體與過程
全體即講的絕對,真理就是絕對。具體科學是不研究全體的,對象就是「具有深廣意義的必然性」的全體,是無所不包的整體、一、大全。但這種全體、真理不是最終目的的顯現,而是具體的過程、體系。謝林的直觀哲學認為最高的統一體無差別無矛盾,可通過神秘的直覺就能達到。這為黑格爾所批判,他認為絕對必須經過一系列範疇體系的發展,經過一層一層的階梯過程才能達到,如果只有最終的普遍性結論,那便是一個僵死的共性。「現實的整體,不僅僅是結果,而且是結果連同產生結果的過程。」
二、真理是主體,是對立面的統一
真理是樹立對立面,二重化的過程,主體給自己製造的一個對立面(客體),異化為對方,然後克服掉達到統一。「異化」就是主體表現為客體。最後使對方成為自己的有機組成部分。「使對方為自己所有,為自己所佔有」,達到主客統一。真理要想發展,就要忍受這種「痛苦性」、「否定性」,但最終佔有克服對方,恢復並豐富自我,成為「絕對的否定」。(異化又揚棄了異化)。「異化」在《精神現象學》中有三重意思,上面是第一種,第二種是在客觀精神階段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的,理想化的古希臘社會人與人之間靠有機的倫理成為一個整體,沒有紛爭。而後羅馬帝國分散成了原子式的個人,彼此對立作對,這就是異化的社會。然後對揚棄異化回復大統一的世界。第三種是人自我意識把自己異化為外在的東西。比如勞動,人創造了商品,但創造物卻不能為自己所享,成了異己的統治自己的力量。後來馬克思採用了這個用法。在三種含義中,最基本的是第一種。
三、認識真理的道路是曲折複雜的
不能妄想有一蹴而就便可達到的真理,只有從直接到間接,再通過間接到直接,這中間的過程叫作「中介的過程」。就是正反合,看似三項實際是兩項,歸結起來還是一項。第四點是真理的虛妄或錯誤不是隔絕的,而是矛盾發展的過程。
精神現象學的多重界定:
(一)對以康德哲學為代表的近代哲學的批判和清算黑格爾最根本的動機是要反對康德割裂現象與本體的做法,重新澄清絕對、認識、客觀等術語的真正含義,力圖將作為本體的精神和精神本體在意識中呈現統一。
(二)對顯現著的知識的描述黑格爾把精神現象學稱作「出場中的科學」,因此它的登場還只是現象,並不是真正實現、展開了的科學本身,是通向邏輯學的否定與肯定統一的道路(自我完成的懷疑主義)。但精神現象學必須要面對現象中的假象,克服種種懷疑乃至絕望,從中擺脫出來,向真正的精神出發。
(三)關於意識的經驗的科學就意識中知識和真理這兩個方面而言,最初知識一方要以真理對象為標準,一旦發覺不符合就會隨之改變,因此對象也會隨之改變,審查的尺度不是凝固的。「意識對它自身所實行的這種辯證的運動,就其替意識產生新的真實對象這一點而言恰恰就是人們稱之為經驗的那種東西。」在意識的經驗中精神現象學呈現出來了。意識的兩個對象自在的真理和自在的真理的為意識的存在(知識)互為尺度標準,不斷比較。後者不是前者對象的表象,而是一種關於意識對前一種對象的知識的表象,當前一種對象改變自己不復為自在時,已經被意識到它是一種為意識的存在,因此成為新的自在的為意識存在的本質,也就是意識的新對象,這其中包含著對第一個對象的否定,這就是關於第一個對象的經驗。
爬梯子:整個精神現象的發展過程
《精神現象學》本身是整個精神現象的發展過程。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個人意識發展史(主觀精神)、社會意識發展史(客觀精神)、宗教與絕對知識(絕對精神)個人意識發展史分為意識、自我意識、理性,都是講主體與客體的關係,只不過客體從物變成人。
