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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曝光臺(ZFBGT.COM)訊:隨著國家的不斷創新,國家的法律也在不斷的更新,對於很多行業,國家都進行了統一的規定。民間借貸一直是一個備受爭議的機構,很多人在一提到民間借貸的時候就嗤之以鼻,但是對於那些信譽度不夠,不能在國家銀行貸款又非常需要錢的人來說,民間借貸就是一個最好的機構。
一直以來,民間借貸是有一個硬性規定的,司法機關對其解釋就是:具有強制性和普適性。由於今年中國新型冠狀病毒在中國橫行,中國經濟一度低迷,大批人員面臨失業,但是好生活還是要繼續,民間借貸行業再一次活躍在市場上。7月22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則消息,使民營借貸行業再一次沸騰。
在2020年7月22日的時候,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宣布了一項新規定,經過國家進一步討論,對於民間借貸提出了新的定義。意見中明確表示,為了使國民經濟與金融實體行業進一步的發展,國家將進一步保護民間借貸行業的利率上限。
國家將大幅降低民間借貸的利率,這個消息一經發布就激發了廣大網友的熱情討論。民間借貸一直讓很多人捉摸不清,利率和首款的問題一直不被認可。現在國家重新對其進行了規定,現在國家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發布了民間借貸的意見,大大降低民間借貸的利率,使很多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得到了良好的解決。
民間借貸行業一直很混亂,但是國家從來沒有放鬆過對其的管理。而利率的上限到底是什麼?在古代的時候,利率上限就是「息不過本」。簡單的來講,如果借貸的本金沒有利息高,那麼這筆錢就屬於沒有效的,這就是國家對民間借貸的一種約束,國家的規定也就減少了高利貸的存在。
在2015年的時候,國家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是24%和36%,國家規定利率在24%的民間借貸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在24%和36%之間的年利率就屬於自然債務,就是說借到手了可以不還,沒有還的就不能去要。
而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是屬於「無效借貸」,如果借款者憑藉著年利率為36%借的貸款,那麼借款這就可以選擇不歸還,就算借款者歸還了,也要重新還給借款者。
為了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國家最高法院宣布了民間借貸的最新規定,最新規定將此前的年利率24%改為15.4%,這兩個數據的差距可就差的遠的,更好的保護了借貸者的權益。
最高法院的新規定,說明以後24%和36%的利率上限就不被使用,在受保護利率之外的就屬於違法借貸,也就是高利貸。國家對於高利貸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