首先是意識。分為「感性確定性」、「知覺」、「知性」。感性確定性是人的意識發展的最低階段,就像是初生嬰兒的狀態,認識的對象是「這一個」,至於其規定性是體會不出來的。在《邏輯學》中,相對應的純概念即「純存在」。「知覺」階段,對「這一個」進行分析,從特殊個體中發現普遍性認識,既認識到事物個體性,又認識到事物普遍性。對於「具體」,一種指一個具體東西的屬性,不同規定性的統一,也指具體真理、絕對、大全。具體普遍就是包含了特殊性的普遍,包含不同規定性的統一體。但單單到知覺還不夠,不能真正認識到很多個體物之間的共有本質,所以進一步到「知性」階段,把本質叫作「力」,具有能動的「力」,這是個抽象的概念,不是時間在先,而是邏輯在先。規律本質與現象不是全體與部分的關係,而是緊密相結,就像力與力的表現形式一樣,是有機的統一。那麼,這三個階段都講的是主體和物的關係。
第二階段是自我意識,主體和人的關係。在這個階段,認識的對象由物進展到人,每個人都是個自我意識。當然還是主客關係。共有五個小階段:欲望的階段、主奴關係、斯多葛主義、懷疑主義、苦惱的意識。第一個小階段是指,自我意識在開始想要達到主客統一,採取的方法是消滅對方,這是最粗暴的手段,相當於把對立面「規定為無」。發展到主奴關係,這時候發現消滅對方並不能真正實現統一,所以意識就保留了客體,讓其作為工具或奴隸(物性的)為主體服務。主人與奴隸靠著鎖鏈聯繫,奴隸就是主人與物的中介,看似主人坐享其成,但黑格爾認為,結果是奴隸獲得勞動、改造的權利,在其中意識到自己的真正價值和存在。主人反而變成了附屬的奴隸,失去生活的能力。可見,這個階段也不能實現主客統一。第三個階段是斯多葛主義,做法是效仿古希臘的斯多葛主義,去掉自身欲望,依靠思維獲得自由,但是,雖然去掉人慾,「欲」的客體仍然存在,實際上是在否定現實。於是又進展到第五個階段——苦惱的意識(中世紀宗教的意識),不再自欺欺人否定現世,而將世界分成此岸與彼岸兩部分,現世紛紛擾擾禍福不定,若想求得永恆與不變,只能寄身於彼岸世界。上述階段的共同點是希望主客統一,把客體看作消極的一方加以否定,這樣得不到真正的統一。所以需要第三階段,「理性」,認識到對方即我,我即對方。就是黑格爾所說的「實在就是理性,理性就是實在」,這個實在是客觀實在,理性指主體一方。「理性」階段分為三個階段,觀察的理性,實踐的理性,自在自為的實在的個體。觀察的理性就是去觀察實在,這個階段還沒達到理性的原則。從觀察的理性到實踐的理性,再到自在自為的實在個體性這個過程,是實現「理性即實在,實在即理性」的一個過程,只有最後一個過程是真正理性的階段。
觀察的理性也有三個小階段。一是對自然的觀察,就是觀察通常的科學規律。二是「對自我意識的純粹自身及其與外在現實的關係」的觀察,觀察的是自我意識的自身(形式邏輯的定律)與對自我意識和外在現實的關係(心理學的規則)的觀察。還有是對自我意識與其直接現實的關係的觀察。外在現實指自己以外的東西,而直接現實是跟自我意識直接相連的東西,如相貌、容貌、語言、姿態。這裡實際上是在批判當時18世紀後期歐洲流行的一套迷信的學問,面相學、頭蓋骨相學等。不管什麼觀察,都是為了說明一個根本問題,觀察的理性對客體採取一種靜觀的態度,把觀察的東西看作外在的。那麼,就過渡到實踐的理性,即要把自己的意識體現在客體裡面,把意願實現在客體裡面,這需要實踐,人的活動的社會性。實踐的理性有:享樂與必然性、心的規律與自大狂、德行與世界進程。第一者是最低的一個階段,只享受現成的東西,毫無創造力,這是一種庸俗的實踐;第二者是另一種極端,求於內心,認為規律自然就在心中,自我意識因而隨意主觀地創見,但這樣會受到客觀「必然性」的法則與其作對,即違背了「世界進程」,產生紛爭。第三階段顧名思義是講求德行,犧牲私利。這裡的「與」是相對立的關係,因為私慾在黑格爾看來也是客觀的,不能完全丟掉,完全犧牲個人利益是不顯示的,正如他在《歷史哲學》中講的:「理念和私慾這兩個東西是成就偉大事業或者是歷史進程的經緯線。」沒有個人私慾就不會產生行動;沒有人的行動,就談不上歷史。
自在自為地實在的個性中「自在」、「自為」兩詞意思相似,都指真正的實在的個體性。這個階段即普遍和特殊性相結合,個別中寓含整體。「社會,就是個人的異化」。這裡異化是實現的意思,人內心意志的實現與表達通過社會和集體。體現了理性就是實在,實在就是理性。又分為三個小階段:1、精神動物的王國和欺騙或事業本身 2、立法的理性 3、審核的法律。第一點中精神動物只講私利,為個人而事業,沒有普遍性目的。後兩點黑格爾沒有講出太多價值的東西,略過。
理性的階段根本是實現理性即實在,實在即理性。
個人意識講完後,是人類社會發展史(精神階段)。黑格爾的角度是主體異化為客體,主客對立統一。三個階段:1、真正的精神,倫理 2、自我異化的精神,教養 3、自我確定的精神,道德。第一階段,人與人體現出「真正的精神」,靠著倫理意識的活動維持關係,這個活動稱作「倫理行動」,整個理想化社會與個體結合起來。第二階段人與人分裂為原子式個人,所以要靠法律來維繫,過渡到「法治狀況」,主體是「掌權、法者」,客體是獨立個人。倫理意識的真正精神的階段向自我異化的精神、教養過度。為什麼是自我異化階段?因為現實社會和精神已經分裂,沒有了倫理的聯繫。儘管如此,黑格爾依然認為人應當投身社會,否則就是沒有「教養」的孤立的個人。法治時期產生出兩種異己的力量(國家、財富),應當對其採取什麼態度?一是「高貴的意識」,對上層社會的代表採取逢迎肯定的態度;一是「卑賤的意識」,對上層社會採取貶低的態度,黑格爾是鄙視第一種態度的。他認為兩種意識可以互相轉換,這兩種矛盾心理稱為「分裂的意識」,在一個人身上共同體現,比如《拉摩的侄兒》裡主人公就是雙重人格,一會逢迎上面一會抗拒,忽而唱高調忽而唱反調。
自我確定的精神是第三個階段,精神又回復到自己了,成為更高一級。是正反合的過程,人與人的關係建立在道德之上。這裡他受康德的道德世界觀影響,批判功利主義,但他既講道德又講個人利益,兩者結合。下面過渡到「良心」,就是說美的靈魂,黑格爾主張在對立鬥爭中表現自我品格,「出於汙泥而不染」,否則僅憑良心容易發展成「品評的意識」。在這樣的人眼裡,再偉大的人也只見其私慾罪惡。就像僕人一樣,「僕人眼裡無英雄」。另一對立的意識是「壞的意識」,只講自我私利。要結合起來,達到普遍與個體更高一級的結合,即宗教階段(三階段)。
無論物、人、社會,都是有限的東西,黑格爾嚮往的是人和絕對精神(無限)合而為一,實現完滿。宗教的特點是以「無限」為對象,這有三個階段:自然宗教、藝術宗教、天啟宗教。對應意識、自我意識、理性。自然宗教一種是絕對精神體現到物裡面,把物當作崇拜的對象,如拜火教;另一種是把植物動物當作絕對精神來崇拜,第三種是「工匠階段」,把上帝當作工匠,如金字塔的宗教崇拜。藝術宗教相當於自我意識。人們創造藝術品,把絕對精神體現進去。如希臘宗教的神人化。黑格爾是輕視自然的美,重視精神。
藝術宗教三個階段:抽象的藝術、生活的藝術、精神的藝術。抽象藝術是廟堂神像,生活藝術更為現實,如奧林匹克大會;精神的藝術超脫人類肉體,用語言表達精神狀態,思想意識,如悲喜劇、史詩等。
天啟宗教是人神合一的階段,即基督教。上帝外化為現實,耶穌是上帝的人化。「主體即是客體,客體即是主體」。當然,宗教是以表象的方式而非純概念把握絕對。最終必須要用思想、概念方式去把握絕對、思想。因為他認為絕對精神就是絕對理念,絕對概念。直觀相當於感性的直觀,面對的是個體的東西,沒有普遍性;表象是「回想中的直觀」。回想就是圖像的意思,即直觀的東西留在腦中的圖像,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概念完全脫離時間空間,本身也沒有圖像,是「無圖像的理解」,所以形象思維只能是思維體現在形象裡,不能說概念、思維能藉助形象,因此宗教把上帝當成圖像式的最高啟示,只是表象而不是哲學。
超過了宗教階段,黑格爾認為就達到了「主客統一」,就是爬梯子的最高階段,也是《邏輯學》的起點。總結來說,這本書的要點有三:1、描寫了整個人類意識的發展史 2、歷史不斷前進,方向是主客統一 3、歷史發展的過程是對立統一,不斷異化揚棄再異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